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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事记者所在单位表示无此事发生。而“山东日报”,却是一家既无注册、也无联系方式的“山寨媒体”。

此类在微博上活跃的虚假媒体不只“山东日报”一家,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更多虚假媒体逐渐浮出水面。

虚假媒体因传播“谣言”现形

虚假媒体“山东日报”的浮现,要“归功”于其散播的一则未经核实的信息。 “《齐鲁晚报》因为报道临沂郯城县一副县长座驾撞死学生一事,几位记者不光被关了小黑屋,而且今天,临沂市委宣传部召开大会,对报道此事的记者以及报纸进行了公开的批评。”7月5日,以“山东日报社”为ID的微博,在微博发表了上述内容。

此文一出,网友频频转发,评论接踵而至,有为记者鸣不平的,也有批评相关政府部门目无法律、肆意妄为??随后,齐鲁社区、贴吧等论坛也纷纷出现网帖,以“副县长座驾撞死学生,为什么处罚记者?”为题,在网络上展开讨论,帖子简单描述了事情的经过,还把“山东日报社”的该条微博截图放在了显眼的位置。

为了解事情进展,中国青年报记者联系了“受害记者”所在的《齐鲁晚报》临沂记者站,希望能对这两名记者进行采访。

“什么公开批评?什么关‘小黑屋’?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面对提问,该报热线新闻部办公室负责人说,“副县长座驾撞死学生这件事是真的,我们也派记者过去了,可他们写完稿之后就回来了呀,‘小黑屋’可能是谣言吧。” 中国青年报记者随后致电齐鲁晚报多个部门,所有接受采访的人均表示,没有听说过有“记者被关‘小黑屋’并遭到点名批评”这回事。

7月6日,记者试图联系“山东日报社”的微博管理人员,才发现该微博已经注销。

对此,一些网民认为,“山东日报”微博的关闭是迫于政府压力。但当记者寻找“山东日报”联系方式时发现,山东日报未在济南114注册号码,在网络上也无法找到“山东日报”的网址。

中国青年报记者随后跟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取得联系,新闻报刊处祝科长查阅档案后确认:“《山东日报》从来没有在出版局注册过,山东省委机关报是《大众日报》。”

消失一个世纪的报纸“重现”微博

类似于“山东日报”的“媒体”,在微博上不只一家。甚至连停刊106年的“广东日报”,也频频现身于微博。 资料显示,清朝末期,《广东日报》在香港创刊,1906年3月停刊,此后的106年再未复刊。

7月6日,微博数十名网友纷纷转载了来自于“广东日报”的一则寻人微博:广东恩平一位54岁的母亲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儿子焦急地寻了好多天,都未见母亲踪影,只好寻求媒体帮助。博文最后强调,“如果您见到这位离家出走的母亲,请联系本报”,并附上了报社联系电话。

中国青年报记者随后以“广东日报”为关键词在网络上进行检索,搜索到多条“广东日报”发布的新闻。记者发现:在网民发布的微博中,“广东日报”四字常被提及,甚至有些网友在发布的信息中经常使用“图片来自广东日报”、“广东日报报道”、“转载于《广东日报》”、“@广东日报”等说法。 中国青年报记者为此采访了广东省新闻出版局,该局新闻出版管理处处长对此事表示惊讶。他说:“可以肯定地讲,《广东日报》是不存在的。”由于目前“广东日报”的信息在网络上出现次数不频繁,管理起来比较困难,“如果是编辑成了纸质出版物,则会依法加以取缔,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随后,记者以“日报”、“晚报”、“都市报”等为关键词,在微博进行搜索,在对数百个微博账户逐一进行核实之后,发现有35家疑似虚假媒体。 在这35家中,仅山东一地就有5家,占整个搜索结果的14%。其次是安徽,占4家,河南、江西、江苏和上海等地,都有一到两个疑似虚假媒体的微博账户出现。

近期,有关部门重拳出击整治网络谣言,对新闻工作者也不无启迪:借助网络,一些谣言和虚假新闻得以迅速传播;另一方面,网络特别是微博的发展,也为查证新闻的真实性和及时辟谣提供了便利条件。媒体在近期一些虚假新闻事件中的得失很有研究价值。本文所称虚假新闻,既包括失实新闻(没有全面、正确、恰当报道新闻事实),也包括假新闻(以虚构事实为本源)。①

四起虚假新闻事件剖析 1.“47号公告”调整计税方法

2011年8月13日~15日,媒体广泛刊播报道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提供了两种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新增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率表,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8月15日(周一),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声明称,有人盗用该局名义对外发布了该公告并作解读。后查明,这一假新闻来源于网络论坛,伪造相关文件并传播虚假消息的上海励某被处行政拘留15天。

此事件被《人民日报》列入近年来产生严重后果的十起网络谣言案例,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范以锦将其归为2011年十大传媒事件之一,②都是很中肯的。这起假新闻事件的传播过程是:首发媒体从非正规渠道获取信息,同行迅速克隆或转载。③令人痛心的是,假新闻被揭穿时,一些媒体人和研究者的反应缺乏专业精神。另外,事件中的一些是非曲直有必要进一步廓清。

