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安规-电力线路部分201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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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之前

人体不应接触树木。

7.5.3 需锚固杆塔维修线路时,应保持锚固拉线与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符合表4 的规定。 表4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kV 安全距离 m

10 及以下 1.0 20、35 2.5 66、110 3.0 220 4.0 330 5.0 500 6.0 750 9.0 1000 10.5 ±50 3.0

GB 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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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续)

电压等级 kV 安全距离 m

±500 7.8 ±660 10.0 ±800 11.1

注1: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注2:750kV 数据是按海拔2000m 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是按海拔1000m 校正的。

8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8.1 一般要求

8.1.1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主要包含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邻近或交叉其他线路的工作,以及同杆

塔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8.1.2 登杆作业时,应核对线路名称和杆号。 8.2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8.2.1 带电杆塔上进行测量、防腐、巡视检查、校紧螺栓、清除异物等工作,工作人员活动范围及其

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 的规定。 8.2.2 风力大于5 级时应停止工作。 8.3 邻近或交叉其他线路的工作

8.3.1 工作人员和工器具与邻近或交叉的运行线路应符合表4 的安全距离。 8.3.2 在变电站、发电厂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相互靠近的平行或交叉线路时,应满

足以下要求:

a) 每基杆塔上都应有线路名称和杆号;

b) 经核对检修线路的名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装设接地线,方可开始工作。 8.4 同杆塔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

8.4.1 同杆塔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或直流线路中单极线路停电检修,应满足表1 规定的安全距离。同

杆塔架设的10kV 及以下线路带电时,当满足表4 规定的安全距离且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只能进行

下层线路的登杆塔检修工作。

8.4.2 风力大于5 级时,不应在同杆塔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检修工作及直流单极线路检修工作。

8.4.3 防止误登同杆塔多回路带电线路或直流线路有电极,应采取以下措施: a) 每基杆塔应标设线路名称和识别标记(色标等); b) 工作前应发给工作人员相对应线路的识别标记;

c) 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线路名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装设接地线后,方可开

始工作;

d) 登杆塔和在杆塔上工作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e) 登杆塔至横担处时,应再次核对识别标记与双重称号,确实无误后方可进入检修线路侧横担。

8.4.4 在杆塔上工作时,不应进入带电侧的横担,或在该侧横担上放置任何物件。 GB 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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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感应电压防护

8.5.1 在330kV、±50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

8.5.2 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在绝缘架空地线附近作业时,工作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

离应不小于0.4m(1000kV 为0.6m)。若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应用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将其可靠

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

8.5.3 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工作人员应将金属物品

接地后再接触。 9 线路作业 9.1 一般要求

9.1.1 线路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遇有恶劣气象条件时,应停止工作。 9.1.2 垂直交叉作业时,应采取防止落物伤人的措施。 9.1.3 带电设备和线路附近使用的作业机具应接地。

9.1.4 任何人从事高处作业,进入有磕碰、高处落物等危险的生产场所,均应戴安全帽。 9.1.5 直升机作业应遵守国家航空安全要求,并制定完备的安全作业方案。

9.2 高处作业

9.2.1 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不应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带保护。

9.2.2 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予固定。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栓牢传递,不应上下抛 掷。

9.2.3 在线路作业中使用梯子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并设专人扶持。 9.3 坑洞开挖

9.3.1 挖坑前,应确认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采取防护措施。

9.3.2 基坑内作业时,应防止物体回落坑内,并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9.3.3 在土质松软处挖坑,应采取加挡板、撑木等防止塌方的措施。不应由下部掏挖土层。 9.3.4 在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挖坑时,应采取防毒措施。

9.3.5 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开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遮栏,加挂警示牌,夜间可设置警示光源。

9.4 杆塔上作业

9.4.1 攀登前,应检查杆根、基础和拉线牢固,检查脚扣、安全带、脚钉、爬梯等登高工具、设施完

整牢固。上横担工作前,应检查横担联结牢固,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或牢固的构件上。 9.4.2 新立杆塔在杆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拉线前,不应攀登。 9.4.3 不应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

9.4.4 攀登有覆冰、积雪的杆塔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9.4.5 在杆塔上移位及杆塔上作业时,不应失去安全保护。

9.4.6 在导线、地线上作业时应采取防止坠落的后备保护措施。在相分裂导线上工作,安全带可挂在

一根子导线上,后备保护绳应挂在整组相导线上。 9.5 杆塔施工 GB 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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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立、撤杆塔过程中基坑内不应有人工作。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采取防止杆身倾斜、滚动的措 施。

9.5.2 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8m 以下的拔稍杆。

9.5.3 使用起重机械立、撤杆时,起吊点和起重机械位置应选择适当。撤杆时,应检查无卡盘或障碍

物后再试拔。

9.5.4 使用抱杆立、撤杆时,抱杆下部应固定牢固,顶部应设临时拉线控制,临时拉线应均匀调节。

9.5.5 整体立、撤杆塔前应检查各受力和联结部位全部合格方可起吊。立、撤杆塔过程中,吊件垂直

下方、受力钢丝绳的内角侧不应有人。

9.5.6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立撤杆时,杆塔、拉线、临时拉线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 的规

定,且有防止立、撤杆过程中拉线跳动和杆塔倾斜接近带电导线的措施。

9.5.7 临时拉线应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并承力后方可拆除。拆除检修杆塔受力构件时,应事先采

取补强措施。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不应调整或拆除拉线。

9.6 放线、紧线与撤线

9.6.1 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采取搭设跨越架、封航、封路等安全 措施。

9.6.2 放线、紧线前,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导线与牵引绳应可靠连接,线盘架应安放稳固、

转动灵活、制动可靠。

9.6.3 紧线、撤线前,应检查拉线、桩锚及杆塔位置正确、牢固。

9.6.4 放线、紧线时,应检查接线管或接线头以及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处无卡压现象。

9.6.5 放线、紧线与撤线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应站或跨在以下位置: a) 已受力的牵引绳上; b) 导线的内角侧;

c) 展放的导(地)线;

d) 钢丝绳圈内;

e) 牵引绳或架空线的垂直下方。

9.6.6 不应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方法松线。

9.6.7 放线、撤线或紧线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导(地)线由于摆﹙跳﹚动或其他原因而与带电导线间

的距离不符合表4 的规定。

9.6.8 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或交叉档内,下层线路带电时,上层线路不应进行放、撤导(地)线的

工作。上层线路带电时,下层线路放、撤导(地)线应保持表4 规定的安全距离,采取防止导(地)线

产生跳动或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至危险范围的措施。

9.7 起重与运输

9.7.1 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以及起吊物和吊臂的下面,不应

有人逗留和通过。

9.7.2 采用单吊线装置更换绝缘子和移动导线时,应采取防止导线脱落的后备保护措施。 9.7.3 在电力设备附近进行起重作业时,起重机械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架空输电线

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5 的规定。 9.7.4 装运电杆、变压器和线盘应用绳索绑扎牢固,水泥杆、线盘应塞牢,防止滚动或移动。装运超

长、超高或重大物件时,物件重心应与车厢承重中心基本一致,超长物件尾部应设标志。 GB 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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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 kV

最小安全距离 m <1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