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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合作协议更新完毕开始阅读48bd8d1255270722192ef7bb

合 作 协 议

甲方: 辽宁星际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网络电话话务提供商,向合作伙伴提供网络电话的话务及通道。乙方是开展网络电话话务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拓网络电话话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对于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缩写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双方”、“二方”均系指甲方、乙方的合称。

“本协议”系指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及其全部附件、补充协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甲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1)、甲方所提供的网络电话话务为乙方用户提供**电话话务通道; 2)、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并开放给乙方捆绑用户的查询帐户权限;

3)、甲方授权乙方可针对乙方捆绑用户进行查询、统计。如需要开户、销户操作需与甲方协调由甲方操作执行;甲方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先生成20个用户开户数据接入乙方,并开通20有效用户数据。如需要另外增加用户账户,乙方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得

到通知后,次日把开户数据提供给乙方; 二、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1)、乙方负责组织对乙方用户进行业务宣传。

第三条、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畅通的通话通道。

2、甲方为乙方用户提供一个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保证在乙方捆绑用户反映问题后四个工作小时内做出响应。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甲方平台上提供乙方代理管理系统,并可以乙方的名义发展乙方下级代理制度。

2、乙方有权管理乙方用户的信息(计费、查询、统计等),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电信相关条例的基础上针对乙方用户开展促销或优惠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的认可与备案。

3、乙方负责承担其发展的乙方用户的一定程度的客户服务。

4、乙方终止客户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作好相应的善后事宜。

5、乙方应妥善保管查询帐户与操作密码,并承担因帐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支付首次进话务量的预付金额¥3000.00元给甲方,乙方通过汇款等方式打入甲方指定帐户。

第四条、付款方式

1、 代理商根据首次进话务量,预先打入甲方指定帐户,你处于---------级代理,应支付万分钟, 价格 分/分钟 ,人民币 万元。 2、 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沈阳建行 账户名:康庆

账号:6227 0007 3490 0293 983

第五条、保密政策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其他

1、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进行。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3、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4、完整协议

本协议及其附于本协议之后的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它们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5、通知

1)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应以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包括特快

专递)或挂号邮件之形式发送。除非事先以书面通知更改,所有通知及函件均应发往下列恰当之通讯地址:

甲方:辽宁星级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1号房实大厦8楼 邮政编号:110003 通讯电话:024-31317517 传真电话:024-31326606 电子邮件: 收 件 人: 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通讯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件: 收 件 人: 2) 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发送,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送达时间,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17:00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营业日,则送达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营业日;若为电子邮件形式,则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若为专人派送时(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送达时间;若以挂号邮件发送时,以邮局所出具之收据为凭。

3) 4)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之效力优于双方于本合同先前所有之口头或书面协议、意向书等。对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预付金额为人民币零元时,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期满之前,经协商,双方如无异,乙方从新支付预付金至少¥3000.00

元,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下次预付金额为人民币零元为止。 第八条、备注

以上所有协议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相应政策,可以经双方协商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以做调整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