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煤炭工业厅下发今年1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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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所,认真治理火灾隐患;各公众聚集场所要健全各项安全措施,完善意外情况处置预案,根据容量组织接待和安排各项大型活动,严防踩踏等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机械、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其他行业领域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八、 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四级机构、五级网络格局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体系、执法能力和保障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安全乡村(社区)建设。要加大安全投入,把安全生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经费支出。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保障力度,在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事故预防方面的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84号)规定的标准,为安全监管部门配备监管检查装备设备,提高监管装备水平。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持职工全员培训上岗制度,并做好再培训工作。煤矿、地下非煤矿山企业要积极推进“变招工为招生”,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九、加强事故应急管理,严格安全行政问责

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各地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启动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工程建设,筹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加快我省现有国家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进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和企业要制订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证相互衔接,并定期演练进行修订完善。

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每起事故要认真查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责必究、有过必罚、一查到底。加大事前责任追究力度,对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规定,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视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约谈等各项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十、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按照构建“党委重视、政府监管、企业负责、全社会关心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的要求,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党委

在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业绩政绩、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把会抓安全、能抓好安全的干部安排到重要领导岗位,选配好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班子,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调动职工依法参与、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有效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要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各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强舆论监督。各部门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各类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要加强安全生产课题研发,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的转变,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二O一一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