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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服强度⑦ReH(N/mm2)≥305 ≥375 ≥400≥420≥460≥500≥550≥620≥690熔 敷 金 属 试 验

夏比V型试验温度(℃)缺

平均冲击功

口冲击试

验 对 接

夏比V型试验温度(℃)焊

缺 试

口冲击试验

弯曲试验

⑥(J) 平均冲击功

≥47④

≥47

≥50

≥55

≥62

≥69

⑥(J)

≥47③

≥47

≥50

≥55

≥62

≥69

抗拉强度⑧Rm(N/mm2)400-560490-660510-690530-680570-720610-770670-830720-890770-940伸长率A(%)

≥22

≥20

≥18

≥17

≥460 ≥22

≥375

≥420 ≥500 ≥600

≥25

② -60 -80 -100 -120 -196

≥34

接头抗拉强度%(N/mm2)

≥400 ≥490 ≥510≥530≥570

≥610≥670≥720≥770

≥490

≥450 ≥540 ≥640

② -80 -80 -100 -120 -196

≥34

试验后。试样表面上出现的裂坟或其他缺陷长度应不大于3mm。⑤

注:① 手工焊条应符合2Y级及以上要求。 ② 1、1Y级焊接材料的冲击试验温度为20℃; 2、2Y、2Y40级焊接材料的冲击试验温度为0℃;

3、3Y、3Y40、3Y42、3Y46、3Y50、3Y55、3Y62、3Y69级焊接材料的冲击试验温度为-20℃; 4Y、4Y40、4Y42、4Y46、4Y50、4Y55、4Y62、4Y69级焊接材料的冲击试验温度为-40℃; 5Y42、5Y46、5Y50、5Y55、5Y62、5Y69级焊接材料的冲击试验温度为-60℃。

③ 自动焊熔敷金属冲击试验的平均冲击功,对ReH <400 N/mm2的焊接材料应不低于34J;对

ReH≥400 N/ mm2的焊接材料应不低于39J。

④ 立焊及自动焊对接接头冲击试验的平均冲击功,对ReH <400 N/mm2的焊接材料应不低于34J;

对ReH≥400 N/mm2的焊接材料应不低于39J。

⑤ 除5Ni和9Ni钢试件用直径为4倍板厚的压头对试样进行弯曲试验外,压头直径应符合本篇1.2.4.2的规定。

⑥ 冲击试验的单个值应不低于规定值的70%。

⑦ 当材料无明显屈服点时,则应为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RP0.2。 ⑧ 当抗拉强度超过上限时,由CCS另行考虑。

第3节电弧焊焊条

2.3.1.1“并经测氢试验符合本节2.3.6.6要求的焊条”改为“并经测氢试验符合本节2.3.6.3

要求的焊条”。

新增2.3.2.6如下:

“2.3.2.6对仅用于自动重力式工具或类似焊接工具的焊条,应根据焊条制造厂推荐的方法,进行类似于普通手工焊条的熔敷金属试验、角焊缝试验以及对接焊试验(如适用时)。对兼用于普通手工焊和自动重力式工具或类似焊接工具的焊条,除按普通焊条试验外,还应使用制造厂推荐的重力式工具或类似焊接装置工具进行角接焊试验以及对接焊试验(如适用时)。 当利用自动重力式工具或类似焊接装置工具进行角接焊试验时,应使用制造厂生产的最长焊条和推荐的焊接工艺。生产厂对各种尺寸焊条推荐的电流范围应予以报告。

当认可的焊条同时适用于一般强度钢和高强度钢时,试件应采用高强度钢来制备。”

2.3.4.4中“所有对接焊试件均应清根,然后用直径为4mm或该型号中直径较小的焊条,按原焊接位置进行封底焊。”改为:“所有对接焊试件均应清根,然后用直径为4mm的焊条按原焊接位置进行封底焊。”

2.3.6修改如下: “2.3.6测氢试验

2.3.6.1扩散氢试验应使用ISO3690-2012规定的水银法或热导法。对含氢量等级为H10和H15的焊接材料,也可使用2.3.6.2规定的甘油法。 2.3.6.2 甘油法测氢程序如下:

