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生产机房楼安全管理规定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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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安全管理工作职责..........................2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4

第一节 消防设施管理...........................4 第二节 平面布置与防火分隔设施.................6 第三节 建筑装修及可燃物品管理.................9 第四节 安全疏散..............................10 第五节 消防控制室............................12 第四章 用电安全管理.............................13

第一节 电气设备和线路........................13 第二节 高低压配电室..........................14 第三节 柴油发电机房..........................15 第五章 生产安全管理.............................16 第六章 安全防范管理.............................18

第一节 安全防范系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18 第二节 出入管理..............................20 第七章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21 第八章 风险预防与应急处置.......................22 第九章 附则.....................................25 附录............................................26

中国移动通信生产机房楼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通信生产机房楼的安全管理,预防、消除安全生产和治安防范风险,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通信生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通信生产机房楼是指设置通信机房、支撑系统用房(不含客户服务用房,下同)等生产用房的建筑物(含通信综合楼)。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对通信生产机房楼的安全管理。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和专业公司可参照本规定制订生产设备机房的安全管理细则。

通信生产机房楼内的网管、业务支撑、信息管理等支撑系统用房比照通信机房管理;IDC机房、客户服务用房的安全管理要求另行规定。

与其他运营商合用通信生产机房楼的单位,应按照产权归属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参照本规定做好通信机房、支撑系统用房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通信生产机房楼的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遵守有关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生产

与治安防范条件,有效预防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第五条 通信生产机房楼的建筑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防技术标准,并依法经政府相关主管机构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未经政府相关主管机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第六条 通信生产机房楼内各类安全设施的配置应执行本规定,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详见附录)的要求。

第七条 通信生产机房楼严禁用于餐饮、娱乐、住宿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用途。

第二章 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通信生产机房楼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通信生产机房楼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他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九条 各单位内部各部门应按照管理职责分工,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通信生产机房楼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制订和贯彻落实通信生产机房楼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开展通信生产机房楼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治安或刑事案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配合计划部门制定通信生产机房楼安全生产与安全防范

设施建设标准;配合工程建设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或配合行政事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和治安防范设施的维护管理。

(二)计划部门负责制定通信生产机房楼安全生产与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标准,负责通信生产机房楼建设工作的计划管理。

(三)工程建设部门负责与通信生产机房楼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四)网络、业务支撑、管理信息等部门负责本专业生产设备机房的安全管理。负责贯彻落实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制定与本专业相关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治安或刑事案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五)行政事务部门负责通信生产机房楼的日常安全管理;配合工程建设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或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与安全防范设施的维护管理。

(六)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 通信生产机房楼内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正确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一节 消防设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