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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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机电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试行)

XX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前 言

为加强XX轨道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完善机电系统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机电系统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实现,XX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总结了国内轨道交通机电系统建设经验,编制了《机电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本手册根据工程建设分为三个分册。第一分册设备采供阶段,共计8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设备在采购阶段各环节管理的具体的办法;第二分册安装调试阶段,共计6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设备在安装调试阶段具体的管理办法;第三分册履约考核,共计4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专业咨询单位、供货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履约检查及考评办法。

本手册未提及的有关工程变更、计量计价、安全质量管理、资料管理等按轨道公司其他相关处室管理办法执行。

本手册编制时间紧,且XX首次建设轨道交通项目,地区经验相对缺乏,手册中各项管理办法适用性有待在项目管理实践中验证,因此管理办法以试行版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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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XX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施工单位较多、涉及专业较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轨行区作业“统一调度、合理计划、有序可控、动态监管、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是XX轨道交通轨行区施工期间的施工管理规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轨道交通轨行区施工、运输、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车辆停放等。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以下所列的轨道区域: (一)车辆段及停车场内各股线路; (二)车辆段及停车场出入线;

(三)XX轨道交通上下行线路及联络线、折返线、停车线、车站站台层站台围闭以外的区域(含上空)等。

凡参加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轨道区域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工作,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 轨行区组织管理

第四条 XX轨道交通轨行区总体协调管理通过生产调度会解决。轨行区管理在建设期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轨道施工单位铺轨期间,短轨通之前,轨行区管理单位是各轨道施工单位,主管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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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为工程处;第二阶段是短轨通后,试运营前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轨行区管理单位是对应的机电设备施工单位,主管协调处室为机电设备处;第三阶段是试车、试运营期间,轨行区管理单位是运营单位。

第五条 XX轨道交通建设短轨通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具备移交条件,区间分段将管理权限移交给后续施工单位。届时由主管处室牵头,公司相关处室、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参加分标段办理区间管理权移交手续,区间线路、道岔经现场现状确认后交由后续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本办法涉及的轨行区管理主要是第一和第二阶段。

第六条 轨行区管理单位负责组建生产调度所,调度所主任由轨行区管理单位的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担任,并主持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调度所有具体事务和统筹协调工作。成员包括管段内各土建、供电系统(或轨道)、车站设备安装装修和系统设备安装等单位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调度所内的调度员由轨行区管理单位指派2人以上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管段内轨行区作业的统筹管理。各施工单位设立调度室,指派专人负责与调度所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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