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度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栖霞市国路夼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总结报告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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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水务局关于国路夼小流域 国债水土保持项目总结报告

国路夼小流域位于栖霞市桃村镇北部,大沽夹河上游,距市区40公里。流域面积10.1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6.4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4.2%。流域内辖1个行政村,总人口0.21万人,农业劳动力0.112万人,耕地面积53.5公顷,人均0.025公顷, 人均收入3158元。

该流域属低山区, 暖温带季风型气候, 多年平均降雨780毫米, 其中汛期降雨546毫米, 占全年71%, 最大24小时降雨360毫米。土壤为棕壤土,土层薄,质地粗疏,抗侵蚀能力差。流域气候特点是春旱、夏涝、秋后又旱,风雹灾害严重,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自解放以来,该流域的干部、群众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治山、治水、整地改土、植树造林等活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流域内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为目标,以治山植果为中心,进行了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初步完成了治理面积3.5平方公里,建各类水利、水保工程30余项,对发展农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各种原因,该流域有的规划还未落实,水保措施配置不完善,结合不紧密,没有形成完整的防护体系,目前仍有2.98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需要进一步治理;河道拦蓄工程少,拦蓄率低,水利条件差。水土流失已成为制约流域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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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省计委、省水利厅以鲁计投资[2003]1133号文下达的2003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安排栖霞市国路夼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批复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严格执行批复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严格施工,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各项治理工作,到2004年11月底,共完成治理面积2.5平方公里,主要包括栽植水保林20公顷,经济林34公顷,封育治理180公顷,新建折线堰1座,小型拦河闸5座,拦沙谷坊5道,沟道护岸疏浚795米,环山路硬化4公里,完成工程量:0.65万立方米,总工日1.56万个,总投资158.73万元。其中2003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5万元,省投资10万元,地方配套28万元,群众自筹95.73万元。

经过治理,该流域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6平方公里,治理程度达到92.6%,森林覆盖率达到了71%,各项水保措施发挥了较好的效益,年增加蓄水保水量27万方,减少土壤流失量0.48万吨, 年增加经济效益47.77万元。流域内建成了以坡面水保林和经济林、沟道拦沙蓄水工程、硬化路面、河道护岸为主体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使下游河道不再淤积, 洪水不漫滩, 扩大改善水浇地面积20.7公顷,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流域内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农业生产结构趋于合理,生态环境开始走向良性循环,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多年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我们的主要体会和做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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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国路夼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有班子,工作有制度。为了切实加强领导,2004年1月9日市政府以栖政办发〔2004〕4号文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水务局与计划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水务局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全面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2004年1月20日栖霞市以栖政办发[2004]6号文下发了《栖霞市实施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纳入了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市长与镇长签订了责任状。

市水务局非常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把该项目做为水利工作的重点,一把手挂帅,分管局长靠上抓,全力以赴投入项目建设工作,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桃村镇政府把该项工作列为为农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将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实行领导干部包村、包工程责任制,并把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做为评定领导干部业绩的依据,与工资奖金挂钩,使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 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一是制定了《栖霞市实施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二是制定了《栖霞市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对各项工程治理标准、质量要求、验收办法等进行明确规定,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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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程验收小组,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制定了《栖霞市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 四是制定了《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封山育林工作的意见》;五是成立了国路夼小流域封禁治理管护小组;六是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水保监督管理体系,市、镇两级设立专职水保监督员12名,并颁发了检查员证;各村设一名村级水保管护员,由所在镇政府任命公布;七是制定了《栖霞市封山禁牧管理暂行办法》;八是颁布了《栖霞市实施水土保持法规的若干规定》;九是颁布了《栖霞市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使流域治理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保证了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

2、层层签订责任状。由分管市长与桃村镇镇长,镇长与村委主任逐级签订了治理工程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间及奖惩 办法等,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资金管理与使用

项目共完成总投资158.7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5万元,省投资1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8万元,群众自筹95.73万元。配套资金28万元及时到位,与中央投资比例达到1:1.12。为保证建设项目开支合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制定了《栖霞市实施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设立了专项帐户,配备了专职会计,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拨付资金。资金拨付办法是:由市、镇联合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完工的工程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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