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标准及释义6.1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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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设立的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包括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特殊普通合伙检验检测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经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等。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登记、注册文件,其登记、注册文件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或者相关表述,不得有影响其检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的经营项目(诸如生产、销售等)。

生产企业内部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之内。但生产企业出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2.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检验检测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相应法律责任。因检验检测机构自身原因导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出现错误、不准确或者其他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解释、召回报告或证书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其所在的法人单位应为依法成立并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该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法人单位内应有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时,应提供所在法人单位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和法人授权文件。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所在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担任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对管理层进行授权。

?审核要点

1.检验检测机构的法人登记、注册证书(营业执照)文件是否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是否在有效期内;资质认定证书所用名称、地址是否与法人登记、注册文件等一致;登记、注册文件中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或者相关表述;是否有影响其检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的经营项目(诸如生产和销售等)。

2.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其所在的法人单位是否依法成立并能承担法律责任;该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法人单位内是否有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是否能提供所在法人单位对检验检测机构独立运作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授权文件;如果所在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担任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的,是否由法定代表人对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进行授权。

3.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在发生检验检测结果出现错误和其他后果时,能否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理解提示

1法人:法人制度是民事主体制度中十分重要的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四类。《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必须在登记机关进行合法登记,由登记机关审核签发营业执照或注册文件,方能取得法人资格和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方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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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企业法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经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组织。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营企业、联营、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等企业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由企业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事业单位法人是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的检验检测机构。

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与自然人合伙,或自然人与规定法人合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合伙企业的管理层是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社会团体应依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

机关法人是国家机关法人的简称,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权力,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级国家机关。机关法人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和司法机关。

司法鉴定机构是根据司法部制定发布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检验检测机构。

3.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企业法人和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授权本组织的内设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时,该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其名称应冠以所在法人组织名称。

分支机构属于法人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责任能力,其经营范围必须在法人范围之内,参与民事活动时须有法人单位的授权。

申请资质认定的非独立法人的各级各类质检中心,须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其独立运作。

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条文释义】 1.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内部组织构成,并通过组织结构图来表述。非独立法人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与所属法人以及所属法人的其他组成部门的相互关系。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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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服务。

2.管理指质量管理,是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时,与工作质量有关的相互协调的活动。质量管理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活动,质量管理可保证技术管理,规范行政管理。

3.技术运作通过技术管理来实现。技术管理是指检验检测机构从识别客户需求开始,将客户的需求转化为过程输入,利用人员、环境、设施、设备、计量溯源、外部供应品和服务等资源开展检验检测活动,通过合同评审、分包(外部提供的检验检测活动)、方法选择、抽样、样品处置、结果质量控制等检验检测活动得出数据和结果,形成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全过程管理。

4.支持性服务通过行政管理来实施。行政管理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律地位的维持,法律责任的承担,机构的设置、检验检测活动范围的规定、人员的责任、权利和相互关系的明确,管理体系的完整性的保持,客户和相关方要求的沟通等。

5.技术管理是检验检测机构工作的主线,质量管理是技术管理的保证,行政管理是技术管理资源的保障。

?审核要点

1.检验检测机构的组织结构图是否清楚表明了其管理体系职责和相互关系,非独立法人的检验检测机构是否通过组织结构图表明了与其他部门的关系,说明其独立运作。

2.检验检测机构是否配备包括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等与其检验检测能力相适应的资源。

3.检验检测机构是否设置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部门或岗位,清楚表达了三者之间的关系。

4.质量管理要求是否融入技术运作中,是否能控制技术运作有效运行,行政管理是否能为技术运作提供支持和服务。管理体系文件是否覆盖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和相关专业补充要求中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要求。

5.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职责是否落实,质量管理、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之间关系是否明确,过程接口是否清晰,是否形成相互协调的、系统的管理体系。

?理解提示

1.组织结构图是组织结构的直观反映,是最常见的表现部门、岗位和层级关系的一种图表,它形象地反映了组织内各部门、岗位上下左右相互之间的关系。组织结构图从上至下可表达垂直方向的管理层次和组织单元、从左至右可直观表达横向的组织单元之间的相互关联。并可通过组织结构图直接查看组织单元的详细信息,还可以查看与组织结构相关联的部门、岗位的信息。

2.检验检测机构通常用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将管理体系要素或过程的相关职责分配到部门或岗位,明确其管理体系责任。从而能比较清晰地说明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中的管理职责应与体系文件中的管理职责表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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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是检验检测机构的基础管理,三者相辅相成,只有用管理的系统方法进行系统整合,形成协调一致的有机整体才能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

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格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条文释义】

1.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格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这一条款包括两部分内容。一个是法律层面上的,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一个是道德层面上的,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循三个原则(即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两个要求(即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31880)对检验检测机构提出了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有关诚信的基本要求,建议检验检测机构参考使用。

?审核要点 1.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向社会公布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的承诺。

2.管理体系文件中是否从法律、管理、技术和责任等方面明确上述承诺,并采取措施履行承诺。

3.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形成了公正诚信体系,是否落实责任并得到实施。 ?理解提示 1.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63号令)等要求,依法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2.检验检测机构应做到客观独立、公平公正。所谓公平是指检验检测机构对客户提供平等的服务;所谓公正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不徇私不偏袒,客观独立地出具数据和结果。检验检测机构还应遵守基本职业道德。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

检验检测机构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唯利是图;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欺骗客户;增强公平竟争意识。

3.社会责任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的运营应对社会和环境影响采取负责任的行为,即要符合社会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道德为基础,遵守法律和政府间的契约,并全面融入检验检测机构的各项活动。履行社会责任是检验检测机构的义务。

4.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建立公正诚信体系,识别影响公正诚信方面的风险,采取措施控制任何有损公正诚信的活动,坚持诚信守法检验检测,实行检验检测事务公开。

5.《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31880)从法律要求、技术要求、管理要求、责任要求等四个方面,对检验检测机构提出了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有关诚信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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