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十星”级和谐文明户评选标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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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五项原则,开展 “和谐之星”创建活动。

1、坚持群众主体、尊重民意的原则。“和谐之星”创建活动,广大人民群众是主体。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教育群众、发动群众、努力提高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推行 “四议四公开”工作法,确保评选程序规范化和民主化,达到公平公正、群众参与、集体监督的效果。每次会议,参会户代表人数必须达到全村总户数的2/3以上,作出决议必须有2/3以上参会人同意,评选结果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对公示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要立即调查核实。严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确保评选活动的真实性、广泛性和严肃性。

3、坚持求实进取、典型带动的原则。“和谐之星”创建活动必须与当前经济文化建设相结合,要与全镇主导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城镇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要与党的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虚事实干、虚实结合、以虚促实,努力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农村建设。同时,要注重培养典型、大力弘扬典型、表彰典型,以典型带动活动开展。

4、坚持后进帮带,整体提高的原则。“和谐之星”创建活动的效果必须集中体现整村乃至整个社会所有人素质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要在表彰树立先进典型的同时,以党员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动员镇村党员干部按照“1+2”的帮扶模式(即1名党员帮扶2个后进户),确定各自帮带目标和帮带内容,在科技文化、实用技术、行为规范等各个方面对“后进户”予以帮助,达到逐步提高、整体推进的目的。

5、坚持持续推进、动态管理的原则。“和谐之星”创建活动是一项持久深远的人的素质提高工程,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坚决反对急功近利,应付差事。要注重实效,稳步推进,切实做到成熟一批,命名表彰一批。每次评选都要认真进行回头看和查漏补缺,对已授星农户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授星、但确已失去示范带动效应的农户,要及时召开会议,摘牌降星,撤销命名。“和谐之星”授星户达到本村80%以上者,上报镇党委表彰命名为“和谐之村”。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积累经验,解决问题,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优化活动目标、细化活动措施、深化活动效果,以活动的顺利开展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严格五个标准,规范和谐之星评选程序。

1、机构和程序:镇上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全部参加的“和谐之星”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报道、业务办理、监督指导”三个办事机构。各村也要成立“和谐之星”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委员由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村民担任,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必须有2名妇女),由村民推荐产生。评选委员会对村党支部负责,主持 “和谐之星”评选活动的整个过程。采取“双评双选双公开”(即:组内群众自评,户代表会议评选,评选结果组内公开;组评结果上报村评选委员会评议、村民代表会议评选,评选结果村内公开)的办法进行。对评选结果,严格按照“四议四公开”工作法进行审定,在村内命名为“和谐之星”的农户,上报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给予授星表彰。

2、评定标准:以“致富争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和睦团结、热心公益、倡导新风”为内容进行评选。分别授“致富星、诚信星、守法星、和睦星、义务星、新风星”六星标记,对全部达到“六星”标准的农户命名为“和谐之星”。

(1)致富星:带头科技致富,带头发展“种、养、游”产业,带头务工创业,家庭年收入达到50000元以上。(对本村所有农户当前收入水平进行排序,分好、中、差三个类型,好的家庭年收入达到50000元、中的达到30000元、差的达到20000元以下)特别是对种、养、加工产业认识到位,按照技术要求规范管理,且带动作用明显的大户,优先评为“致富星”。

(2)守法星: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遵守村规民约,不打架斗殴、不聚众赌博、家族黑恶势力活动。不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管理法等。尤其是积极与危害公共秩序、破坏公共集体财产、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作斗争的先进个人,优先评为守法星。

(3)诚信星:诚信,是人际交往中重要的道德品质,在人的品德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所谓“诚信是金”、“言而有信,一诺千金”都强调了诚实守信的至关重要。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对人守信、对事负责是人们崇尚的行为准则,讲求诚信、与人为善、出以公心。我们提倡的是:在市场经济和商业活动中,无唯利是图、坑蒙拐骗、弄虚作假等缺失诚信的行为发生。在个人发展、交往和生活的各个层面,“诚”意味着能诚实做人做事、不欺骗,“信”要表明有信用、讲信誉、守信义、不虚假。小到不说谎话、大到忠于祖国,能把诚信做为立身之本。

(4)和睦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重视家庭美德建设,正确处理个人、家庭、邻里之

间的关系;孝敬父母,尊敬老人,爱护子女,送适龄儿童入学;夫妻间相互尊重,团结互爱。 (5)义务星:关心集体、助人为乐,造福镇村。积极倡导新型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家庭成员有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发挥助人为乐的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与社会捐资救助。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抢险救灾、关爱留守儿童和单亲母亲等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评为义务星。

(6)新风星: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移风易俗,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关爱女孩,不歧视妇女和遗弃女婴。 (三)开展六项教育,深化“和谐之星”创建氛围。

一是开展解放思想教育,增强群众自我发展意识。采取召开会议、办班培训、广播电视讲话等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要大力宣传全镇“种养特色化、城镇规模化、旅游产业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结合镇情实际,组织开展“农村要发展出路在哪里、条件要改善难点在哪里、风气要好转办法在哪里”等大讨论,以新时期、新风尚、新理念教育人、鼓舞人,帮助他们逐步树立发展意识和开拓创新意识,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到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当前农村重点工作中,凝心聚力、集中突破,实现和谐社会目标。

二是开展劳动技能教育,提高群众创业致富能力。教育引导群众自强自立,学科技、学文化、学本领,勤劳致富。要紧紧围绕全镇“种、养、游”三大产业发展,有组织的聘请专家,定期不定期举办“果树管理、养殖技术、劳务技能”等各类培训班,以村为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群众外出参观学习,使每一个群众都学到一项致富技能,有一个致富门路,切实增加收入,推动经济发展。要通过扶持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业培训、劳动力转移等途径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帮助,不断增加农民群众家庭收入,改善家庭生活质量,为和谐家庭建设创造条件。

三是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采取法律法规进村组入农户,举办法制培训班、广播电视宣传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特别是要切实加大对《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民事诉讼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农村实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明白自己的

权利和义务,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做到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

四是开展全民公德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体,进一步加大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和“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以及“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大力弘扬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保证所有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教育引导全镇农民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界限。引导全体社会成员在家庭做一名好成员、在单位做一名好职工、在社会做一名好公民。

五是开展文明新风教育,提高群众的现代文明意识。以满足广大家庭成员的求知、求美、求乐、求健康的精神文化需要为目标,以家庭读书、家庭文化娱乐、家庭健身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促和谐”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大兴植树造林之风绿化家园,清洁家庭环境卫生爱护家园,革除陈规陋习净化家园,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积极、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构建和谐的家庭文化。

六是开展村规民约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团结意识。要体现时代特色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把《村规民约》印发到户,要求村民熟记于心,落实到行动之中。及时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广泛开展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村庄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义务活动教育。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致富不忘村镇、致富不忘回报社会,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搭建“邻里大家乐”活动平台,广泛开展“互做好邻居、纠纷和平解”的邻里关系教育。 (四)落实八个优先,提高“和谐之星”创建活动实效性。

1、组织优先发展。对评为全镇“和谐之星”的农户,党组织优先考虑培养,成熟后及时发展成党员,并择优确定为村“两委”班子后备干部进行培养。

2、项目优先扶持。对评为全镇“和谐之星”的农户,主导产业发展项目上优先安排,农村各项惠农政策优先安排。

3、宅基优先审批。对评为全镇“和谐之星”的农户,优先划拨宅基地,改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