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6.28”瓮安事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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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题要素

案例标题:贵州“6.28”瓮安事件

(二)案情描述

案例描述如下:

6月22日凌晨,贵州省瓮安县一名女学生在死亡,瓮安县公安局尸检鉴定结果该女生为溺水死亡。但是对这一鉴定结论,死者家属并不接受,在矛盾显现的时间,死者亲人却被不明身份的人殴打。关于“奸杀”,“凶手有后台”等传言在群众中传播,性质突变,事态扩大。

6月28日下午,瓮安县发生了围攻县委、县政府的“打、碰、烧”大规模突发性群体事件。6月30日之前,该事件国内正式媒体的鲜有详细报道,关于事件的各种谣言、传闻通过手机短信和网络广泛传播。

6月30日,官方认定瓮安群体性事件是由一起起因简单的死亡事件引起的,群众被少数人员煽动利用,出现黑恶势力人员直接参与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7月1日,瓮安县政府向全国直播记者招待会,通报确认的情况。7月3日下午,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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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此次瓮安事件的原因为:由于瓮安多年积累的社会矛盾,并且瓮安干群关系的深层原因引起的。作为瓮安当地,在事件的处置过程中,当地政府处置方式不当,应追究责任。7月4日,该县县委书记和县长被免职。

(三)关键词

本案例的关键词:偶发事件,信息传播,群体事件。

(四)突发事件类型

瓮安事件案例的类型:社会安全类事件。

(五)致灾因子分析

(1)直接导火索是由女中学生的死因引起争议。由于女中学生的死亡事件,瓮安县公安局没有妥善处置,对于公安部门的鉴定结果,家属和群众不信任。又因为死者亲人被殴打,导致了民怨,产生了对政府部门不利的谣言,同时政府部门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问题,忽略了事件的演化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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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层原因是群众的合法利益诉求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由一个女中学生死亡事件演化为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这一事件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瓮安县在经济发展中积累的社会矛盾、官民矛盾的存在。党群、干群、警民关系紧张,社会矛盾积压,群众对政府积怨已久。瓮安县党委部门和政府部门在群众中失去信任,这是最后群体性事件爆发的根本原因。

(六)成效分析

在瓮安事件的处置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处置不利,后果严重。无论是瓮安县公安局,还是瓮安县县政府和黔南州政府,在该事件的发展初期,政府发布信息缺位。事件初步爆发事情,政府部门优柔寡断,不负责任,措施方法不当,加速了矛盾的激化,引发了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导致事件升级、恶化,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七)综合分析

瓮安事件是由一个女孩死亡引发的,最后带来了群众性的抗议,事件带有偶然性。其次,参与和围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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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众多、成分复杂,但大多数不是直接相关者。再次,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手机短信、网络发挥了很大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很多谣言通过这种方式迅速的复制与传播。政府没有权威表达,使得事件愈发严重与不可控制。最后,事件中打砸抢烧活动指向明确、目标具体,直接针对当地党政机关。闹事人群公然冲击和火烧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办公楼,一度造成当地政权机关失控。

本案例中的经验教训:(1)在重大群体性事件面前,政府应主动发布真实信息,遏制谣言传播,防止大规模的群众集会产生,应积极利用短信和网络平台,广泛发布权威信息。(2)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过程中,相关部门应抓住最佳决策时机。在事件爆发前,有利抓住关键控制点。

(八)演化分析

第六章十要素分析法在贵州“6*28”瓮安事件案例中的运用

关键控制点1,政府未能即使发布真实信息。事件开始是因为一个女中学生死亡而引起的。但是针对瓮安县公安局的死亡鉴定结果和最后尸体处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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