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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材料数据系统

IMDS001 建议的附录 I

IMDS 001a 目录

1

IMDS 中的材料分类................................................................................................. 2 1.1 1.2

2

2.1 2.2 2.3 2.4 2.5

3

IMDS 中材料分类的选择 ............................................................................... 2 特殊材料 ......................................................................................................12 汽车润滑剂(材料分类 9.2)的特定要求 ......................................................13 有关为热塑性塑料(材料分类 5.1.x)创建 MDS 的更多信息 ........................15 有关为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分类 5.2)创建 MDS 的更多信息 .......................20 有关为弹性体/弹性体化合物(材料分类 5.3)创建 MDS 的更多信息 ...........20 为热塑性塑料、TPE 和/或弹性体的复杂产品创建 MDS................................21

示例 .......................................................................................................................13

修订 .......................................................................................................................24

2011 年 9 月

由 IMDS 指导委员会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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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DS001 建议的附录 I 1 IMDS 中的材料分类

1.1 IMDS 中材料分类的选择

IMDS 001a

MDS 中材料的分类系统由材料的构成(材料中的物质)、生产 [分类 1 – 4, 7]、属性 [分类 5] 和应用 [分类 6, 8, 9] 混合组成。材料最好应根据其构成而不是根据其应用来进行分类。电子应用领域的材料应根据其构成(例如,铜,而不是电子)来进行分类。塑料材料应首先根据其属性进行分类。分类应尽可能详细。例如,如果可能,避免使用分类 1.1,而是使用 1.1.1 或 1.1.2。

在 IMDS 中,每种均质材料均必须作为单独材料加以说明。“均质”是指材料构成一致,不能机械分离为两种或更多不同材料。此处的“机械分离”是指一般可以通过切割、修剪和研磨来分离材料。例如,塑料、金属、合金和涂层都是均质材料。

而诸如带有涂层的金属(例如:电镀镀锌钢或带有 PVC 涂层的铜丝)或分层构成的材料(例如:用聚合物塑模的铜)之类的材料则很可能不是均质的,每层均需作为单独材料加以说明,必须说明每种材料的相应分类,例如,对于锌涂层,分类为 3.3。

禁止对材料进行元素分解。材料必须依其在车辆上出现的样态进行报告。例如,如果说明一种聚合物,您需要说明其固化状态,而不是制程化学品。如果将气体、液体或制程化学品作为基本物质,则需要确认其是否在提供给客户的最终(硬化及干燥后的)零件中仍然存在。 许多金属材料已由 IMDS 委员会在 IMDS 中发布。在这些分类中创建您自己的材料之前,请检查是否存在 IMDS 委员会已发布的相应材料。请勿使用由其他供应商发布的材料,除非他们是您的供应商。如果同一材料既有发布的 IMDS 委员会材料,又有发布的供应商材料,则最好应使用 IMDS 委员会材料。要找到 IMDS 委员会材料,可使用材料搜索功能查找并选中“发布的 MDS”以找到这些材料。

以下章节包括有关每种分类及示例的信息。给定的阈值反映了常见浓度,而在特殊材料中可能会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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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0 未定义 1 钢和铁材料 说明 IMDS 001a

示例/名称 不能使用此分类。 不能使用此分类。 此类别及子类别表示主要物质是铁的材料,例如,钢、铸铁和烧结金属。 含有金属氧化物和金属的烧结材料不归入此类别(例如,陶质磁体)。 最好应使用由 IMDS 指导委员会发布的 材料。 1.1 钢/铸钢/烧结钢 尽管是可选分类,但仅应在分类 1.1.1 或 Sint-D01 1.1.2 不适用时使用。 P1011Z 如果分类 1.1.1 或 1.1.2 不适用,则可将 烧结金属(通过加热到熔化温度之下进行压缩和硬化)分类为 1.1。 烧结是通过将金属粉末加热到其熔点以下的某一温度从而使粉末形成物体的过程。 在小型金属物体的生产中,通常不适合采用铸造方式。通过化学或机械程序均可生产金属细粉。将粉末压成所需的形状并加热(即烧结)三个小时,构成粉末的微粒就会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固体物。 1.1.1 非合金、 低合金 1.1.2 高合金 此分类应用于铁含量至少达 95 % 的钢。 DC 01 一般含量在 98 % 以上。 SPCC 可能添加微量碳和硅。 高合金钢有两种定义。 1. 如果至少一种合金元素的含量在 5 % 以上,即称高合金钢。 X30Cr13、 S42000、 SUS420 2. 高合金钢由少于 95 % 的铁和多于 5 % 的其他金属合金成分构成。 对于 IMDS 事项,建议使用定义 2。应将所有金属合金成分考虑在内。 1.2 铸铁 尽管是可选分类,但仅应在分类 1.2.1、 1.2.2 或 1.2.3 不适用时使用。 如果铁合金中碳含量超过 2 %,即应视为 铸铁。 2011 年 9 月 由 IMDS 指导委员会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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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说明 IMDS 001a

示例/名称 EN-GJL-100 FC100 EN-GJS-400-15 FCD400-15 EN-GJSA-XNiCr20-2 (同物异名:EN-JS 3011)FCDA-NiCr 20 2 1.2.1 含片状石墨的 片状石墨由石墨(碳)的片状结构(一种铸铁/回火铸铁 扁平的薄片、薄膜或薄层)构成,而不是球状结构(近似球形)。 1.2.2 含球状石墨的 球状石墨薄片用于近似球形的铸铁 铸铁/蠕墨铸铁 零件中。 1.2.3 高合金铸铁 高合金铸铁由铁、2 % 或更多的碳以及 超过 5 % 的金属合金成分构成(碳和 硅的含量不应考虑在内)。 碳和硅等含量较高的商用铁合金是在模 具中铸造的,既硬又脆,没有延展性, 不能锻焊,但比钢更易熔。通常用于高温应用。 2 轻合金、铸造和 锻造合金 不能使用此分类。 密度小于 5g/cm3 的金属和金属合金称为 轻金属。 2.1 铝和铝合金 2.1.1 铸造铝合金 2.1.2 锻造铝合金 2.2 镁和镁合金 2.2.1 铸造镁合金 2.2.2 锻造镁合金 2.3 钛和钛合金 3 重合金、铸造 和锻造合金 尽管是可选分类,但仅应在分类 2.1.1 或 2.1.2 不能使用时使用。 通过在液态时灌注到模具中而生产出来的铝合金。 通过切割、锤击、刮擦、冲压或拉伸过程逐渐打造或塑造成所需形态的铝合金。 EN AC-AlMg9 ADC5 EN AW-AlMg1,5 A5005 尽管是可选分类,但仅应在分类 2.2.1 或 2.2.2 不能使用时使用。 通过在液态时灌注到模具中而生产出来的镁合金。 通过切割、锤击、刮擦、冲压或拉伸过程逐渐打造或塑造成所需形态的镁合金。 EN-MCMgAl5Mn MDC4 分类 2(同物异名: MGA2) 非合金钛(3 级) TTH480 不能使用此分类。 重金属主要是指密度 > 5 g/cm3 的任何 金属或合金,尤其适用于下列金属。 2011 年 9 月 由 IMDS 指导委员会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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