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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设备标准技术标书-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

1、总 则

1.1 本招标技术文件适用于110kV~500kV变电站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下称“子站”)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投标者必须具有3年以上110kV~500kV变电站继电保护故障信息系统子站的设计、制造经验, 并有质检部门的认可文件、ISO-9001质量认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国家电力部门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提供的设备必须提供在电力系统商业运行的良好记录。

1.3 投标者的继电保护信息子站设备须通过国家级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动态模拟试验、电磁兼容试验、绝缘试验、机械性能试验以及型式试验等,或经南方电网公司正式发布的型号及其软件版本,并提供确认文件(如测试报告等)。

1.4 本设备招标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5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技术文件(含通用、专用部分)的条文提出异议, 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 不管是多么微小, 都应在专用部分“表8投标人技术偏差表”中加以详细描述。

1.6 本设备招标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 按较高标准执行。

1.7 本设备招标技术文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 投标方在应标技术文件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技术差异。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技术文件的条文存在差异,招标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1.9 投标方应在应标技术部分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应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应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对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1.10 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招标技术文件并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南方电网设备标准技术标书-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

则认为应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

1.11 本招标技术文件未尽事宜, 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招标技术文件中引用而构成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基本条文。在本招标技术文件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按标准号顺序排列标准,如果各标准要求有所不同,满足更高的标准要求。

GB/T 18657.1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1篇:传输帧格式(IEC60870-5-1,IDT)

GB/T 18657.2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2篇:链路传输规则(IEC60870-5-2,IDT)

GB/T 18657.3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3篇:应用数据的一般结构(IEC60870-5-3,IDT)

GB/T 18657.4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4篇:应用信息元素的定义和编码(IEC60870-5-4,IDT)

GB/T 18657.5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5篇:基本应用功能(IEC60870-5-5,IDT)

GB/T 22386-2008 电力系统暂态数据交换通用格式(IEC 60255-24:2001,IDT) DL/T 634.5101-2002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101部分:传输规约 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IEC60870-5-101:2002,IDT)

DL/T 667-1999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103部分:传输规约 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IEC60870-5-103:1997,IDT)

DL/T 634.5104-2009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 采用标准传输协议集的IEC60870-5-101网络访问(IEC60870-5-104:2006,IDT)

DL/T 720-2013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柜 (屏)通用技术条件 Q/CSG 110031-2012南方电网故障录波器及行波测距装置技术规范 Q/CSG 110005-2012南方电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Q/CSG1203013-2016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设备标准技术标书-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

Q/CSG1204013-2016继电保护信息系统主站-子站以太网103通信规范 Q/CSG1204014-2016继电保护信息系统主站-子站DL/T860工程实施规范 Q/CSG 1203005-2015

南方电网电力二次装备技术导则

南网基建[2016] 22号 南方电网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V2.0 南网调继[2015] 5号

3、使用条件

3.1 正常工作大气条件 a) 环境温度:-10℃~+55℃;

b) 相对湿度:5%~95%(产品内部既不应凝露,也不应结冰); c)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3.2 贮存、运输环境条件

a) 装置在运输中允许的环境温度-40℃~+70℃,相对湿度不大于85%;

b) 在贮存中允许的环境温度-25℃~+55℃,相对湿度不大于85%,在不施加任何激励量的条件下,装置不出现不可逆变化。

3.3 周围环境

a) 场地符合GB/T 9361-2011中B类安全要求;

b) 使用地点不出现超过GB/T 11287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振动;不发生GB/T 17742-2008规定的烈度为Ⅶ度的地震;

c) 使用地点无爆炸危险的物质,周围介质中不含有能腐蚀金属、破坏绝缘和表面敷层的介质及导电介质,没有严重的霉菌存在;

4、技术要求 4.1 额定电气参数 4.1.1 频率:50Hz 4.1.2 直流电源

a) 额定电压:220V、110V;

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2014版 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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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允许偏差:-20%~+15%; c) 纹波系数:不大于5%。 4.1.3 设备工频耐压 a) 交流回路对地:2kV/分; b) 直流回路对地:1.5kV/分; c) 交流回路对直流回路:2kV/分; d) 浪涌电压冲击试验:5kV 1.2/50?s。 4.2 技术性能要求 4.2.1 电源: 4.2.1.1 直流控制电源

直流控制电源由站内直流系统供电。当供电电压在0.8~1.15UN的范围变化时, 设备应能正常运行。

为了防止直流系统对子站的影响, 每套装置应有独立的DC-DC 变换器和具有独立的直流保险(或MCB)的直流回路。直流回路的MCB应选用相应的直流型MCB。

当直流电源电压突然消失然后恢复正常时,装置DC/DC变换器应有自恢复功能。 直流电源在纹波系数不大于5%时, 不应对装置正常运行有所影响。

装置逆变电源应采用进口优质的电源模块,投标方应对此作特别说明,并明确声明其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4.2.1.2 交流站用电源

站用电源为3相4线, 50赫兹, 400/230伏的交流电源。辅助设备的端电压分别为380伏和220伏。由站用电源供电的所有设备和装置应能承受?20%的电压波动和±10%的频率变化。

4.2.2保信子站系统不得影响厂站内其他系统的正常运行,保信子站系统的任何异常或与其它设备的通信异常不得影响保护装置的正常运行。

4.2.3保信子站系统应能够长期稳定运行,软件异常时应具备自恢复能力。保信子站应设有自复位电路,在正常情况下,保信子站不应出现程序死循环的情况,在因干扰而造成程序异常时,应能通过自复位电路自动恢复正常工作。复位后仍不能正常工作时,应能发出异常信号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