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工法QC建筑工程砌体工程施工工艺及质量验收标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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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其他要求

(1). 材料需计量准确,宜集中加工 (2). 砌筑时准线拉紧

(3). 舌头灰刮尽,保持墙面整洁

(4). 构造柱应砌成大马牙槎,从柱角处先退后进,构造柱内落地会、砖渣杂物须清理干

净,防止混凝土内夹渣;

5 质量标准

5.1 主控项目

5.1.1 砖和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1.2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5.1.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5.1.4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列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接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接钢筋(120mm厚墙放置2φ6 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度弯钩。

5.1.5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5的规定。

表5.1.5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置偏移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2 每层 ≤10m >10m 5 10 20 用2m托线板检查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垂直度 全高 5.2 一般项目

5.2.1 砖砌体上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5.2.2 砖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5.2.3 砖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表5.2.3 砖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mm)

项次 1 基础顶面和楼层面标高 2 表面平整度 清水墙、柱 5 混水墙、柱 8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有代表性自然间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3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4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5 水平灰缝平直度 6 清水墙游丁走缝 20 吊线和尺查,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 清水墙 混水墙 7 10 拉10m线和尺检查 有代表性自然间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5 用尺检查 检验批洞口的1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批的10%,且不应少于5处 项目 允许偏差 ±15 用水平仪和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抽查数量 6 成品保护

6.1 墙体拉结筋、抗震构造柱钢筋、大模板混凝土墙体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线

等,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 6.2 砂浆稠度应适宜,砌墙时应防止砂浆溅脏墙面。

6.3 在吊放平台脚手架或安装大模板时,指挥人员和吊车司机要认真指挥和操作,防止碰撞

已砌好的砖墙。

6.4 在高车架进料口周围,应用塑料薄膜或木板等遮盖,保持墙面洁净。

6.5 尚未安装楼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以保证

施工中墙体的稳定性。

7 质量通病及控制措施

7.1砂浆强度偏低、不稳定:加强现场管理,加强计量控制。

7.2砂浆和易性差,沉底结硬: 低强度水泥砂浆尽量不用高强水泥配制,不用细砂,严格控制塑化材料的质量和掺量,加强砂浆拌制计划性,随拌随用,灰桶中的砂浆经常翻拌、清底。

7.3砌体组砌方法错误:对工人加强技术培训,严格按规范方法组砌,缺损砖应分散使用,少用半砖,禁用碎砖。

7.4墙面灰缝不平直,游丁走缝,墙面凹凸不平 :砌前应摆底,并根据砖的实际尺寸对灰缝进行调整;采用皮数杆拉线砌筑,以砖的小面跟线,拉线长度(15~20m)超长时,应加腰线;竖缝,每隔一定距离应弹墨线找齐,墨线用线锤引测,每砌一步架用立线向上引伸,立线、水平线与线锤应“三线归一”。

7.5墙体留槎错误: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对留槎作统一考虑,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槎,采用18层退槎砌法:马牙槎高度,标准砖留五皮,多孔砖留三皮;对于施工洞所留槎,应加以保护和遮盖,防止运料车碰撞槎子。

7.6拉结钢筋被遗漏:拉结筋应作为隐检项目对待,应加强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存档。施工中,对所砌部位需要的配筋应一次备齐,以备检查有无遗漏。尽量采用点焊钢筋网片,适当增加灰缝厚度(以钢筋网片厚度上下各有2㎜保护层为宜。

7.7砌块墙体裂缝:为减少收缩,砌块出池后应有足够的静置时间(30~50d);清除砌块表面脱模剂及粉尘等;采用粘结力强、和易性较好的砂浆砌筑,控制铺灰长度和灰缝厚度;设置心柱、圈梁、伸缩缝,在温度、收缩比较敏感的部位局部配置水平钢筋。 7.8墙面渗水:认真检验砌块质量,特别是抗渗性能;加强灰缝砂浆饱满度控制;杜绝墙体裂缝;门窗框周边嵌缝应在墙面抹灰前进行,而且要待固定门窗框铁脚的砂浆(或细石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进行。

7.9层高超高:保证配置砌筑砂浆的原材料符合质量要求,并且控制铺灰厚度和长度;砌筑前应根据砌块、梁、板的尺寸和规格,计算砌筑皮数,绘制皮数杆,砌筑时控制好每皮砌块的砌筑高度,对于原楼地面的标高误差,可在砌筑灰缝或圈梁、楼板找平层的允许误差内逐皮调整。

8 质量记录

8.1 砌体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 原材料的合格证书、

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混凝土及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 施工记录; 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施工质量控制资料;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或修改设计的技术文件; 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8.2 砌体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对砌体工程的观感质量作出总体评价。

8.3 当砌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GB50300规定执行。 说明:11.0.3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中50.06条规定,当建筑工程质量不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验收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二次验收; 8.4 对有裂缝的砌体应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

(1). 对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或加

固处理的,待返修或加固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2). 对不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予以验收,对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

裂缝,应进行处理。

说明:砌体中的裂缝现象常有发生,且又常常影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因此,对有裂缝的砌体怎样进行验收应予以规定。本条分为两种情况,即是否影响结构安全性做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