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化学家教2014-7-22 15.28.20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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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化学知识点 志德教育

知识点1 物质的变化和性质

1、 化学变化实质:(1)有新物质生成(2)分子分裂成原子,原子重新组合成新的分子 2、 原子论(道尔顿)和分子学说(阿伏加德罗)的创立 考点一、物质的变化

1、概念:物理变化——没有生成其它物质的变化。例:石蜡熔化、水结成冰、汽油挥发 化学变化——有其它物质生成的变化 例:煤燃烧、铁生锈、食物腐败、呼吸 2、判断变化依据:是否有其它(新)物质生成。 有则是化学变化,无则是物理变化 3、相互关系:常常伴随发生,有化学变化一定有物理变化,有物理变化不一定有化学变化。 4、化学变化伴随现象:放热、吸热、发光、变色、放出气体和生成沉淀。 考点二、物质的性质

物理性质:物质不需要化学变化就表现出的性质。包括:颜色、状态、气味、熔点、沸点、

密度、硬度、溶解性、挥发性、延展性、导电性、吸水性、吸附性等。

化学性质:物质在化学变化中表现出来的性质。可燃性、氧化性、还原性、活泼性、稳定

性、腐蚀性、毒性、金属活动性等。

它们的区别是:物理性质在静止状态中就能表现出来,而物质的化学性质则要在物质运动状态中才能表现出来

考点三、物理变化、化学变化、物理性质、化学性质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联系: 在变化语句中加“能”、“可以”、“易”“会”“难于”等词语,变成了相应的性质。 概念 伴随现象 本质区别 实例 相互关系 概念 实质 物理性质 物质不需要发生化学变化就能表现出来的性质 物质的微粒组成结构不变所呈现出的性质。 化学性质 物质在化学变化中表现出来的性质 物质的微粒组成结构改变时所呈现出的性质。 物理变化 没有生成其他物质的变化 物质的形状、状态等发生变化 变化时是否有其他物质生成 石蜡熔化、水结成冰、汽油挥发 煤燃烧、铁生锈、食物腐败、呼吸 物质在发生化学变化的过程中一定伴随物理变化,如石蜡燃烧时先发生石蜡熔化现象。在发生物理变化时不一定伴随化学变化。 化学变化 生成其他物质的变化 常伴随有放热、发光、变色,放出气体、生成沉淀等 实例 确定

颜色、状态、气味、熔点、沸点、硬可燃性、氧化性、稳定性、助燃性、度、密度、溶解性、挥发性、吸附性、还原性、酸性、碱性等 导电性、导热性、延展性等 由感官直接感知或由仪器测定 通过化学变化方可知 1

区别 初三化学知识点

是否需要通过化学反应表现出来 志德教育

知识点2 走进化学实验室

考点一、常用的仪器(仪器名称不能写错别字) (一)初中化学实验常用仪器

反应容器 可直接受热的:试管、蒸发皿、燃烧匙、坩埚等

能间接受热的:烧杯、烧瓶、锥形瓶(加热时,需加石棉网) 常 存放药品的仪器:广口瓶(固体)、细口瓶(液体)、滴瓶(少量液体)、集气瓶(气

体) 用 加热仪器:酒精灯

计量仪器:托盘天平(称固体质量)、量筒(量液体体积) 仪 分离仪器:漏斗

取用仪器:药匙(粉末或小晶粒状)、镊子(块状或较大颗粒)、胶头滴管(少量液体) 器 夹持仪器:试管夹、铁架台(带铁夹、铁圈)、坩埚钳

其他仪器:长颈漏斗、石棉网、玻璃棒、试管刷、水槽

不能加热:量筒、集气瓶、漏斗、温度计、滴瓶、表面皿、广口瓶、细口瓶等 1、 试管

(1)、用途: a、在常温或加热时,用作少量试剂的反应容器。 b、溶解少量固体。 c、收集少量气体的容器 d、用于装置成小型气体的发生器。 (2)、注意事项:

a、加热时外壁必须干燥,不能骤热骤冷,一般要先均匀受热, 然后才能集中受热, 防止试管受热不均而破裂。

b、加热时,试管要先用铁夹夹持固定在铁架台上(短时间加热也可用试管夹夹持)。 试管夹应夹在的中上部(或铁夹应夹在离试管口的1/3处)。

c、加热固体时,试管口要略向下倾斜,且未冷前试管不能直立,避免管口冷凝水倒流 使试管炸裂。

d、加热液体时,盛液量一般不超过试管容积的1/3(防止液体受热溢出),使试管与桌面 约成45°的角度(增大受热面积,防止暴沸),管口不能对着自己或别人(防止液体喷出伤人)。反应时试管内的液体不超过试管容积的1/2。

2、烧杯 用途:① 溶解固体物质、配制溶液,以及溶液的稀释、浓缩

② 也可用做较大量的物质间的反应

注意事项:受热时外壁要干燥,并放在石棉网上使其受热均匀(防止受热不均使烧杯炸裂), 加液量一般不超过容积的1/3(防止加热沸腾使液体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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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锥形瓶 用途:①加热液体,②也可用于装置气体发生器和洗瓶器

