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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目 录

一 江苏科技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1

二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方向和课程设置…………………

1.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2.结构工程……………………………………………………………………………… 3.流体力学……………………………………………………………………………… 4.工程力学………………………………………………………………………………

三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目录汇总表……………………………………

四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注:每门课程所在页数参见第 页研究生课程目录汇总表)

江苏科技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江科大校研〔2006〕143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以适应新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对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和教育部教研〔2000〕1号文以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培养方案修订如下:

一、培养目标

我校硕士生培养的总体要求是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以“夯实理论基础,强化综合素质,提高专业技能”为基本出发点,以科学技术研究能力培养为中心,突出硕士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努力形成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特色。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作风。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应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运用该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

3.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生实行学分制,在校学习期限一般为二年半,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其余为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在籍年限累计不超过6年(从入学至毕业)。为保证培养质量,硕士生在校攻读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一年半。

三、课程设置

我校硕士生课程分为A、B、C、D、E五类课程,其中A类为公共学位课,B类为专业基础学位课,C类为专业学位课,D类为专业选修课,E类为公共选修课,另对跨学科录取或以同等学力资格考取的硕士生规定补修课程。除此之外,所有硕士生还需完成文献检索、文献阅读、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等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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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环节。

学位课程是构建硕士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所必需的课程,是本学科、专业硕士生知识结构的核心课程。学位课程一般设5~6门,基本构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第一外国语、基础理论课、1~2门专业基础课,1~2门专业课。

选修课程是本学科核心基础知识的延伸,使硕士生对所选研究方向有更深一步了解并拓宽知识面,直接面向研究方向或工程应用,进一步提高硕士生的素质和能力,以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指导教师可根据硕士生的兴趣、个性及特点,结合研究方向的知识要求,与硕士生共同商定选修课程。根据研究方向和能力发展的需要,硕士生可跨学科、专业选修1~3门课程。

补修课程为跨学科录取或以同等学力资格考取的硕士生必须补修的本学科本科专业基础主干课程,至少要求补修2门(不记学分)。课程随当年本科课程插班进行,未按规定补修或补修成绩不及格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四、学分要求

根据培养目标要求,我校硕士生在校期间应修满36个学分,文科门类硕士生应修满40学分。学分构成为:学位课18~22学分,教学实践和学术活动1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文献检索及文献阅读2学分,其余学分由选修课取得。

除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第一外国语的学时、学分由学校统一确定外,其它课程一般每学分16学时。选修课课内学时数不得超过32学时(2学分)。

硕士生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五、课程教学和考核方式

课程教学应根据课程内容与特点确定具体的方式,可采用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师讲授重点内容(不少于全部学时数的三分之一),部分内容由硕士生自学,并组织讨论等。少数为硕士生开设的前沿课程可采用讨论及学术报告形式进行。

硕士生课程学习均须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程要求采用考试方式进行,选修课程可采用考查方式。考试分闭卷、开卷,考查可采用大作业、读书报告、文献综述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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