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检查及隐患排查、危险源识别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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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和消除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推广应用安全系统工程,以系统工程的原理、标准及技术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及预测系统中的危险性,采取综合安全措施,来消除或控制危险的发生,防止潜在危险变成实际危险,从而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安全的施工环境。

一、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分析

由于危险性有潜在的性质,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展为事故,故在未发生事故前,如何辯认出潜在的危险源就至关重要,为了能迅速查出危险源,应采取如下两种预先分析方法:

(1)调查危险源:先对生产目的、工艺过程,操作条件和周围环境,作较为充分的调查了解,然后再按照过去的经验和同类施工中所发生过的事故,分析对象中是否也会出现类似情况,查找能够造成久员受伤,物质损失的危险性。

(2)识别危险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往往是很难辨识的,危险性已是固有的潜在性质,应采取系统地去辦别它,才不会造成遗漏。

根据过去的经验及同类施工中所发生过的事故,进行综合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着主要的“五大伤害”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坍塌事故。

二、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的工程隐患

(一)脚手架工程的隐患

脚手架有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等各类型的外墙脚手架,在搭设使用、拆卸存在的安全隐患有:

1、脚手架无搭设方案,尤其是落地式脚手架,项目经理把脚手架的施工承包给架子工,架子工有的按操作规程搭设,有的凭经验搭设,根本未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

2、悬、挂、挑、门型等脚手架无设计计算书; 3、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拉结不够牢固;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的设置不符合规定;

5、脚手板、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材质不符合要求; 6、施工层脚手板未铺满;

7、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交底,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未组织脚手架分段及搭设完毕的检查验收,即使组织验收,也无量化验收内容;

8、脚手架上材料堆放不均匀,荷载超过规定; 9、通道及卸料平台的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规定;

10、落地式和门型脚手架基础不平、不牢,扫地杆不符合要求; 11、挂、吊脚手架制作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1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装置、防坠落、防倾斜装置不符合要求;

13、脚手架搭设及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的未上岗,未经专业

培训的却上岗;

由于脚手架存在上述问题,必然造成架体不稳定、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的安全隐患。

(二)“三宝”及“四口”防护安全隐患 “三宝”及“四口”防护的安全隐患有:

1、部分工人自我防护意识不强,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尤其在夏季施工嫌戴安全帽头部热燥,即使戴安全帽也不符合规定;

2、安全网的规格和材质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设置平网和立网; 3、悬空作业、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系挂安全带的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

4、楼梯口、楼梯踏步悬挑端无防护措施;

5、电梯井口无防护措施,电梯井内壁未设平网,设置平网的不符合要求;

6、预留洞口无防护措施.坑井无防护措施; 7、通道口未设防护棚,设置防护棚的不牢固;

8、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脚手架的屋面周边、井架通道的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框架建筑的楼层周边等五临边无防护措施,有防护措施的不符合要求。

(三)施工用电安全隐患 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有:

1、在建工程外侧与高压线路的距离小于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

2、接地与接零系统不符合规范规定; 3、未采用TN-S系统; 4、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 5、开关箱无漏电保护装置; 6、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装置;

7、配电箱和开关箱违反“一机一闻、一漏一箱”原则; 8、电箱下引出线混乱;

9、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

10、现场照明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1、电线破皮及电线接头未用绝缘布包扎; 12、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

三、施工现场造成“五大仿害”事故的预防

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大因素作用的结果,换言之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就是潜在的事故隐患。对于事故的预防,就是要消除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实现作业行为和作业条件安全化。

(一)首先要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作业行为安全化,应做好如下工作:

(1)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认识。只有使作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始终保持强烈的安全意识,把安全意识为自我需要,把遵章守纪和安全操作变为自觉行动,才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行为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