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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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 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每年一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报告申报。

2) 在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

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15日内进行申报。

3) 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时,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 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从事直接接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工种的进入本公司的员工,以

及在本公司从事相关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具体实施。 2) 培训内容为:公司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

业健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3) 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关培训记录。 5.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 工程部负责对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 2) 生产部负责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3) 公司采购防护设施时,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应当

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 工程部应对在用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5) 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备的技术文件。

6) 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

指导正确使用。

7) 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

6.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 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公司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价管理。

2) 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3) 检测前的准备:人力资源部应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需要提供本单位的基本信息、

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往年检测、评价资料等。

4) 人力资源部接到检测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将检测报告

结果在公司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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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检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应及时处理,发现职业病危害

因素超过国家标准,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查找原因,限期治理,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重新检测。

6) 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果及整理情况存入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8.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 公司依法参加全员工伤保险,确保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规定定期组织职业病人员、疑似职业病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

到指定机构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知员工本人。

3)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规定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员工、转岗员工及拟从事有

特殊健康要求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 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组织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进行离岗职

业健康检查。应当在离岗前30日内。

5)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应

症、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出现职业中毒症状时,部门主管应及时汇报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立即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6)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人力资源部和员工所在部门应当按照要求予以

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7)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维护和保管。 9.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执行制度 1) 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

? 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 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

性炭疽5人以下的;

? 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病炭疽5人

以上的;

2) 各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释放、泄漏时,第一时间通

知主管,书面申请检测,检测后方可继续生产。

3) 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

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人员,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4) 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

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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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6) 立即向安监部门报告事故。

7) 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配合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 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

程度。 ? 分析事故责任。

? 提出对事故责任的处罚意见。

? 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 ? 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8) 进行调查取证时,任何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 10.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 厂长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2) 人力资源部为执行部门。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3) 各部门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4) 采购部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5) 财务部对职业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6) 应急管理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

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7) 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8) 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9) 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在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

禁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10) 应急物资在生产部门配有工作服、工作鞋、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11) 各区域配有火灾报警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或保养,可保障作业场所安全。 12) 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13) 人力资源部监督各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视情况给

予经济处罚。

14) 对于发放的防护用品,未正确使用或佩戴的,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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