(1) 制备4块任何等级的结构钢钢板作测氢试验的试板。试板厚度为12mm,宽度为25mm,长度为125mm。

(2) 焊前,试板应予以清洁并秤重,重量精确到0.1g。

(3)焊条应按制造厂推荐的焙烘方法进行焙烘,使焊条充分干燥。施焊的焊条直径为4mm,焊接电流约为150A,以短弧在试板宽度为25mm的表面上堆焊一道长约100mm的焊道(约用去150mm焊条长度)。

(4)每一试样焊完后应在30s内脱渣完毕,然后将试样浸入温度为20℃的清水中冷却,过30s后将试样清洗干净、擦干并放入一个适宜于用甘油置换法收集氢气的装置中。4个试样应(由一个操作人员)在30min内焊毕并置入收集氢气的装置中。

(5) 试样应在温度为45℃的甘油中浸放48h,然后取出,再分别在酒精和水中清洗干净,待干燥后秤重(精确到0.1g),以确定熔敷金属的重量。

应仔细测定被收集的氢气的体积,精度应达到0.05cm3,然后将测得的体积换算成标准状态(0℃,101.325kPa)下的体积。

2.3.6.3 测得的每100克熔敷金属的扩散氢平均含量应符合表2.3.6.3的规定:

扩散氢平均含量表2.3.6.3

含氢量等级

水银法/热导法

甘油法

H15 15cm3 10cm3 H10 10cm3 5cm3 H5 5cm3

注①对含氢量等级为H5的焊接材料,仅可使用水银法”

2.3.9.2(4)修改如下:

“2.3.9.2(4) 凡认可仅可用于重力焊的焊条,至少应以焊条生产厂推荐的重力式工具或类似

焊接工具焊制一个熔敷金属试件,进行各项试验。如果该焊条同时也认可作普通焊条时,应按本条(1)要求进行。”

第4节 埋弧自动焊的焊丝-焊剂

2.4.3.3第1句修改为:“按图2.4.3.2所示,从试件上截取2个纵向拉伸试样(当同时认可为双面单道焊工艺的焊丝-焊剂时,仅需1个纵向拉伸试样)和1组3个V型冲击试样,进行拉伸和冲击试验。”

2.4.5.4第1句修改为:“按图2.4.5.4(1)所示,从每个试件上截取2个横向拉伸试样、2个弯曲试样和1组3个V型冲击试样,并在较厚的试件中截取1个纵向拉伸试样。冲击试样的截取位置见图2.4.5.4(2)所示。”

图2.4.5.4(1)修改如下:

图2.4.5.4(1)

2.4.5.5修改如下:

“2.4.5.5若焊接材料仅适用于双面单道焊工艺时,除本节2.4.5.4所规定的试样外,还应在较厚的试件中截取熔敷金属化学成分分析试样,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化学成分分析报告中应包括所有重要合金元素的成分,其结果应不超过标准规定或制造厂指定的极限值。”

第6节 电渣焊或气电立焊的焊接材料

2.6.2.1修改如下:

“2.6.2.1 对接焊试验应焊制2个试件,1个试件的试板厚度为20~25mm,另1个试件的试板厚度为35~40mm,每块试板的宽度应不小于250mm,长度应足够提供截取本节2.6.2.3所规定数量和尺寸的试样。”

图2.6.2.3(1)修改如下:

图2.6.2.3(1)

2.6.3.2最后一句修改为:“在该试件上截取1个纵向拉伸试样、1个横向拉伸试样、2个弯曲试样、2组冲击试样(V型缺口分别位于焊缝中心和距熔合线2mm的焊缝金属上)和1个宏观试样,分别进行拉伸、弯曲、冲击试验和宏观检验。

第8节不锈钢焊接材料

2.8.2.1修改如下:

“2.8.2.1 不锈钢焊接材料根据其适用的不锈钢母材进行分级。具体分级符号如下:304、304L、304LN、316、316L、316LN、317、317L、317LN、309、309L、347、2205、2550、2750。”

删除表2.8.2.1。

表2.8.3.4修改如下:

不锈钢焊接材料熔敷金属的力学性能表 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