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考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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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考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结合本地区教育教学实际,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滨海新区大港人社局组织赴河北师范大学和哈尔滨师范大学设立考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11”工程大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⒈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夙愿;

⑸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

历、相应学位,并具有教师资格证;

⑹研究生年龄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⑺取得计算机国家二级以上证书;大学公共英语国家四(六)级考试在425分及以上; ⑻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⑼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⑽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 弊行为的;

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它 情形。

二、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共招聘初级以下岗位教师77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河北师大考点招聘教师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3年1月30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tj.lss.gov.cn

(http://www.tjdg.gov.cn/)及北方石油化工人才网(http://www.jshrc.com/)查询。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考点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⒈河北师范大学为第一个考点

2月25日以后在北方石油化工人才网(http://www.jshrc.com/)和考点院校网站上通知具体的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请考生注意查询。

2.哈尔滨师范大学为第二个考点

第一个考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未完成的招聘岗位作为第二个考点的招聘计划(如果第一个考点全部完成招聘计划,则取消到第二个考点的招聘)。

第二个考点的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适时在北方石油化工人才网(http://www.jshrc.com/)及考点院校网站上另行通知,考生也可拨打022-63386349进行咨询。

考生从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由大港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四、考试科目、时间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详见《2013年大港教育系统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一览表》。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负责。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点进行张榜公布。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题本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制。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察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由招聘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并在考点进行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