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协议-统一版协议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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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银化工火灾报警系统技术协议

5.1.5.4 卖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1.6 买方的义务

买方要配合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提供相应的工具、场地等工作必须,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5.2售后服务保证措施

5.2.1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完善质量体系,确保为买方提供合格满意的产品。保证做到出厂的产品达到标准化法规规定的有关标准或合同要求,不合格的产品绝不出厂。

5.2.2保证为买方提供优质地售后服务。为买方介绍产品的性能和使用要求,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当好买方的参谋。

5.2.3保证兑现“三包”,在“三包”期内的产品,买方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退,包换。

5.2.4为重点工程配套的设备和产品,愿意接受买方监造。在交付产品时,派出技术服务人员参加开箱验收,指导设备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转。

5.2.5超过“三包”期的产品,保证提供维修配件,并按买方要求做好维修服务工作。

5.2.6卖方应在现场指导设备的安装,调试。 5.2.7卖方提供24小时内的及时技术答疑与支持。

5.2.8卖方保证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非买方人员非正常操作导致的故障火灾报警设备及元器件。

5.2.9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运输过程损坏,卖方免费提供备品备件并进行更换。

5.2.10货物验收后,非产品本身质量所造成的损坏(人为或其他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坏),卖方将提供及时服务,材料费用由买方承担。

5.2.11在保质期内,设备发生故障,卖方在接到电话或传真2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做到质量问题不解决,技术服务人员不撤离。在质保期内,将免费维修,做到设备终身保修。

5.2.12质保期过后,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设备零件损坏,卖方也须积极协助修理及提供技术支持,材料费用由买方承担。在使用中发生问题,卖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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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用户传真后12小时给出答复,对重大问题36小时内派出服务人员到现场处理问题。

质量保证期外的保证内容包括:

(1)卖方将提供24小时内的及时技术答疑与支持。

(2)超过质量保证期后由于报警设备本身问题造成性能失效,不能满足阀门正常使用时,由卖方无条件更换设备。

(3)卖方无论在保质期内外,均免费、快捷的提供技术服务。 5.2.13设备质保期为设备投运后12个月或货到24个月(以先到者为计),如发现卖方产品不能达到设备性能参数或出现设备设计、制造等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在买方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如维修后还达不到质量要求,卖方应无条件退货并按《合同法》对买方进行经济赔偿。

5.2.14因卖方提供的图纸等技术文件而导致的错误,卖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3 安装

卖方设备到货后,买方在安装前一周内通知卖方,卖方可应买方要求派遣工程师到买方的设备安装地点负责设备的安装工作。 5.4消防手续办理

本项内容均由中标单位办理,买方只以业主身份给结论以确认,买方不出任何费用: 5.4.1.消防建审

开工前协助贵方办理消防建审报批手续,根据消防监督部门要求,提供所需资料,由我公司专人负责具体办理。 5.4.2.消防检测

消防工程安装调试结束,申请消防部门验收前,负责整理资料,根据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协助消防设施和电气专业检测公司检测并获的检验报告。 5.4.3.竣工验收

根据消防部门要求由相关单位出具所需资料,汇总后,专人负责办理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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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手续。

6、工作安排:

1、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空洞以及对建筑物等破损方面的问题,施工结束后施工方应将其恢复原状。

2、文件交接要有记录、设计联络会应有会议纪要。卖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规格、重量或接线等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及设计院进行确认。 7、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7.1 备品备件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是新品,与设备同型号、同工艺。

7.1.1备品备件

每种规格火灾报警提供1-5只备品(数量不少于每种规格总数的1%); 序号 1 备品名称 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 器 2 手动报警按钮(可恢复 式) 3 4 声光报警器 智能差定感温电缆 只 米 只 套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7.2 专用工具

7.2.1 供方应提供的专用工具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工具。 序号 工具名称 产地 单位 数量 - 14 -

永银化工火灾报警系统技术协议 1 2 3 4 数字万能表 电工工具 烟雾测试仪器 电子编码器 部 套 套 套 8、质量保证和试验

8.1 质量保证 8.1.1此批火灾报警质保期为产品投入运行使用后十八个月;产品正常使用寿命不低于五年,

8.1.2质保期为火灾报警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18个月。质保期内,保证正常工作条件下所有产品都能达到各项性能指标。如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必须遵循5.2.11及5.2.12进行处理。对由于厂家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7日内卖方负责无偿修理和更换。7日内没完成修理更换工作,卖方对买方的间接损失的赔偿具体条款见商务合同。在保证期内,设备连续二次维修后仍不能达到性能指标要求,卖方须无偿更换新火灾报警;由于买方使用不当造成硬物划伤性破坏,卖方不负责赔偿,但须向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并协助买方修理,维修费用由买方承担;

8.1.3卖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程序须确保每道工序可控、可追溯,从而确保提供一流质量的产品;

8.1.4卖方保证并承诺所供设备及其附件是全新的、性能先进的、质量可靠的、技术成熟、稳定性好的合格产品,完全按照国际最新设计和制造标准,满足本项目工艺控制要求和设备控制要求;

8.1.5卖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无材料或加工缺陷;

8.1.6卖方提供的火灾报警必须提供材质证明书,否则买方将拒收卖方提供的该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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