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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 资产类科目

1001现金: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

款,也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1009其他货币资金: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

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1101短期投资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110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小企业应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持有的短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短期投资应按照总成本与总市价孰低计量,当总市价低于总成本时,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111应收票据: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

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121应收股息: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及进行债权投资应收

取的利息。企业应收被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购入股权投资时包含的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购入的债券投资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在本科目核算

1131应收账款: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

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小企业,预收的款项也在本科目核算。 1133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置“备用金”科目的小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一) 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二) 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三)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四)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1141坏账准备: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

1201在途物资:、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支付货款但尚未运抵验收入库的材料或商品的实际成

本。

1211材料: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燃料、包装物等的实际成本。小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备查账簿和有关的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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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低值易耗品: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

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1243库存商品: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等。小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本企业的产品,在本科目核算。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及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不在本科目核算。

1244商品进销差价:本科目核算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情况下,其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1251委托加工物资: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1261委托代销商品: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售 价。

1281 存货跌价准备: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小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 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部分,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301待摊费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等。

1401长期股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

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1402长期债权投资: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购入的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

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

1501固定资产: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固定资产指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

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1502累计折旧: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和净残值,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三、除下列情况外,小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一)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 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按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同时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601工程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建筑工程等购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为工程准备的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的实际成本等。

1603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进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发生

的实际成本。

为在建工程需要专门购入的工程物资,购入时应通过“工程物资”科目进行核算,待实际用于在建工程时转入本科目。

1701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

资产价值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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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无形资产: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持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1901长期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二、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于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转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负债类科目

2101短期借款: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

的各种借款。

2111应付票据: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

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121应付账款: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

的款项。

2151应付工资: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当通过本科目核算。 2153应付福利费: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提取的福利费。

2161应付利润: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经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并经批准分配的利润(含现金股

利,下同)。

2171应交税金: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 小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目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2176其他应交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款项,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等 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181其他应付款: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

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具体包括: (一) 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 (二) 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

(三) 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 (四) 其他应付、暂收款项。

2191预提费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

预提的租金、保险费、短期借款利息等。

2201待转资产价值: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

2301长期借款: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2321长期应付款: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包括融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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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

(三)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3101实收资本: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实际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小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应作为资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3111资本公积: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 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 资本溢价; (二)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三)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四) 其他资本公积。 3121盈余公积: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法定盈余公积; (二) 任意盈余公积; (三) 法定公益金。 3131本年利润: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3141利润分配: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

的积存余额。

(四) 成本类科目

4101生产成本: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

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生产费用。

4105制造费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

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当作为期间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五) 损益类科目

5101主营业务收入: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 5102其他业务收入: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

如材料销售、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5201投资收益: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5301营业外收入: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

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5401主营业务成本: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 540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本核算小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

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5405其他业务支出: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务所发生的

支出,包括销售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及相关的税金和附加。 5501营业费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销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

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收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商品流通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

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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