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_副本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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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渠施工方案

1、 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2.1工程概述

排水渠横截面的底宽w为8m,边坡长度为2m,深度h为6.05 m。沟渠总长为500.0 m,用于将泄水建筑物连接到当前ABMK-1区域。整个河段(500m)两侧将铺筑厚度为15cm的C 20/25现浇混凝土。

2.2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安排

根据工程总体施工部署和排水工程的结构设计特点,本着高质、高速圆满完成本合同段排水工程的施工任务,拟安排我公司具有较强施工能力和丰富施工经验的排水工程队承担排水工程的施工任务。施工机械及小型设备主要有挖掘机、凿岩机、装载机、自卸车、洒水车、压路机、推土机、打夯机、钢筋切断机、弯曲机、电焊机、调直机、混凝土振捣器、柴油发电机、混凝土汽车泵、钢筋运输车、三轮车。

排水渠工程工期安排 : 工程施工高峰期人数安排至 人

施工设现场管理人员 人,下设主要施工班组有钢筋班,木工班,混凝土班、土方队等。

2.3工期计划安排

根据施工总体计划要求,结合我单位现有施工设备和施工力量,我项目部组织2个施工队进行流水施工组织作业。

3、排水渠工艺流程

土方开挖→验槽验线→排水渠垫层→排水渠钢筋绑扎→排水渠护坡喷浆→排水渠主体验收隐蔽→土方回填。

排水渠施工每道工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土方开挖

4.1土方开挖

4.1.1 清基与基础处理前应充分了解与研究堤基的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根据设计提出的清基与堤基处理要求制订可靠的施工技术措施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4.1.2 清基范围应超出设计边线,满足堤身设计要求。

4.1.3堤基如遇坟墓、房基、水井、泉眼、地道、各类洞穴、地质探孔、竖井、试坑及其它建筑物均应按设计要求加以彻底清除及处理。堤基范围内的所有坑洼均应按堤身填筑要求分层压实填平。

4.1.4 基坑开挖按开挖图进行。开挖严格按照设计断面及高程要求进行,超挖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欠挖。

4.1.5 基坑放样测量按监理单位提供的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定线放样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仪器。

4.1.6 基坑开挖时,考虑地基土的特性,选用合适的开挖机械,开挖方式和开挖顺序,以防止对地基的扰动。

4.1.7 基坑开挖中,对设计开挖坡面若有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1.8 基坑开挖时,结合开挖出土,规划和修筑基坑内的临时道路,使其利于后续工程的施工。

4.1.9 基坑开挖与土方填筑工程相结合,如不能及时填筑时,应将回填土和弃土分别堆放,不得混淆,弃土堆置在北部滩地,并进行适度平整。堆土区均设置在基坑边线20m以外,以确保现场交通和基坑边坡的稳定。

4.1.10 如开挖基坑发生严重流沙、涌泥,无法继续施工时,我方需改变原施工方案,应报监理单位批准。

4.1.11 基础开挖的超挖部分,应由承包方用与基础相同等级的混凝土回填,其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4.1.12 建筑物的基底土不得扰动或被水浸泡。基坑开挖时应预留30~50cm的基面保护层,基面保护层采用人工开挖,在基础施工前突击挖除,并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后,进行底部工程施工。

4.1.13 在基坑内设置集水坑排水时,设在基础范围以外。

4.1.14 砌石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要求,严禁超挖回填虚土。

4.1.15. 基底检验

4.1.15.1基础开挖并处理完毕,经监理单位检验签认后,方可进行基础的施工。基底检验内容有:

a 检查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基底标高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b 检查基底地质情况和承载力是否与施工图纸相符; c 检查基底处理和排水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d 检查施工日记及有关试验资料。

4.1.15.2 经过检验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进

行处理,直至符合施工图纸要求。

4.1.15.3 关于地基检验情况,详细记入地基检验表,由监理单位签认后,作为技术档案资料保存。

4.2 土方填筑

4.2.1土方填筑前,首先做碾压试验,以确定压实机具、含水量的适宜范围、压实方法和压实遍数,核查土料压实后是否能够达到设计标准。

4.2.2承包方在土方填筑前,必须清理地基,将树根、杂物等全部清除;堤基清淤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清基应清至第⑶层粉质粘土顶面,清淤弃土弃至北部滩地。

4.2.3 对地质勘探孔应逐一检查,进行处理。

4.2.4 土方填筑必须在基础处理、隐蔽工程和基坑清理等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验收合格的堤基及时填筑,以防地下承压水冲溃破坏。

4.2.5 承包方应根据填筑部位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压实方法,确保回填土方达到设计要求。封闭堤及上下游导堤填筑应采用机械压实,压实后的干密度不小于15.5kN/m3;建筑物周边的回填土宜用人工和小型机具夯压密实,压实后的干密度不小于15.0kN/m3。

4.2.6 土方填筑,采用接近最优含水量的土料,且土料的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优含水量范围内,如果超出,采取翻晒等措施,使其含水量满足要求后,再进行填筑。

4.2.7 分段填筑时,各段土层之间设立标志,以防漏压、欠压和过压,上下层分段位置错开。

4.2.8 严格控制铺土厚度及土块粒径。人工夯实每层不超过20cm,土块粒径不大于5cm;机械压实每层不超过30cm,土块粒径不大于8cm;每层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