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的意见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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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的意见

为适应我市优化发展软环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扎实开展好“三个建设年”活动,进一步维护和提升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代表贵阳市对外行政服务的窗口形象,现结合实际,对强化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月度考核(以下简称“月度考核”)中发现窗口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或被群众投诉,经查实确属窗口单位责任的,除按市政务服务大厅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外,该窗口单位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时由该窗口首席代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作出书面检查;造成恶劣影响的,由该窗口单位分管领导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对该窗口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两次月度考核中发现窗口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被群众投诉,经查实确属窗口单位责任的,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按问责程序提出书面意见,移送市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贵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该窗口单位分管领导进行问责。三次月度考核中发现窗口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被群众投诉,经查实确属窗口单位责任的,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按问责程序提出书面意见,移送市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贵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该窗口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对窗口单位的专项目标考核结果、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与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奖励挂钩。年终时,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将窗口单位专项目标考核结果报市督办督查局,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同时将窗口工作人员月度考核和年

度考核结果反馈给窗口单位,作为对窗口工作人员发放年度目标考核奖励的依据。

三、凡具有市级行政审批权限(含审批、审定、审查、核准、登记、备案等)的部门,必须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对外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集中办公,实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市政府各部门凡面向企业和群众,为社会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含审批、审定、审查、核准、登记、备案等)和管理、服务事项,必须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并纳入市行政审批服务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电子监察。因特殊情况需退出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单位或事项,须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研究同意后报市政府审定批准。

四、将市政务服务大厅作为贵阳市干部培养锻炼的基地之一。凡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单位要将市政务服务大厅作为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一线进行培养锻炼的平台,把干部在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表现情况作为提拔任用的依据之一。

五、市政务服务大厅所属12个分厅(地税服务分厅、城市客运服务分厅、房屋产权交易登记服务分厅、房产管理综合服务分厅、公安出入境管理接待厅、车辆驾驶人服务分厅、社会保险服务分厅、医疗保险服务分厅、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服务分厅、土地登记服务分厅、土地矿产资源交易服务分厅、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分厅)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相应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其服务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六、市财政部门负责在经费上对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管理工作给予保障,确保市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