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估评价报告(优秀环评报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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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应建立填埋气导排气系统,将气体有序地集中导出,燃烧后排空,以消除污染与安全隐患。 ④生态恢复与绿化

选择耐性树种,并注意不同类型植物(草--灌)的合理搭配,能达到较好的效果。浅根系的草本植物更能在填埋气体较多的地方生长。填埋场导排气系统的建立,能有效地减少最终覆土层中填埋气体的量,有利于植物的生长。

周边绿化在填埋场周围种植抗性灌木绿化隔离带,树种可选用抗CH4能力强的乡土植物,绿化隔离带应与新垃圾填埋场绿化相协调不仅起到美化环境,改善填埋场景观的作用。还可有效减少填埋场的污染。

13 项目选址论证 13.1项目选址

13.1.1 场址选择基本原则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101号)有关规定,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填埋场场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当地城市区域环境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当地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2) 填埋场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影响或对周围环境影响不超过国家相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3) 填埋场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土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4) 选择场址应由建设、规划、环保、设计、国土管理、地质勘察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5) 填埋场宜选在地下水贫乏地区。应远离水源,尽量设在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6) 填埋场应具备相应的库容,填埋场使用年限宜10年以上;特殊情况下,不应低于8年;

(7) 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以增大填埋容量、使用年限应达到相关要求; (8) 交通方便、运距合理;

(9) 征地费用较低、土地利用价值较低;

(10) 位于主导风下风向,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居栖点500m以外。 13.1.2 国家产业政策

《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中明确指出: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高我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现就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一)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认识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以来,在我国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大量垃圾在城市边缘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水系及相关流域,造成江河湖泊水质恶化和地下水污染,城市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如不尽快解决,将严重威胁城乡居民的生存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为解决城市环境保护问题,“十一五”期间,要将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方面,使其成为扩大内需的

投资重点。各级政府要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加强以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坚决纠正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行为,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着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力争“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总体上得到控制,使部分城市和区域的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

祁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的建设正是为了顺应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该项目建成后,将使祁门县的生活垃圾得到集中无害化处理,因而会改善环境质量,美化市容市貌,促进祁门县的可持续发展,故本项目建设完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并且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3.2 场址位置

遵循上述选址原则,祁门县有关部门将垃圾填埋场选址定为祁山镇老碓坞场址,场址现状为山林地,主要植被为次生林,库区500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渗滤液及场区内废水经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祁门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祁门县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场址位于县城主城区的西南约2.5公里,对城区不会造成影响。

13.3 城市规划

根据祁门县城市总体规划和祁门县环境卫生规划,拟建场址即祁山镇老碓坞场址为规划中的垃圾填埋地点,因此该项目的选址符合城市环卫规划的要求。 13.4环境保护要求 ① 废气污染 通过对填埋气的污染预测分析,填埋场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可以满足环境评价标准的要求。

② 渗滤液处理

该工程在对渗滤液进行一定的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③ 噪声

噪声现状监测表明垃圾填埋场周围的声环境质量较好,除交通噪声以外只有自然声源,垃圾填埋场周围无声环境敏感点。预测结果亦表明施工和运行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的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 ④ 生态

拟建场址生态环境良好,植被覆盖率较高,调查表明周围地区没有生态敏感点,也没有濒危的动植物。

⑤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建设单位确保距垃圾填埋场场界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环境敏感点。 13.5场址比选 根据现场踏勘,祁门县垃圾填埋场主选场址在祁山镇老碓坞场址,该场址位于县城下风向,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厂矿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距离县城中心约为2.5Km。 本项目渗滤液经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中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放限值的三级标准后,进入祁门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备选场址为王家背选址区位于祁门县西4km处,占地面积39亩,总库容为26万立方米。

13.6环境评价对厂址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结论

基于上述各项分析,评价认为,项目的场址方案是基本可行的,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管理,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控制措施后,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加强防渗膜的维护确保渗滤液基本不下渗,并要求本项目对阊江不造成污染;在满足

以上环保要求后,祁门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是可行的。

14 清洁生产与污染物排放 14.1清洁生产简要分析 (1)祁门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属于深谷型填埋场,场区位于山区,谷地长120米,宽24米,谷地西高东低,高差3.77米。

