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更新完毕开始阅读4442dba3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9025150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

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法规类别】通信

【发文字号】榕政办[2008]145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9.04 【实施日期】2008.09.04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修改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

订)》的通知(2015)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

(榕政办〔2008〕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直各有关单位:

《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四日

1 / 6

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管理,规范工程建设活动,提高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水平,促进信息化建设快速、协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数字福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程序暂行办法》以及《“数字福建”建设项目评估及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市本级财政投入的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总投资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或系统集成总投资额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适用本办法。 财政投入方式包括: (一)全部使用国有资金; (二)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地位; (三)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公共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网络安全项目;重点行业信息应用系统;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信息化示范项目;信息化推进和关键技术应用的软课题研究等。单纯购买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软件产品不在此范围。 2 / 6

第四条 凡列入本办法管理的信息化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责任制,并严格遵守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建设原则

第五条 市“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是我市推进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市“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数字办)承担市“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建设、公安和国家保密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 符合我市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

(二) 采用的技术成果在国内本行业技术领域中具有较高水平,建设方案切实可行; (三) 对相关产业发展或本领域信息化建设具有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能解决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问题;

(五) 项目建设单位明确,项目资金落实;

(六) 遵守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 / 6

第三章 项目审批

第七条 申请市财政投资建设信息化工程的,项目建设单位须向市数字办申请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对市数字办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的信息化项目,需提交市政府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直接授权委托市数字办组织建设。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建设,还需到市保密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 属于国家、省里统筹安排并拨付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向上级有关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后,需将项目资料报送市数字办备案。需市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按本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九条 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审批程序:

(一)每年5月份由市数字办、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征集下一年度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项目建议书(编写要求参见附件一),并提交申报单位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二)市数字办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并形成意见;

(三)初步评估合格的项目,由市数字办汇总报请“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列入市信息化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并由市数字办下达计划;

(四)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总投资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要求参见附件二);总投资额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技术设计方案。如果有其他资金来源的,应提供相应的资金来源证明。

(五)项目建设单位向市数字办申请项目及可研审批, 市数字办会同市财政局从“数 4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