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人用药品和生物制品包装用容器密封系统指导原则(一)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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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报告。

情况3s:通常以水介质的制剂,合理引用间接食品添加剂条例就足够了。非水介质或含有助溶剂的水介质制剂,一般要求提供额外的适用性信息(请见第III.F部

分)。

情况4s:通常合理引用间接食品添加剂条例就足够了。

情况5s:通常除口腔接触组件外(应提供USP生物反应性测试数据),所有组

件可合理引用间接食品添加剂条例。

性能:

情况1d:经常要关注。 情况2d:可能要关注。 情况3d:很少关注。 2.包装组件的质量控制

申报资料除提供证明拟用容器密封系统适合其预期用途的数据外,还应提供保证包装组件质量一致性的质量控制方法(请见第III.C.3节)。这些质量控制方法的目的是避免上市后包装组件的生产工艺或材料的变化,以防止对制剂的质量

造成不良影响。

通常主要考虑的是物理特性和化学组成的一致性。

a.物理特性

所关注的物理特性包括尺寸标准(例如形状、口径、壁厚、允许公差)、包装组件连续生产的关键物理参数(例如单位重量),以及性能特征(例如定量阀喷药体积或注射器活塞滑动性)。如果尺寸参数的异常变化未被检测到,则可能

会影响包装的透过性、药物递送性能或容器与封盖间密封性。任何能够影响制剂

质量的物理参数的变化,均被视为重大的变化。

b.化学组成

包装材料的化学组成可能会影响包装组件的安全性。新材料14可能导致新物质迁移到制剂中或造成已知提取物含量的变化。化学组成还可以通过改变流变学特性或其他物理性质(例如弹性、耐溶剂性或透气性)而影响包装组件的相容性、

功能特性或保护性能。

化学组成的改变可能是由于配方或加工助剂(例如使用不同的脱模剂)的变化引起的,也可能是使用新供应商的原料造成的。与纯化学品供应商的变化不同,聚合物材料或生物来源材料的供应商改变,很可能导致意外的组成变化,因为聚合物材料和天然材料通常是复杂的混合物。生产工艺的变化也可能导致组成变化,例如使用不同的操作条件(如固化温度的显著改变)、或者采用不同的设备,

或二者均不同。

配方变更可视为包装组件质量标准的变更。包装组件的生产厂改变配方后,应向购买该组件的公司报告,并且修改相关的DMF文件。然后,按照21 CFR 314.70(a)或601.12的规定,购买该组件的公司须申报相关药品的变更报告。包装组件的原料或中间体生产厂,应当通知其客户拟变更的配方或生产工艺,并在实施这类变更前更新其DMF。看起来无关紧要的变更可能会对上市药品造成

意外的后果。

用稳定性研究方法,来监测容器密封系统的质量一致性、与制剂的相容性和对制剂提供的保护程度,通常是可接受的。关于安全性,目前还没有监测包装系

统和组件安全性相关的通用政策。唯一例外的是吸入性制剂须常规每批监测聚合

物和人造橡胶组件的提取物特性。

3.相关配件

相关配件一般用来将制剂输送给患者的包装组件,但在其整个有效期内,存放时不与药品接触。这些配件在上市包装中独立包装,在容器打开时连接到容器上,或仅在给药时使用。量勺、量杯、定量注射器和阴道给药管是典型的一些仅在给药过程中接触制剂的例子。与密封件结合的手动泵或滴管是从打开包装系统

到完成给药方案期间接触制剂的例子。

根据具体的药品,以及组件在药品中的实际应用,完整装配的组件及其部件应符合适用性标准(请见第III.B.1 节和第III.B.2 节)。安全性和功能性是确定

适用性最常见的考虑因素。

在评估配件的适用性时,还应考虑相关组件和制剂直接接触的的时间长短。

4.次级包装组件

与主要包装和相关配件不同,次级包装组件不与制剂接触。例如纸箱(一般由纸或塑料制成)和外包装(可能由单层塑料或金属箔材、塑料和/或纸制成的板

材)。

次级包装组件一般起到以下列一种或多种额外功能:

a.避免水汽或溶剂过多地透过包装系统。

b.避免活性气体(空气中氧气、顶端填充气体或其它有机蒸汽)过多地透

过包装系统。

c.为包装系统提供避光保护。

d.保护易变形的包装系统,或为包装系统免受粗暴操作而提供额外保护。 e.避免微生物污染的额外措施(即通过维持无菌状态或避免微生物侵入包

装系统)。

申请资料中提交的容器密封系统信息,重点通常是主包装组件。对于次级包装组件,大概描述即可,除非该组件用来为制剂提供某些额外的保护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应提供更完整的信息和数据,以证明次级包装组件确能提供额外的保

护(请见第III.B.1 节和第III.B.2节)。

由于次级包装组件不与制剂接触,因此通常较少关注它们的组成材料。但是,如果包装系统相对有透过性,则制剂被污染的可能性就增加,污染的来源有油墨和粘合剂,或次级包装中存在的挥发性物质。(例如,发现LDPE 瓶内包装的溶液被盛装它的次级包装的挥发性成分污染)。在这种情况下,应将次级包装组

件视为潜在的污染源,应考虑其组成材料的安全性。

1

本指南是由食品药品管理局药品评价和研究中心(CDER)化学、生产及控制

协调委员会(CMC CC)的包装技术委员会联合生物制品评价和研究中心(CBER)

制定。本指南文件代表主管机构关于人用药品和生

物制品包装用容器密封系统的现行观点。本文件不为或对任何人提供或授予任何权利,不构成对FDA或公众的限制。如果这类方法满足适用的法令、条例或二

者的要求,可以适用替代方法。

2

一般而言,本指南既不建议特殊的试验方法和标准限度(除USP方法的引用外),

也不代表综合性方法列表。这些细节应根据特定制剂配方、剂型和给药途径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