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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水资源现状评价及研究

表9合肥市大中型水库年初、年末蓄水量统计表

水 库 董 铺 大房郢 蔡 塘 大官塘 岱 山 杜 集 管 湾 红 旗 霍 集 龙门寺 年初库容 (亿m) 0.6340 0.5983 0.0528 0.0607 0.0200 0.0507 0.0050 0.0539 0.0460 0.0665 3年末库容 (亿m) 0.6996 0.6165 0.0444 0.0768 0.0360 0.0552 0.0180 0.0422 0.0525 0.0121 3水 库 罗集 明城寺 磨 墩 双 河 陶老坝 魏老河 永 丰 袁河西 张 桥 众 兴 年初库容 (亿m) 0.0464 0.0040 0.0740 0.1427 0.0564 0.0049 0.1477 0.1350 0.0831 0.4900 3年末库容 (亿m) 0.0426 0.0153 0.0052 0.1433 0.0340 0.0097 0.1366 0.0980 0.0806 0.3910 3 3水资源开发利用

水资源可利用量是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出发,在扣除维持生态环境用水和水资源总量中部分不能或难以控制的水资源量后,人类可以利用的最大水量。

3.1供水量

全市供水总量21.74亿m3,比上年增加1.86亿m3。其中:地表水源20.58亿m3,占供水总量94.7%,比上年增加1.10亿m3;地下水0.22亿m3,占供水总量1.0%,比上年增加0.03亿m3;其他水源0.94亿m3(其中马钢中水回用0.37亿m3),占供水总量的4.3%,比上年增加0.73亿m3。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11.04亿m3,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53.6%;引水工程供水量0.32亿m3,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1.6%;提水工程供水量5.23亿m3,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25.4%;跨流域调水3.99亿m3,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19.4%。

在行政分区中,按供水量大小排列分别是市城区、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供水量分别占全市总供水量的36.7%、23.7%、21.9%和17.7%。从水源结构显示,各行政分区仍然以地表水源供水为主,除了市城区利用少量其他水源之外,其余行政区均利用地表水(地下水利用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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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 合肥市行政分区供水量表 单位:亿m

3

地表水源供水量 行政分区 蓄水 市城区 长丰县 肥东县 肥西县 合肥市 1.75 2.81 3.81 2.67 11.04 引水 0.00 0.32 0.00 0.00 0.32 提水 2.66 0.65 1.03 0.89 5.23 地下水源 跨流域 调水 2.62 0.00 0.25 1.12 3.99 小计 7.03 3.78 5.09 4.68 20.58 供水量 0.02 0.06 0.07 0.07 0.22 其他水源供水量 0.94 0.00 0.00 0.00 0.94 总供水量 7.98 3.84 5.16 4.76 21.74 备注:其他水源供水量主要是污水回用量

供水量(亿m3)9.008.007.006.005.004.003.002.001.000.00市城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

图11 合肥市行政分区供水量图

供水量(亿m3)16.0014.0012.0010.008.006.004.002.000.00王蚌南岸沿淮区定凤嘉区南淝河区滁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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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合肥市四级分区供水量图

3.2用水量

全市用水总量21.74亿m3,比上年增加1.86亿m3。其中:农灌用水量9.93亿m3,较上年增加0.56亿m3,占用水总量的45.7%;林牧渔畜用水量0.38亿m3,较上年减少0.15亿m3,占用水总量的1.7%;工业用水量7.76亿m3,较上年增加0.74亿m3,占用水总量的35.7%;城镇公共用水量0.84亿m3,较上年增加0.25亿m3,占用水总量的3.9%;居民生活用水量2.29亿m3,较上年增加0.38亿m3,占用水总量的10.5%;生态环境用水量0.54亿m3,较上年增加0.08亿m3,占用水总量的2.5%。本年总用水量比去年有所增加,主要是工业用水量增多。

在行政分区中,按用水量大小排列分别是市城区、肥东县、肥西县和长丰县,用水量分别占全市总用水量的36.7%、23.7%、21.9%和17.7%。工业用水量中,市城区占全市工业用水量的62.6%,其余地区只占37.4%。

表12 合肥市行政分区用水量表 单位:亿m

行政分区 市城区 长丰县 肥东县 肥西县 合肥市 农田 灌溉 0.37 2.81 3.61 3.14 9.93 林牧 渔畜 0.07 0.12 0.12 0.07 0.38 工业 4.86 0.65 1.04 1.21 7.76 城镇公共 建筑业 0.32 0.03 0.04 0.04 0.43 服务业 0.33 0.02 0.03 0.03 0.41 小计 0.65 0.05 0.07 0.07 0.84 城镇 1.44 0.08 0.13 0.12 1.77 居民生活 农村 0.08 0.12 0.18 0.14 0.52 小计 1.52 0.20 0.31 0.26 2.29 生态 环境 0.51 0.01 0.01 0.01 0.54 合计 7.98 3.84 5.16 4.76 21.74 3

居民生活10.5%城镇公共3.9%生态环境2.5%农田灌溉45.7%工业35.7%林牧渔畜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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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合肥市分行业用水量示意图

表13 合肥市四级分区用水量表 单位:亿m

四级分区 王蚌南岸沿淮区 定凤嘉区 南淝河区 滁河区 合肥市 农田 灌溉 3.25 0.68 4.44 1.56 9.93 林牧 渔畜 0.12 0.03 0.18 0.05 0.38 工业 城镇公共 建筑业 服务业 小计 0.04 0.01 0.36 0.02 0.43 0.02 0.01 0.36 0.02 0.41 0.06 0.02 0.72 0.04 0.84 城镇 0.10 0.02 1.59 0.06 1.77 居民生活 农村 0.14 0.03 0.27 0.08 0.52 小计 0.24 0.05 1.86 0.14 2.29 3

生态 环境 0.01 0.00 0.52 0.01 0.54 合计 0.90 0.19 6.21 0.46 7.76 4.58 0.97 13.93 2.26 21.74 3.3耗水量

全市耗水总量11.88亿m3,比上年增加1.66亿m3,平均耗水率54.6%。其中:农灌耗水量6.60亿m3,占耗水总量的55.6%,耗水率为66.5%;林牧渔畜耗水量0.32亿m3,占耗水总量的2.7%,耗水率为84.4%;工业耗水量3.17亿m3,占耗水总量的26.7%,耗水率为41.0%;城镇公共耗水量0.45亿m3,占耗水总量的3.8%,耗水率为54.7%;居民生活耗水量0.86亿m3,占耗水总量的7.2%,耗水率为37.6%;生态环境耗水量0.48亿m3,占耗水总量的4.0%,耗水率为90.0%。

表14 合肥市行政分区耗水量表 单位:亿m

城镇公共 建筑业 0.27 0.02 0.04 0.03 0.36 服务业 0.07 0.00 0.01 0.01 0.09 小计 0.34 0.02 0.05 0.04 0.45 城镇 0.29 0.02 0.04 0.03 0.38 居民生活 农村 0.06 0.12 0.17 0.13 0.48 小计 0.35 0.14 0.21 0.16 0.86 3

行政分区 市城区 长丰县 肥东县 肥西县 合计 农田 灌溉 0.22 1.88 2.41 2.09 6.60 林牧 渔畜 0.05 0.11 0.11 0.05 0.32 工业 2.05 0.21 0.46 0.45 3.17 生态 环境 0.45 0.01 0.01 0.01 0.48 合计 3.46 2.37 3.25 2.80 11.88 页 第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