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1203运输巷消突评价报告模板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某煤矿1203运输巷消突评价报告模板更新完毕开始阅读44d0d52dccbff121dd36837a

煤层储量按下式计算 V=S〃h〃d V:储量,单位t; S:面积,单位m2; H:煤厚,单位m;

d:相对密度(容重):单位t/m3,取1.5。 则:V=(60×43)×1.8×1.5 =6840t

根据地质煤炭储量,得出该煤层的煤层气资源量: Q气= Q煤×W×K

式中 Q气——煤层气资源量,m3。

Q煤——煤层资源储量,t。 W——煤层气含量,m3/t。

K——围岩瓦斯涌出系数,取1.05。 则 Q气=6840×11.082×1.05 =75401.93m3

第二节 矿井瓦斯抽放系统

该巷道的预抽,利用地面抽放系统,抽放泵型号2BEA-303型。瓦斯抽放泵参数:最大抽速52m3/min,电机功率75kw,

泵站抽放流量36.53 m3/min(纯量为5.2 m3/min)。 1203运输巷的抽放负压为30~44kPa,抽放浓度为20~26%,抽放纯量为0.6~1.8m3/min。

第三节 其 它

3.1钻屑指标法测定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

掘进工作面效果检验采取用钻屑指标法,即钻屑量S,瓦斯解析

指标K1值,预测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每米测一次钻屑量,每两米测一瓦斯解析K1值,测量深度分别为2米、4米、6米、8米、10米。效检孔控制巷道轮廓线外4米,控制掘进前方10米;若效检指标均无超标,允许掘进7米,保留3米的效检超前距。效检临界指标详见附表1

附表1 突出危险性的参考临界值

Smax(Kg/m) K1(mL/g〃min1/2) Smax(Kg/m) K1(mL/g〃min1/2) 危险性 有突干 煤 ≥6 ≥0.5 湿 煤 ≥6 ≥0.4 出危险 无突<6 <0.5 <6 <0.4 出危险

3.1.1、需说明的几个问题

⑴、尽量把考察孔布置在软分层内。

⑵、若煤层走向发生变化时,遇地质构造等原因,考、排孔参数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作相应的调整。

⑶、考察时防突考察工负责布置考察钻孔,收集各项参数并做好记录;掘进队负责施工钻孔;现场必须有安检员和瓦斯检查员监督整个考察的全过程。考察结束后所有参与考察及监督人员必须在考察原始记录上签字并对所测参数负责。只有经效果检验当k1值均小于临界值时,方可认定措施有效。当消除突出危险性效果验证指标超标

时,消除突出危险性效果验证检验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现场施工单位跟班队长立即停止掘进,掘进队用?89mm钻杆施工排放孔,排放孔根据现场实际布置,排放一个小班后,经验证有效后方可允许恢复施工,否则不得进行掘进作业。

第三章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3.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大竹林煤矿属高瓦斯矿井。自接管以来,未发生煤与瓦斯动力现象。

3.2、区域防突措施 3.2.1、预抽掘进工作面瓦斯

1203运输巷超前抽放钻孔于2011年6月4日施工,边施工边连抽,于2011年6月10日竣工。共有10个抽放钻孔。根据1203运输巷施工的抽放钻孔分析,控制范围距1203运输巷上、下帮20m。从开口往前38m处到98m段,迎头向前控制60m。

1203运输巷迎头施工的抽放钻孔于2011年6月5日全部连抽,截止2011年6月11日抽放瓦斯纯量为36864m3。见下表。

1203运输巷迎头瓦斯抽放量统计表

孔数 序 号 1 2 3 4 观测日期 总孔评价数 2011-6-5 2011-6-6 2011-6-7 2011-6-8 10 10 10 10 孔数 10 10 10 10 负压 Kpa 16 14 浓度% m3/min 20 22 3.8 3.82 纯流量 m3 3362 3673 3674.6 3776.2 备注 13.3 23.8 2.89 14 24.2 2.32 5 6 7 8 9 10 2011-6-9 2011-6-10 2011-6-11 2011-6-12 2011-6-13 2011-6-14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3.6 15 15 14 14 14 26 26 26 2.4 2.02 2.02 3888.1 3877.1 3733 3682 3658 25.2 1.92 25 23 1.6 1.42 3540 36864 合计 钻孔由通防队的钻工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由安监员现场验收孔,所施工的钻孔真实可靠。

1203运输巷评价范围内共抽放瓦斯36864m3,瓦斯抽放量根据实际测定所得,该数据真实有效。 3.3、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在掘进前必须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3.3.1煤层瓦斯预抽率

煤层瓦斯预抽率为48.89%,大于《煤矿安全规程》第190条第2项“煤层瓦斯预抽率大于30%”及《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第42条的规定。、 3.3.2、残余瓦斯压力

用压力表实测得残余瓦斯压力为0.32MPa,采用重庆煤科院生产的DGC型瓦斯含量直接测定装置计算残存瓦斯压力为0.27MPa,均小于0.74MPa。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第四章 评价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