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工业园-说明书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绩溪工业园-说明书更新完毕开始阅读45f769db7f1922791688e8eb

绩溪县城西南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2015) 说明书

第七章 用地控制规划

一、用地控制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用地控制和管理为重点,以实施总体规划的意图为目的,其成果内容的重点在于规划控制指标的体现,同时,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包括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建筑间距的规定,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以及其他有关通用的规定,共同构成了对规划区用地的控制和管理内容。

二.、用地控制方法

为便于规划相关管理部门实际操作,用地控制总的方法是由工业区内主次道路将规划用地划分为三个片区即:A区、B区、C区,在此基础上分别对每个片区进行指标控制。

三、控制指标内容

本次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体系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

1.规定性指标:规定性指标是在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管理时必须执行的指标,它综合反映了土地开发建设的内容和强度。规定性指标一经确定和批准,在规划管理中不得随意变更。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定性指标如下:

用地面积:指地块净面积(扣除城市道路占用面积后实际可开发用地面积)。该项指标是对地块平面大小的控制,在规划管理和开发建设时以实测面积为准(单位:公顷(ha))。

以主、次、支路及区级道路为地块控制单元,对规划区的各类用地进行详细划分,地块划分后进行统一编码,以图纸和文件形式对每个地块提出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用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为城市管理部门在土地综合开发和规划管理过程中提供依据。

用地性质:在地块开发建设时,必须遵循的土地使用性质,是对地块使用功能和属性的控制。

容积率: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总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是表述地块开发强度的一项

13

绩溪县城西南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2015) 说明书

重要指标。

建筑密度: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物的基底占地总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它是控制地块容量和环境质量的重要标准。(单位:%)

建筑限高: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建筑限高的控制为城市空间利用、城市轮廓线控制提供依据。(单位:米(m))

绿地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地的总面积占地块总面积的比值。绿地率的大小是环境优美与否的重要标志。

交通出入口方位:指街坊内或地块内机动车道与外围道路相交的出入口方向、位置的控制。

配建停车泊位:地块内应配建的停车车位数,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车位数。配建的车位数按地块使用性质和建筑面积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指标。

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地块内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及用地红线的距离。

(2)指导性指标:指标性指标是供管理部门和设计部门参考的指标。主要为下一层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进行单体建筑设计时提供参考,目的在于丰富城市景观,使城市发展具有协调统一性。主要包括人口容量、建筑的形式、体量、色彩以及其他环境要求。

四、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本规划所确定的“容积率”对土地开发强度、地价、景观效果及环境质量优劣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商品经济活跃和敏感地区,容积率高低直接影响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提高。因此应掌握容积率的特点及影响其赋值的主要因素。

1. 容积率的高低与建筑密度、建筑层数成正比关系:建筑密度越大,建筑层数越多,容积率越高,反之亦然。

2. 容积率的高低与区位条件成正相关关系:区位条件好的地区(市中心、商务区、车站附近、商业街沿街等处)容积率较高;区位条件较差的地区(城市边缘、一般街道和街道内部等处)容积率较低。

3. 容积率的高低与建设用地使用性质的经营强度成正相关关系:经营程度高(商业、金融用地等)容积率较高;经营程度低(工业、居住用地等)容积率较低。

本规划允许附带条件适当提高容积率或建筑密度。无偿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或

14

绩溪县城西南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2015) 说明书

无偿负担地块周围城市道路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等,可在原规划容积率的基础上,增加数值以资奖励。但对容积率的奖励值必须适度,否则因建筑容量的增加,或导致人口容量上升,或引起环境质量下降,使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难以综合平衡。

地块内建筑基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表2的规定增加建筑面积,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地块核定建筑面积(地块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容积率)的20%。

开放空间是指在地块内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广场、绿地、通道、停车场(库)等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包括平地、下沉式广场和屋顶平台)。

表2

容积率奖励表

地块核定容积率 <1.4 ≥1.4,<1.8 ≥1.8,<2.2 ≥2.2,<2.5 ≥2.5 每提供1平方米有效面积的开放空间,允许增加的建筑面积(m2) 1.0 1.5 2.0 2.5 3.0 15

绩溪县城西南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2015) 说明书

第八章、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一、道路网

规划道路网由主、次干道和支路、区级路4级道路构成,路网形式以方格网为主,局部采用自由式路网,与城区路网相协调。自由式路网:一是顺应地形,二是丰富道路景观。

二、主、次干道与出入口、支路衔接

规划用地无论大小,均存在内外道路的衔接问题。为保证街坊、地块外部道路的通畅和内部人车的安全,必须对地块内部道路的出入口方位、允许或不允许路段开口、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进行控制。规划中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宜向城市交通性干道开设出入口。不得已时应限制出入口开口数量,或增设辅道解决出入口问题。

2.沿街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应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和面临的道路级别而定:人流量大的大型公建、面临城市主干道者应大,沿城市次干道者可小;面临城市支路者视建筑物使用性质而定。

3.当地块划分较小,其间又无规划道路分隔时,视具体情况提出建设用地边界距离要求,一般以满足消防通道或房屋应有距离为准。

4.支路和工业用地内的区级道路,以货车驶入为主;客车从干道或次干道驶入,实行客、货分流,使临街主要街道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

三、铁路道口规划

现有铁路平交道口和立交道口各一处,为保证工业区与城市东区有便捷的交通联系,对工业区的主次干道与铁路的交叉口规划如下:

1.立交道口:现状道口宽度仅6.5米,难以满足工业区与老城的交通要求。规划兴工路与铁路的交叉口,按不小于24米的宽度预留用地。

2.平交道口:即纬一路与铁路的交叉口,按与道路同等宽度预留用地。

四、道路断面

兴工路采用有中间分隔带,快、慢车混行的二块板形式;过境公路采用快、慢车道分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