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管理制度2017年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保健食品管理制度2017年更新完毕开始阅读50efebe624fff705cc1755270722192e44365855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五、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六、销售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七、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销售管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经营场所和仓库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封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确保环境整洁。经营场所和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毒变、生虫。储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储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

冻库(柜)。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和墙壁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低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

3、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整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毒、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食品陈列设施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将食品与非食品、生熟食品分开陈列存放;散装食销售必须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并符合卫生条件的容器和防尘材料设备。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种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和熟食制品,要为销售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想销售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生鲜食品销售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5、销售熟食制品的,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有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销售工具,食品配有防尘材料遮盖。

6、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灭鼠,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场所要配有充足有效无毒无害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7、定期使用无毒无害杀虫剂进行除虫。除虫灭害工作不能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柒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

容器彻底清洗。定期对经营场所和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清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8、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消费者的投诉工作 第二条、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三条、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四条、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五条、对于投诉事件,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五条、经核查,消费者投诉之问题属实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产生问题,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协商解决;诺经核查,该投诉问题不属实的,也应向消费者进行解释说明。

质量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应急处理措施包括如下:

(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

(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 (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五) 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六)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质量信息收集及管理制度

1、应树立预防为主的经营理念,建立有效的收集和查询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信息的途径,关注来自顾客、供货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保健食品信息信息,及时处理质量投诉和质量问题,防范和降低风险和财产损失。

2质量信息收集和查询包括: 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各种药品及保健食品质量通知,例如:有关停售通知、禁止使用、淘汰的药品、保健食品及假冒伪劣药品、保健食品的通知。

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各种质量信息,例如:不合格药品、保健食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质量公告信息等。 ③顾客反映的有关药品保健食品质量的信息及顾客发生的不良反应情况,顾客对质量的投诉意见、重大质量事故、服务质量问题等。 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一、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账、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三、首次购入保健食品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