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山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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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生态三者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 51号)以及《清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编制。

本次规划修编之际,山塘镇面临发展用地瓶颈,因此,本次规划修编的任务是:在用地指标约束的前提下,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落实县级规划划定的城乡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把县级规划中提出的各类用地指标分解到村委会,落实到地块。

本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础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本次规划范围为山塘镇所辖全部土地,面积为86.93平方公里,包括共14个行政村:低地村、岗坳村、恒屏村、花岗村、回正村、金亭村、马安村、山塘村、胜利村、松岗村、塘湾村、西沙村、西尾村和新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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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

山塘镇位于清新县,东与清城区相望;南接三水市;西与三坑镇相连;北邻太平、太和镇,距清远市区18公里,水陆交通方便。土地总面积86.93平方公里,辖14个村委会和1个居委会,地势南高北低,南为丘陵,北为北江冲积平原,北江流经东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1.1—21.6℃,一月平均气温12℃,七月平均气温28.6—28.8℃,年降雨量2200-2400毫米。清四公路北部横贯,水陆交通方便。

全镇2005年总人口54931人,农业人口50587人,非农业人口 4344 人,城镇化水平7.91%。镇内经济以农业、旅游业为基础,扩大相关服务行业的发展。

1.1 土地利用现状

1.1.1农用地

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8693公顷,其中农用地657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5.64%。农用地中面积最大的是耕地,为484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3.60%;其次为其它农用地,面积138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1.01%;林地和园地面积分别是296公顷和58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4.51%和0.89%。

1.1.2 建设用地

2005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80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27%,其中面积最大的是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66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3.05%;其次是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2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5.12%;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86%。

(1)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中城镇用地面积为5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7.92%;农村居民点57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86.10%;采矿用地0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4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5.98%。

(2)其他建设用地:全部为特殊用地,面积为1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86%。

1.1.3 未利用地

2005年,全镇未利用地的面积为13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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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土地利用的特点

1.2.1 土地利用类型的多样性

山塘镇的土地利用类型多种多样,主要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一级用地下又分为不同类型的用地,且每类用地又有优劣之分。多种类型的土地具有生态整体性、多宜性和多用性等特性,因此要按照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规划管理,以提高土地综合生产力和综合效益。综合山塘镇自然要素和经济发展状况,现时山塘镇农用地的绝对数量占优势,建设用地在不断增加中。

1.2.2土地利用的集约性和适度规模性

山塘镇农用地与城乡建设用地都有一定的合理利用的集约度,受土地报酬的递减性影响,若土地超过合理利用的界限会出现报酬递减,从而限制最优、较优土地的无限利用,出现适度规模性。

1.3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主要体现为双重用地现象较突出。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重不断减少,理论上农村居民点占全镇居民点用地的比重应逐年减少,但山塘镇农村居民点比重仍呈逐年增加之势。主要的原因是移居城镇的农村居民在城镇和农村均占有用地,双重用地现象的存在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对此,应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积极引导两栖用地的村民开展土地整治工作。产生两栖用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尽管越来越多的农民在城镇里就业、居住,但城镇并没有给予他们足够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对这部分村民而言,保有农村居民点是一种最坏打算时的基本保障。此外,应加快城镇化进程,制定保障农民在城镇里居住无忧的各种政策,使其安心在城镇里居住,不再以农村居民点作为一种备用的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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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划目标

2.1 规划目标

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及用途管制,合理调整和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保障山塘镇的粮食生产能力。

通过规划控制和经济机制的引导,保障土地的有效供给,提高“解难题,保发展”的能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形成。

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加强土地整理复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2.2 具体目标

2.2.1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山塘镇2005年末耕地面积484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5.67%。 规划到201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面积为4480公顷,到规划期末2020年耕地保有量面积不低于4495公顷。

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360公顷。

2.2.2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山塘镇2005年末建设用地面积为8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7%。 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10年控制在1379公顷以内,2020年控制在1387公顷以内。2010年前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3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25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山塘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93公顷以内,其中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02公顷以内。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到2020年山塘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95公顷,其中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04公顷以内。

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到2020年山塘镇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为262公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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