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侦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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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 言

进入信息时代的人类社会,高科技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信息技术正在不断改变着人类的生活、生产方式,然而,高科技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为犯罪智能化、科技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提供了条件,对传统的侦查破案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这种形势,刑侦工作如果固守传统的思想而不接受信息化的改革,坚持旧的侦查模式而不探索新的侦查方法,沿袭旧的设备技术而不致力于更新和改造,那么刑侦工作的发展之路必将越走越窄。因此现代刑侦工作必须立足于信息化,充分利用信息化的科技手段和技术力量,将计算机网络全面覆盖于刑侦部门各个环节,用信息化技术支持和指导侦查破案。在此过程中主要应该把握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及时发现和解决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要切实落实信息化的实际应用。可以说面对刑侦信息化的历史趋势,我们面临的挑战还相当严峻,刑侦信息化建设任重而道远。

二、刑侦工作现状

刑事侦查部门是公安机关的重要部门之一,它的基本任务是依法发现、控制、揭露、证实刑事犯罪,并将犯罪嫌疑人拘捕归案。

随着社会的进步,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带来了人、财、物的大流动,与此同时人类社会的高科技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为犯罪智能化、科技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提供了条件,而相反得刑侦工作虽有发展,却仍面临严峻挑战,侦破矛盾加剧,社会治安形势严峻。

(一)刑事案件发案率高,破案率低,案件常年积压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正值人民内部矛盾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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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对敌斗争形势十分复杂,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出现了新的特点:一是刑事犯罪数量增多,种类增多。主要有群体性事件呈高发之势、传统犯罪案件(如两抢等案件)居高不下、计算机网络为手段的高科技犯罪迅猛增长、黑恶势力犯罪有所抬头。二是刑事犯罪活动的区域和领域扩大了,手段升级了,侦破难度加大了。流窜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系列犯罪等犯罪现在已是司空见惯了。近年来浙江省全部刑事案件破案率仅为30%左右,年均有30余万起案件无法得到及时侦破。①

(二)刑警素质偏低和刑侦警力严重不足制约了刑侦工作的开展

刑警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刑侦工作能否有效顺利的开展,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知识面、知识类型要求干警必须是办案的全才,要求刑侦人员什么都要懂一些,什么都要会一些,这对不少民警是个很高的要求,一些干警对此感到难度大,难适应,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

与此同时我国大多数基层单位中警力严重不足,而作为刑事犯罪案件破案主力军的刑侦部门人数比例甚至占不到总警力的一成,但却承担着绝大部分刑事案件的接处警和侦破工作。在这种工作量大、警力有限的情况下,难以有效地开展好刑侦工作。

(三)刑侦人员信息化意识薄弱,信息获取渠道窄,利用率低

打击和防范犯罪需要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能否全面准确及时地获取各类情报信息,直接决定了工作决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当前刑侦工作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破案信息获取渠道窄,信息化应用率低。

同时由于传统工作模式及意识的影响,侦查工作中情报信息尚未能达到主导侦查的高度,侦查人员缺乏必要的情报知识和应用技能,相应的在预防、控制和打击刑事犯罪过程中,侦查机关和人员表现出策略上的滞后和不同程度的被动性。

徐定安.刑侦专业化建设的薄弱环节及突破途径[J].现代警务机制研究专版.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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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盾工程建设尚未完全建设成型

1999年开始的公安部金盾工程在显著提升了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降低了警务成本,减轻了民警工作负荷的同时人也面临不少问题:诸如在实际建设的过程中各地各部门条块分割、信息孤岛、各自为政;公安机关专业人才缺乏,警力配比低,广大民警的科技意识和素质不能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需要;公安机关工作领域宽、涉及内容多、覆盖面广、建设难度大等等严峻现状,如何才能低成本、低风险、高质量、高标准地实现其建设目标仍在进一步探索之中。

二、刑侦信息化建设对刑侦工作的积极作用

刑侦信息化是落实向科技要警力,全面提升刑侦工作水平和刑侦队伍战斗

力的重要手段,在建立和完善刑侦防控体系,增强刑侦部门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刑侦决策指挥科学化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一)信息化刑侦工作改革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要求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而刑侦信息化建设就是刑侦部门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深化刑侦改革,实现侦查方式转变,逐步达到侦查方式多元化目标的必然要求。实践表明,刑侦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对增强刑侦部门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作战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侦查行为因犯罪行为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行为也在发展,高科技领域的犯罪率不断提高,刑事犯罪行为变得日趋隐蔽化、智能化、职业化,刑事侦查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对信息化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刑侦工作要改变以前单一的“由案到人”侦查模式,转变一个勘察箱解决刑侦半数工作的传统思路,建立以发展信息化侦查为主导,努力实现传统侦查和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相结合的多元侦查模式。只有把信息化技术应用于刑侦工作的各项环节中,保证犯罪信息得以有效地搜集、整合、利用,才能真正提高破案效率,及时、高效的打击刑事犯罪。由此可见刑侦信息化建设是刑侦工作改革顺应社会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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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刑侦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二)刑侦信息化建设能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及打击犯罪效能,降低侦查成本

要破案就必须掌握足够的犯罪信息,可以说,侦查破案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搜集犯罪信息,并对这些信息加以分析、研究的过程,情报信息在侦查破案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全面加强刑侦信息化工作,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侦查效率,已经成为赢得刑侦工作主动权的关键。2000年8月23日,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26号“千秀美容店”发生的一起特大抢劫、强奸、杀人、纵火案件,现场被毁、被害人社会关系复杂、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刑侦支队组织情报资料室的同志分析研究案情,提出如果“被害人有Ic电话卡,而该卡又可能被案犯抢走”的假设,经与电信部门联系,通过模糊查询,从中发现了重要线索,很快破获了这起特大刑事案件。①

刑侦信息化的工作科技含量高,它强化了公安机关的上下联动,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程度,为多元化的侦查模式提供了操作平台,大大提高了侦查破案和打击犯罪的效率。同时刑侦信息化建设增强了侦查工作的及时性和预见性,使得打击犯罪的工作更加精确化,大大降低了侦查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节省了侦查成本。

(三)刑侦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实现“科技强警”,提高刑侦队伍素质

警力不足一直是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机关提出了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战斗力的“科技强警”战略措施。刑侦信息化建设的应运而生促使低效高耗的旧有工作体制逐步向规范、简洁、高效的运行体制发展,在原有警力范围内实现了人员的重新整合、分配,在大刑侦工作的框架内对各种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统筹规划、充分利用,使得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大大降低了警力不足对刑侦工作的制约作用,必将提高刑侦工作效率。

河南省郑州市刑侦支队.郑州市公安局开展刑侦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做法.[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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