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标准及释义6.1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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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并正确选用。该程序在检验检测业务治谈、合同评审和合同签署过程中予以实施。

3.除非是客户或法律法规指定的分包,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分包结果负责。

4.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禁止分包的项目实施分包如:国家监督抽查工作不允许分包;司法鉴定中的抽样取样、鉴定结果的分析和判断以及鉴定意见形成等重要工作不允许分包;机动车检测工作不允许分包。

?审核要点

1.检验检测分包控制程序是否形成文件,内容是否完整适用,并将其用于业务洽谈、合同评审和签署合同;

2.抽查发生分包的合同和检验检测报告,查证分包是否事先取得了客户书面同意,分包方是否具备资质和能力。

3.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对分包方进行了评审,是否有评审记录和合格分包方的名录。

4.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在结果报告上清晰注明了分包,注明的信息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分包责任是否由发包方负责

5没有能力的分包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6.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禁止分包的项目实施了分包。 ?理解提示

1.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是业务、技术、质量管理工作一个重要环节,可属于“采购服务”范畴,ISO17025-2017中称之为“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为保证分包业务的有效性和检验检测结果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外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实施有效地控制和管理。

2.若将全部检验检测任务都分包给其他机构承担,属转包行为,不属分包行为。 “分包”指:检验检测机构因工作量大,以及关键人员、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将检验检测项目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活动。

“分包”分为“非预期”和“长期或持续性”的分包活动。“非预期”是指因工作量大,以及关键人员、设备设施等“临时性”的原因需要分包;“长期或持续性”分包是指因没有技术能力,或有能力,但长期不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项目(因成本或市场等),将视为“没有能力”。“能力”是靠检验检测活动佐证的。

3.分包责任由发包方负责。发包方可以是检验检测机构、客户,相关的法定管理部门等。

分包时应控制以下几点: (1)验检测机构应建立与分包相关的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应识别因“分包”给检验检测机构带来的质量风险。 (2)承担分包检验检测任务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是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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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此要求的实施通常与“合同评审”一并进行,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断标明分包情况,这些都是“以客户为关注焦点”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为了规避风险。

(4)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分包方进行评价(或采信资质认定部门的认定结果),确认其能力(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管理能力、技术能力),欲分包的项目必须在分包方的能力范围内,并有评审记录和合格分包方的名单,要注意分包评价活动是动态的,因为分包方的能力有可能发生变化,在进行分包时,应和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以明确责任。

(5)检验检测机构可将分包部分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由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单独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也可将加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分包结果纳入自身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注明该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 (6)若是由于分包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发包方应诉。如是检验检测机构发包,检验检测机构应首先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再根据分包协议界定、追湖分包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如由容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分包,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相关证据。 (7)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所有合格分包方名录以及就分包工作而言的相关证据和记录。如:分包合同、申请分包的审批单、分包方的能力调查材料(法人及资质证明、能力范围、人员和设备等资源的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和评审记录。

(8)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禁止分包的项目实施分包。 4.5.6采购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明确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等的购买、验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

【条文释义】

1.为保证采购物品和相关服务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采购物品和相关行有的控制和管理,应按制定的程序对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接收、存储进行控例,以保证检验检结果的质量。

2.采购服务,包括检定和校准服务,培训服务,仪器设备购置,环境设施的设计和施工,设备设施的运输、安装和保养,废物处理等。

3.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重要消耗品,供应品和服务的供货单位和服务提供者进行评价,并保存这些评价的记录和获批准的合格供货单位和服务提供者名单。

?审核要点

1.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制定了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是否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试剂和消耗材料的购买,验收和储存的拉制程序。

2.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确定了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性材料控制范围,是否有文件化的验收规定,是否经过检查或验证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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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之后才投入使用;所使用的服务和供应品(包括消耗品)是否都符合规定的要求,是否保存了符合性检查活动记录。

3.是否制定了试剂和消耗性材料的文件化的储存规定,储存设施和条件是否符合安全、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之规定。

