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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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积极推动开展低碳相关标准研究和制定,使低碳标准化与循环经济发展相结合,逐步形成完善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建立健全促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和收费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循环再生资源。完善循环经济投资促进体系,将发展循环经济由政府投资拉动为主变为以市场选择为主。加大发展循环经济的投资力度,每年筛选公布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向金融机构及社会各界推介。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建立绿色绩效考核与监督管理机制。设立并不断增加省、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开发、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循环经济典型的表彰奖励等。

(三)加快科技进步

加大对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推广的支持力度,鼓励政产学研合作,组建战略技术联盟,加强基础性研究和共性技术研发,研发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资源替代、共生链接和系统集成等方面的实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加大用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改造重点工业的力度。发挥好高等院校及行业协会、学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大力开展循环经济技术研发攻关和推广以及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公共服务。

(四)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由省内外循环经济研究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充分发挥山东省发展循环经济专家顾问委员会的作用,参与制定循环经济中长期规划和专项政策,开展循环经济项目评估,提供循环经济决策咨询建议等。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循环经济高端管理人才、复合型研究人才。支持我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设循环经济相关专业课程,培养大批精通循环经济的管

理和技术人才。把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经常化。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要在干部培训中,不断提高发展循环经济相关课程的培训水平。

(五)搞好信息保障

完善循环经济技术研发、信息共享、交流等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三废”综合利用管控系统等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增加循环经济特征指标的数据统计,建立有效的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向社会发布有关政策、技术等方面的信息,加强信息交流,让社会各方面能够更及时地了解相关情况。丰富和完善山东省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内容,拓展物流服务功能,形成全省统一的物流信息化服务门户,打造全省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物流信息共享和交换体系,促进产业、企业间高效对接。

(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金融、科研机构及社会团体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鼓励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加强对国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关键技术的研究。利用产业导向和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外智力、技术和资金支持,鼓励外商设立循环经济咨询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有关项目的合资合作。加强与日韩在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争取建立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七)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先进典型,营造循环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引导全民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全社会资源节约意识,扩大公民有序参与。重视循环经济的基础教育和专业培训,将循环经济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计划,建立省级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

(八)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组织机构体系,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山东省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的协调议事制度。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发展循环经济的组织协调机构,扎实推动本地循环经济发展。同时,抓紧制定本地《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建立并实行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循环经济目标责任制,将循环经济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全省各级、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增强各级各部门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落实循环经济表彰奖励制度和违法追究制度,完善循环经济激励约束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