首先,辟谣声明未说明伪造者的身份,最大的可能是尚未查清。却有知名媒体人在微博上感叹“牛人‘有人’出现了”,问“能说说这能伪造文件,在各大媒体上发表的‘有人’是谁吗”,还有媒体研究者发微博问:“这个人是谁?要不要报警?包括央视在内的所有大媒体都报道了,如果没有权威消息来源怎么可能?!”一些媒体在报道辟谣新闻时也随波逐流,哗众取宠,显得很委屈,还大力质疑辟谣太慢,追问谁伪造了公告。

其次,有一个流传甚广的错误说法,即新华社8月13日播发的《新税法与原税法如何衔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答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三大问题》也是假新闻。而实际上此稿并非假新闻,依据的是该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6号),稿件所引公告名称、编号及所述事实、例子,和假新闻所述均不一样。可惜一些媒体未能抓住这一机会明辨是非。不过,8月14日,新华社播发的短稿《国税总局明确企业派发红股计税方式》引述了“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却是假新闻,所述内容其实均来自网上流传的“47号文”,④只不过侧重点跟先前几家报纸不同而已。

2.北上广深落选最富20城

今年3月26日~27日,一则消息在网上流传甚广:“2011中国最富20城市排行榜”近日出炉,克拉玛依高居榜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居然榜上无名。

笔者当时即发现,文章未交代评选标准,令人生疑。经查,《南方都市报·佛山读本》2月报道称,此榜单评选的范围是地区、地级市以及自治州,北京上海不在评选范围内。笔者随即通过微博指出这一问题,并提醒同事们注意。这则失实新闻基本上止步于网络,绝大多数报纸未“上当”,可能是注意到了其事实交代不清的问题。笔者进一步研究发现,相关研究报告是2010年12月发布的,未再发布2011年的排行。

3.赴港澳购物要缴高额税款

今年3月26日,海关总署发布2012年第15号公告,修订进境物品归类表和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一些报道断章取义,如:“奶粉超200元将课税”。3月30日,舆论风潮达到顶峰,“15日起港澳购物要缴高额税款”、“4月15日起去港澳购物全部要打税”等说法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3月30日晚,海关总署称,公告不涉及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5000元的自用物品,“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是理解有误。

笔者3月30日下午看到相关新闻时发现了疑点:公告并未涉及免税额度的更改。根据检索到的权威信息,笔者发微博指出,“从香港带超过200元奶粉要征税”是“本月最大假新闻”,海关放行一直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进境居民携带总值5000元以内物品免税。微博还附带了相关政策和报道的链接。《晶报》官方微博对此进行了转发,另有几家深圳媒体的官方微博也发布了类似的消息,其中一家还请读者关注该报次日的报道。有网友发布了咨询海关热线后得到的信息,批评有媒体断章取义。海关系统里,当天下午只有成都海关办公室在新浪微博辟谣(虽然不很到位):奶粉每公斤按200元定价,税率10%,征税20元,2.5公斤以下免征,税率并没有调整。一些媒体微博予以了转发或转载,有的还说明了免税额度。不过,这些辟谣微博的转发次数远不及一些微博“大号”传播的失实新闻,直到5月初,一些传播失实新闻的微博仍未删除,有的仍在被转发。

3月30日傍晚,两位疑为海关人士的网友在微博上同笔者互动,笔者根据其留言检索到重要信息:5000元的免税额并不包括烟酒和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有规定的物品,奶粉属于这20种商品中的“餐料”,邮递2.5公斤免税,携带则视具体情况处理。一家报纸的副总编辑当晚也发微博表示,海关总署发言人答复该报说,2.5公斤以下免税是指邮递方式,随身携带的奶粉会比邮递免税量高。海关总署的辟谣没有阐述这些细节,作为宏观层面的原则性说明,无可厚非。一些媒体辟谣时则涉及了奶粉免税标准,但记者和信源(包括海关人士)未准确把握政策,有的混淆了邮寄和携带,有的把奶粉算入5000元限额内,有的竟任由专家从被辟谣的说法推导出“可能是顺应香港此前的某些舆论”。

4.海关调整部分进口物品的税率

3月底,一些媒体报道海关总署15号公告时称,税率多数保持不变,一些物品税率从20%降至10%。正值“买200元奶粉要交税”的消息传播得沸沸扬扬之际,关于税率的说法未引起怀疑。4月15日新规生效前后又掀起一波热潮,报道的焦点包括“一些电子、摄像产品的税率有所下降”(语出4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4月16日,海关总署指出:公告未涉及税率调整,2007年税率有过大范围调整,此后某些产品税率有调整,15号公告反映了2007年至该公告发布前被调整过的税率,这些税率已执行了一段时间。

此次失实新闻错在拿2007年确定的税率来对比。公告称,修订进境物品归类表根据的是关税条例和国务院2011年1月批准调整的税率表,如果记者认真一些,或对业务熟悉一些,还会犯那样的低级错误吗?

辨识和应对虚假新闻的策略 1.独立思考,敢于质疑

一些新闻常借助门户网站和微博成为热点话题,媒体人对此要保持清醒,对新闻的价值乃至真实性要有独立的思考,敢于质疑。对有疑问的新闻,应尽可能地核实;若有不能消除的疑问,宁可不发,既能降低风险,又能避免人云亦云,在新闻的选择上体现自身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