③也可用于滴定中的受滴容器。

注意:使用烧瓶或锥形瓶时容积不得超过其容积的1/2,蒸发溶液时溶液的量不应超过蒸发皿容积的2/3

4、蒸发皿 通常用于溶液的浓缩或蒸干。

注意事项:① 盛液量不能超过2/3,防止加热时液体沸腾外溅 ② 均匀加热,不可骤冷(防止破裂) ③ 热的蒸发皿要用坩埚钳夹取。

5、胶头滴管 ①胶头滴管用于吸取和滴加少量液体。②滴瓶用于盛放少量液体药品 注意: ① 先排空再吸液

② 悬空垂直放在试管口上方,以免污染滴管,滴管管口不能伸入受滴容器(防止滴管沾上其他试剂)

③ 吸取液体后,应保持胶头在上,不能向下或平放,防止液体倒流,沾污试剂或腐蚀胶头; ④ 除吸同一试剂外,用过后应立即洗净,再去吸取其他药品,未经洗涤的滴管严禁吸取别的试剂(防止试剂相互污染。)

⑤ 滴瓶上的滴管与瓶配套使用,滴液后应立即插入原瓶内,不得弄脏,也不必用水冲冼。 6、量筒 用于量取一定量体积液体的仪器。

注意:① 不能在量筒内稀释或配制溶液,决不能对量筒加热 。

② 也不能在量筒里进行化学反应

操作注意: 在量液体时,要根据所量的体积来选择大小恰当的量筒(否则会造成较大的误差),读数时应将量筒垂直平稳放在桌面上,并使量筒的刻度与量筒内的液体凹液面的最低点保持在同一水平面。

7、集气瓶:(瓶口上边缘磨砂,无塞 )

用途:①用于收集或短时间贮存少量气体。②也可用于进行某些物质和气体燃烧的反应器。 注意事项:① 不能加热 ② 收集或贮存气体时,要配以毛玻璃片遮盖。 ③ 在瓶内作物质燃烧反应时,若固体生成,瓶底应加少量水或铺少量细沙。 8、漏斗 用于向细口容器内注入液体或用于过滤装置。

9、长颈漏斗:用于向反应容器内注入液体,若用来制取气体,则长颈漏斗的下端管口要插入液面以下,形成“液封”,(防止气体从长颈斗中逸出)

10、分液漏斗 主要用于分离两种互不相溶且密度不同的液体,也可用于向反应容器中滴加液体,可控制液体的用量

11、试管夹 用于夹持试管,给试管加热。

注意事项:① 使用时从试管的底部往上套,夹在试管的中上部(或夹在距管口1/3)(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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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杂质落入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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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不要把拇指按在试管夹短柄上。

12、铁架台 用于固定和支持各种仪器,一般常用于过滤、加热等实验操作。 注意事项: a、铁夹和十字夹缺口位置要向上,以便于操作和保证安全。 b、重物要固定在铁架台底座大面一侧,使重心落在底座内 13、酒精灯

用途:化学实验室常用的加热仪器 注意事项:

① 使用时先将灯放稳,灯帽取下直立在灯的右侧,以防止滚动和便于取用。 ② 使用前检查并调整灯芯(保证更地燃烧,火焰保持较高的的温度)。

③ 灯体内的酒精不可超过灯容积的2/3,也不应少于1/4。(酒精过多,在加热或移动时易溢出;太少,加热酒精蒸气易引起爆炸)。

④ 禁止向燃着的酒精灯内添加酒精(防止酒精洒出引起火灾)

⑤ 禁止用燃着的酒精灯直接点燃另一酒精灯,应用火柴从侧面点燃酒精灯 (防止酒精洒出引起火灾)。

⑥ 酒精灯的外焰最高, 应在外焰部分加热 先预热后集中加热。要防止灯心与热的玻璃器皿接触(以防玻璃器皿受损)

⑦ 用完酒精灯后,必须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熄。(防止将火焰沿着灯颈吹入灯内) ⑧ 实验结束时,应用灯帽盖灭。(以免灯内酒精挥发而使灯心留有过多的水分,不仅浪费酒精而且不易点燃)

⑨ 不要碰倒酒精灯,若有酒精洒到桌面并燃烧起来,应立即用湿布扑盖或撒沙土扑灭火焰,不能用水冲,以免火势蔓延。

14、玻璃棒 用途:搅拌(加速溶解)、引流(过滤或转移液体)。 注意事项:① 搅拌不要碰撞容器壁 ② 用后及时擦洗干净

15、药匙 用于取用粉末或小粒状的固体药品,每次用后要将药匙用干净的滤纸揩净。 考点二、药品的取用规则

1、“三不准”原则:不尝、不闻、不接触。

即: ① 不准用手接触药品 ② 不准用口尝药品的味道 ③ 不准把鼻孔凑到容器口去闻气味。

2、用量原则:严格按规定用量取用;无说明的——液体取1-2ml,固体盖满试管底部即可。 3、剩余药品:不放回原瓶、不随意丢弃、不带出实验室,要放入指定容器。 考点三、固体药品的取用

工具:块状的用镊子;粉末状的用药匙或纸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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