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护保运合同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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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l监督并保证下属单位向甲方以约定的价格和优良的质量提供服务; 8.2.2.2接受乙方合同当事人的委托,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8.2.2.3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有关产品或劳务并保证按约定履行,如违约应8.2.2.4除合同规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外,在乙方有能力并有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保证在其经营范围内向甲方提供甲方无法从第三方购买或取得的其他服务;

8.2.2.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维护维修服务应保证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 8.2.2.6乙方参与承包范围内设备材料、备品配件质量验收、质量评定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反馈信息。

8.2.2.7在对甲方的设备维护维修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润滑油厂现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检查。按时参加甲方指派的会议。

8.2.2.8按照润滑油厂现行安全、设备管理制度,乙方自身应具备的安全条件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人员、机具等)必须得到甲方的安全确认并办理有关安全手续后,方能进入现场施工;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准备情况负有核实确认落实的责任,对甲方安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经现场落实不能解决时有权拒绝作业,同时有责任及时向甲方管理部门反映。

8.2.2.9设备技术改造等项目,视现场情况和项目的难易程度,乙方应提交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环保方案交由甲方审定后实施。

8.2.2.10包干承包范围内维护修理力量配置情况,必须得到润滑油厂认可,设备维修(包括特种设备维修)人员应持证上岗。

8.2.2.11乙方按专业界面划分标准,负责向甲方提报专业设备备品配件计划,要求做到合理储备、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协助甲方编制装置、设备专业大检修计划,做到计划准确全面,要求准确率>90%。

8.2.2.12做好现场维护、修理规范化、标准化、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保证不损害甲方在健康、安全及环境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8.2.2.13按甲方要求做到装置开工期间,关键设备修理不过夜;对当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修理工作,应及时向甲方生产车间及生产技术部反映。 8.2.2.14按甲方要求安排保镖及夜间、节假日值班工作。

8.2.2.15按照甲方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在设备检修完工或验收后向使用单位交付检修记录和资料。

8.2.2.16协助甲方做好设备专业检查、事故调查及其它甲方需要协助的配合工作

8.2.2.17针对定期需要检定的仪器仪表及电气计量表计、热元件等做好台账记录,在检定期满前提前做好相应的拆解送检工作和检定后的表计回装工作,检定证书和相关记录交生产技术部备案。

8.2.2.18乙方有义务保护和保障承包范围内甲方的所有基础设施(固定资产)的完好,包括硬件设施及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工业环境等。

9.维护保运与验收

9.1每天24小时提供设备的维护保运。人员配置必须满足设备维护保运需要,维护保运人员接到故障电话后在10分钟(节假日及夜间20分钟)内赶到并进行检修任务。定期安排高级工程师回访,处理设备维护保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遇到设备疑难故障时,应及时派遣有经验工程师至维修现场解决。

9.2本维修项目按《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设备设施考核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9.3生产计划维保率100%,维护保运合格率100%,设备完好率≮95%,配件供给及时率≮95%。安全事故为零,现场规格化满足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要求;

10.保险

10.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甲方原因除外),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0.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未保险的甲方不予赔偿。 11.不可抗力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12.违约责任

12.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2.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担修理、重作、更换、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2.3.乙方拒绝返修、整改或返修、整改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本合同约定的质保金不予返还。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成果,每逾期一周,应当按照合同总报酬的 1 %支付违约金。

12.5.乙方擅自更换维修物的零、部件或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当按照所更换零、部件或材料的实际价值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13.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3.1.本合同经双方均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3.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3.3.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3.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3.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3.3.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3.3.4.乙方擅自将工作任务交由第三方完成的;

13.3.5.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3.4.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结; 13.4.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