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景观绿化工程监理大纲(总绿面积20万平米)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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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 √ 三、监理工作制度

1、图纸会审及设计技术交底制度

1.1总监组织监理人员认真阅读熟悉设计文件;

1.2对设计文件监理部要进行内部会审,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1.3 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会,通过建设单位将书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交设计单位;

1.4总监理工程师会签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1.5将会议纪要作为监理资料整理存档。

2、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报审制度

2.1 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连同报审表(A2)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一周内完成审核审查工作;

2.2 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专业提出审查意见;

2.3 总监提出审核意见,若需承包单位修改补充,待修改补充后重新审签; 2.4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报审表(A2)一式三份,分别交给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存档。

3、工程开工/复工及工程暂停令签发制度

3.1工程开工/复工由承包单位提前三天向项目监理部提交报审表(A1); 3.2总监根据承包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现场情况,符合开工/复工条件时,予以签发;

3.3总监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和工程暂停令(B2),事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征得同意后签发;

3.4开工/复工报审表(A1)及工程暂停令(B2)一式三份,分别交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归档。 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制度

4.1分包工程开工前十天,由总承包单位将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和有关资料报送项目监理部;

4.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由总监审核签发;

4.3审查分包单位资格的主要内容有: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工作业绩和上岗证书等,必要时可会同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4.4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仍须由总承包单位按此规定进行报审;

4.5分包单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分别交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归档;

5、测量成果报验制度

5.1承包单位将测量放线成果、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A4)报项目监理部; 5.2由专业工程师对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复核; 5.3检查复核内容见GB50319-2000第5.2.7条,

5.4检查符合要求时,项目监理部三天内签认交承包单位;

5.5测量放线成果报验表(A4)一式三份,分别交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归档。 6、工地例会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第一次工地会议之约定每周召开工地工程例会,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6.1检查上周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原因;

6.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 6.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6.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6.5解决需要协商的有关事项; 6.6其他有关事宜。

7、试验室报审制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面5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7.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7.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7.3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7.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7.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8、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检验制度

8.1凡承包单位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连同附件报项目监理部;

8.2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复核,对实物进行平行检查或按规定见证,抽样试验;

8.3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8.4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人员不予签认,不准使用,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8.5报审表(A9)和通知单(B1)一式三份,分别送建设单位、承包单位、项目监理部存档。

9、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9.1隐蔽工程依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规程进行验收;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依据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应的专业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9.2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及分部工程验收由承包单位填写报表(A4),连同自检、自评结果提前报项目监理部;

9.3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规定时予以签认;不符合规定时不予签认,且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9.4总监或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不符合要求时由承包单位整改,重新报验;

9.5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报验单(A4)一式三份,分别交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归档。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的签认执行《检验批、工序,隐蔽工程质量签认程序框图》。 10、工程质量问题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0.1监理人员检查中发现质量缺陷,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10.2对重大质量隐患或已造成的质量事故,总监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B2),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并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10.3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要在24小时内报建设单位、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10.4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时,必须取得项目监理部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