4.影响检验检测机枸输出质量的物品或服务的采购文件所包含的信息资料是否充分足够;这些采购文件发出之前,其技术内容是否经过审查和批准。

5.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对影响检验检质量的重要的消耗品、供应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了定期评价,是否保存了评价的记录以及获准的供应商名录。

?理解提示

1.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自身需求,对需要控制的服务和供应品进行识别,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通常情况下,检验检测机构至少采购3种类型的供应品和服务: (1)易耗品或易变质物品:如培养基、标准物质、化学试剂、试剂盒和玻璃器皿。适用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其品名、规格、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包装、贮存、数量、合格证明等进行符合性检査或验证。对商品化的试剂盒,检验检测机构应核查该试剂盒已经过技术评价,并有相应的信息或记录予以证明当某一品牌的物品验收的不合格比例较高时,检验检测机构应考虑更换该供应品的品牌。

(2)设备:选择设备时应考虑满足检验检方法和校准方法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的相关要求;应单独保留主要设备的生产商记录;对于设备性能不能持续满足要求或不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的生产商,检验检测机构应考虑更换生产商。

(3)选择校准服务、标准物质和参考标准时,应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的相关溯源性要求。

2.采购服务,包括检定和校准服务,设施和环境的设计、安装、调试服务、设备和设施维护、维修等、人员培训教育、样品传递和制备等。

3.影响检验检测机构输出质量的物品或服务的采购文件所包含的信息资料可包括型号、种类、级别、标识、规格、图纸、检验说明、测试结果要求、质量要求、制造商获得管理体系认证资格要求等。

4.5.7服务客户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包括:保持与客户沟通,对客户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査、跟踪客户的需求,以及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条文释义】

1.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客户沟通,全面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解答有关检验检测的技术和方法。

2.应采取定期对客户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跟踪客户的需求等方式征求客户意见并深入分析、改进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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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让客户了解、理解检验检测过程,是与客户交流的重要手段。在保密、安全、不干扰正常检验检测前提下,允许客户或其代表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检验检测活动。

?审核要点

1.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建立和保持了服务客户的程序,有为客户服务的意识,是否有具体为客户服务的措施,这些措施执行情况如何,效果怎样,持续不断地改进对客户服务方面做得怎样。

2.检验检测机构在允许客户进入检验检测现场时,是否确保其他客户的机密不受损害,不会对检验检测结果产生不利影响,是否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

3.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以便准确、及时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当服务发生延误或偏离时,是否通知客户。

4.检验检测机构采取了哪些方式收集顾客满意与否的信息,是否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了分析,并作为评价管理体系和改进的依据,必要时及时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

?理解提示

1.客户是指接受产品的组织或个人包括政府部门、司法鉴定、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制造商、生产厂、委托人(代理人)、消费者、最终使用者、零售商、采购方。客户可以是外部的,也可以是内部的。

2.服务客户不是仅指为客户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服务客户强调的是与客户的交流、配合、沟通与合作;强调的事的是检验检测机构应有为客户服务的意识,持续改进对客户的服务。

“与客户或其代表合作”是本要求的核心。它体现了以客户为关注焦点的原则,检验检测机构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应当与客户保持沟通与合作,通过沟通与合作可使检验检测机构深入、全面、正确地理解客户的要求,主动为客户服务。这种合作可包括: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区域直接观察为其进行的检验检测;客户有验证要求的,提供所需物品的准备、包装和发送;将检验检测过程中的任何延误或主要偏离通知客户;在技术方面指导客户,提出建议以及意见和解释等。与客户或其代表合作的重要前提是确保其他客户的机密不受损害,还要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且不会对检验检测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3.客户的反馈意见是检验检测机构识别改进需求的重要信息。向客户征求反馈意见,使用并分析这些意见(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有利于改进检验检测机构的整体业绩,可以改进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改进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活动,改进对客户的服务。客户意见反馈的形式包括:客户满意度调查;请进来,走出去征求客户的意见;也可以与客户一起评价检验检测结果报告。主动为客户服务,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区城直接观察与其相关的检验检测,调查客户的满意度,与客户一起评价检验检测结果,从“过程控制”来说,是一种有效的外部监督,对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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