在勘探范围内未发现地下水。本工程的填埋库区,属山区地形,为一山谷型场地。

因此汇水面积较浅谷型的要少得多,深谷型垃圾填埋场的特征明显,就此该项目的清洁生产程度良好。

(2)清污分流完善程度与否对项目的清洁生产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最大程度的减少渗滤液产生量是衡量项目清洁生产程度的重要指标,为防止天然径溪流和降水径流对填埋场的影响,该项目建设有完善的截洪沟系统,在环库区路和填埋库区周围,均设计截洪沟;另外,在调节池附近,设置排水明沟,负责连接环填埋库区截洪沟,连接方式为跌水连接;库区截洪沟的出口和进填埋库区路设计在一起,连接方式也为跌水连接;半永久性路也设置锚固平台排水沟,其出口和库区排水沟一致;管理区和生产区周围采用矩形边沟。同时为截除随着垃圾填埋高度的增加,填埋库区不断逐层进行临时封场,这时形成的马道平台上的终场排水沟将收集到的雨水通过管沟排往两边的终场排水沟,以达到减少渗滤液的目的,而设置终场截洪沟。

并且该项目截洪沟的设置还充分利用了地势北高南低与地表水流向一致的优越条件,将填埋场的汇水全部导入下游,不会进入填埋场,这就大大的提高了该项目的清洁度。

(3)垃圾覆盖层的防雨水渗透效果是体现清洁生产的重要指标,清洁生产的程度取决于覆盖层所用的材料,如果采用薄膜或喷塑等清洁生产程度较高的材料作为中间覆盖层,会大大的提高项目的清洁度,本垃圾填埋场的日覆盖、中间覆盖、终场覆盖方式均采用薄膜和覆盖土相结合,垃圾体上先覆盖一层薄膜,再覆盖一层土,这样不但大大减少了渗滤液的产生量,而且有效防止了蚊蝇的孳生。同时也大大提高了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 综合以上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基本达到了清洁生产的水平,整体上该项目的清洁生产处于较高水平。

14.2污染物排放

14.2.1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项目的主要污染源为渗滤液和垃圾填埋气,渗滤液在经过采用“厌氧处理和物化结合”工艺处理后达标外排。本评价报告对填埋气逐年产气量进行计算,结果发现,第一年产气量几乎为零,第17年(2025年)填埋气产气量最大,达到756万标立方米,并且根据CH3SH、H2S、NH3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场界浓度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第二年即2010年就必须对填埋气进行燃烧处理。故对废气排放量的核算主要考虑SO2,并按最大产气年考虑。

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见表14-2-1。 表14-2-1 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种类原有排放量(吨/年)削减量(吨/年)削减率(%)终排量(吨/年)

COD645567.487.9777.6

BOD5525.6473.0490.0052.56 SO2190.62114.3760.0076.25

※表中地表水污染物排放量按设计拟采取的渗滤液处理工艺的设计去除效率核算,二氧化硫按最大产气年上脱硫核算。

15 环境监控与监测 15.1监控与监测方案

15.1.1垃圾填埋场施工期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场区本底环境监测

本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投入运行之前,应由环保部门和卫生防疫站对各项环境、菌群指标以及地下水、地表水作本底监测并存入档案。 2、场区环境质量监测 为确保达到预期的环境保护目标,本场应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 3、监测机构、人员

本场根据工程需要可由现有的环保机构,负责环境管理,并配备专职环保监督员,负责填埋区乃至全厂的环境质量管理。

15.1.2垃圾填埋场营运期、封场期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计划 1、内容及布点

(1) 地下水、地表水监测 1) 采样点布设

填埋场地下水采样点应布设5点:本底井一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50米处。污染扩散井两眼:设在填埋场两旁各30~50米。污染监视井2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米处、50米处各一眼井。

地表水监控点布设2点:在靠近垃圾坝附近的阊江30米、50米处各设一监控点,定期监控水质的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使阊江水质达标。 2)采样方法

用特制的小水桶提取水样,严禁用水泵抽吸水样,每个样品采集2000毫升,特殊项目的采样量和固定方法按其所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要求进行。 3)采样频率

在填埋场投入使用前监测一次本底水平;在使用过程中每年按枯、丰、平水期各监测一次,直到填埋场达到安定化为止。 4)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填埋场投入使用前的地下水本底水平监测项目,按照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使用过程中的监测,可根据当地垃圾成分选择监测项目。地下水的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见《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CJ/T 3037-1995)。 (2) 场区大气监测 1) 采样点布设

颗粒物采样点数目和采样点设置按照GB16297-196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