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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氏体不锈钢

304L

焊接材料级别

316L 317L 309L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N/mm2)

Rp0.2 Rp1.0①

≥270 ≥310 ≥500 ≥25

304LN 316LN 317LN 347 ≥290 ≥330 ≥550 ≥22 -20/-196②

≥29 304 316 317 309 ≥290 ≥330 ≥550 ≥25

奥氏体-铁素体双相不锈钢

2205 2550 2750 ≥450 ≥490 ≥620 ≥25

≥550 ≥590 ≥690 ≥15 -20

≥550 ≥590 ≥790 ≥15

抗拉强度Rm(N/mm2)

伸长率A5(%)

夏比V型缺口冲试验温度(℃)

击试验

平均冲击功(J)

注:①表中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1.0值,除另有协议外,一般不作验收依据;

②奥氏体不锈钢应在-20℃条件下进行冲击试验;当奥氏体不锈钢用于深冷条件时,应在-196℃

条件下进行冲击试验。当协议有要求时,也可按协议的规定进行冲击试验。

表2.8.4.3修改如下:

不锈钢焊接材料对接接头的力学性能表 2.8.4.3

奥氏体不锈钢

焊接材料级别

304L 316L 317L 309L ≥480

304LN 316LN 317LN 347 ≥550

-20/-196

奥氏体-铁素体双相不锈钢

304 316 317 309 ≥520

≥27

6t 120°

2205 2550 2750 接头抗拉强度Rm(N/mm2) 夏比V型缺口冲击

试验

试验温度(℃) 平均冲击功(J) 弯曲角度 要求

≥620 ≥690 -20

≥790

弯心直径 3t 弯曲试验

试样弯曲后。表面上出现的裂坟或其他缺陷长度应不大于3mm。

注:①奥氏体不锈钢应在-20℃条件下进行冲击试验;当奥氏体不锈钢用于深冷条件时,应在-196℃

条件下进行冲击试验。当协议有要求时,也可按协议的规定进行冲击试验。

新增2.8.4.5

“2.8.4.5对双相不锈钢,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参照本规范第1篇第2章第7节取样进行焊接接头的点蚀试验。”

第3章焊接工艺认可

第1节 一般规定

3.1.3.2第1句“通常在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时,应进行工艺认可试验。”改为:“通常在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时,应进行工艺认可试验,以验证制造厂具备使用该工艺进行焊接作业的适当资质。”

3.1.4.3(2)中“规定屈服强度小于或等于390N/mm2的钢”改为“规定屈服强度最小值小于或等于390N/mm2的钢”。?

表3.1.4.5a修改如下:

钢材厚度的适用范围表3.1.4.5a

试件厚度①

t (mm)

认可范围

单面单道焊或双面单道焊的对接接头和T多道焊的对接接头和T型接头

型接头 以及填角接焊②

t≤3 (0.7~1.1) t (1~2) t

3

12

③对热输入超过50kJ/cm的焊接方法,认可的厚度上限是1.0×t。

注:①对组合焊工艺,记录的每种方法所涉及厚度可作为确定各独立焊接方法厚度认可范围的基础。

第2节对接焊工艺认可试验

表3.2.2.3修改如下:

平板对接焊试板尺寸表3.2.2.3

焊接方法 手工焊、半自动焊

自动焊

试板尺寸 (mm)

长度L ≥350(6t)① ≥1000

宽度b ≥150(3t)① ≥200(4t)①

注:①两者中取大者(t-试板厚度,mm)。当试板厚度超过100mm时,经CCS同意可适当减小试板尺寸。

3.2.3.2修改如下:

“3.2.3.2钢和铝合金试件的外观和无损检测结果应分别满足ISO5817和ISO10024的B级(焊缝超高、凸度过大和根部下塌可接受C级)或其他相当标准的要求。”

3.2.5.2修改如下:

“3.2.5.2焊缝金属纵向抗拉试验结果要求如下: (1)在焊接材料未认可的情况下,其性能指标一般应满足本篇第2章所规定的适用的焊接材料认可级别的最低要求。若使用的焊接材料不在第2章规定范围内,其性能指标应不低于所用母材规定的最小值。

(2)对散装液化气体船的C型独立液货舱,其性能指标应不低于所用母材规定或设计时所考虑的最小值。”

3.2.5.5修改如下:

“3.2.5.5焊缝断面宏观检验应显示焊缝成形良好,焊缝完全焊透,无裂纹和未熔合缺陷。”

删除3.2.5.7。

3.2.6.3修改如下:

“3.2.6.3焊缝断面宏观检验应显示焊缝成形良好,焊缝完全焊透,无裂纹和未熔合缺陷。”

删除3.2.6.4。

第3节角接焊工艺认可试验

3.3.4.1修改如下:

“3.3.4.1焊缝断面宏观检验应显示焊缝成形良好,有足够的熔深,无裂纹和未熔合缺陷。”

3.3.4.4修改如下:

“3.3.4.4钢和铝合金试件的外观和无损检测结果应分别满足ISO5817和ISO10024的B级(焊缝超高、凸度过大和根部下塌可接受C级)或其他相当标准的要求。”

第4节倾斜或T形管节点全焊透工艺认可试验

3.4.4.3修改如下:

“3.4.4.3无损检测结果应满足ISO5817 B级(焊缝超高、凸度过大和根部下塌可接受C级)或其他相当标准的要求。”

第5章标题修改为:

第5章船体结构的焊接

第1节一般规定

5.1.1.1条文中删除“、铝材”。

表5.1.4.4修改如下:

钢板表面线加热或点加热时最高加热温度表5.1.4.4

项目

加热后水冷

传统工艺AH32-EH32、AH36-EH36

TMCP型AH36-EH36

(Ceq.>0.38%)

加热后空冷

加热后空冷并随后水冷

TMCP型AH32-DH32、AH36-DH36

(Ceq.≤0.38%)

TMCP型EH32、EH36

(Ceq.≤0.38%)

加热后仅水冷或空冷 加热后仅水冷或空冷

低于650℃ 低于900℃

低于900℃(水冷起始温度低于500℃) 低于1000℃ 低于900℃

标准

新增5.1.5如下:

“5.1.5 焊接材料选用

5.1.5.1 船体结构所用的焊接材料应符合本篇第2章的规定。所选用焊接材料的级别应与船体结构用的钢级相适应,并符合表5.1.5.1的规定。

焊接材料选用表表5.1.5.1

船体结构 焊接材钢级 料级别 1 2 3 1Y 2Y 3Y 4Y 2Y40 3Y40 4Y40 AH32DH32EH32FH32AH40DH40 EH40 FH40A B D E AH36DH36EH36FH36× × × × × × × ① ① ① × × × × × ① ① ① × × × × × ① ① ① × × × ① ① ×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为适用的钢级;

①在普通强度结构钢焊接中不宜采用过高强度级别的焊接材料。 ②当采用1Y级焊接材料焊接时,母材的厚度不大于25mm。

5.1.5.2当不同强度的母材被焊接连接时,除在结构不连续处或应力集中区域内应选用较高强度等级的焊接材料外,一般可选用与较低强度级别的母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当母材的连接强度相同,韧性级别不同时,除结构受力情况复杂或施工条件恶劣者外,一般可选用与较低韧性级别相适应的焊接材料。

5.1.5.3当焊接高强度钢或钢材碳当量大于0.41%时,一般应采用低氢焊接材料。

原后续条文号顺延。

第3节焊缝检验与修补

原“5.3.2.2焊缝的内部质量可采用射线、超声波或其他适当的方法进行无损检测。必要时有些焊缝还应增加适当数量的磁粉或渗透检测。无损检测的方法、工艺和评定的标准应经CCS同意。”修改如下

“5.3.2.2焊缝的内部质量可采用射线、超声波或其他适当的方法进行无损检测。必要时有些焊缝还应增加适当数量的磁粉或渗透检测。无损检测通常应满足CCS《船舶焊接检验指南》第7章或公认的检测方法和验收标准的要求。”

5.3.2.4修改如下:

“5.3.2.4 对于在船中0.6L范围内的船体强力甲板和外板(除5.3.2.6规定加强检验者外),无损检测点的数量(n)可以按下式计算:

n=0.16k(i+ 0.1WT)+ 0.04WL

式中:n——船中0.6L内的无损检测点,个;

k——船中0.6L内板列的平均宽度,m,可按下式计算:

k?

船中横剖面处的周长(开口除外)

横剖面处见到的板列数

i——船中0.6L内的纵、横向对接焊缝交叉处的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