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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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

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大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是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新形势下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需要,是提高队伍战斗力的需要。在去年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上,司法部吴爱英部长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信息技术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应用水平,为推进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省厅、市局十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将其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为全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经费保障与技术支持。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有了较大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研究出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

一、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进展与成效

1、组织管理工作不断加强。2008年我局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信息化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具体承担相关的信息化工作推进职责。今年成立了局信息中心,明确了专人从事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2009年我局出台了《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制定了电子公文流转和存档制度,权力阳光运行电子政务管理制度,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局域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制度,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保密制度,设备使用及维护制度等,为信息化建设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2、硬件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自2008年开始,我局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购置更新办公电脑,保证局机关每人一台。同时,添置了配套使用的传真机、扫描仪、打印机、专线电话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形成了与省市司法行政专网、区政府机关协同办公网、互联网的联通与使用的格局。同时为各司法所配齐办公电脑、打印机、数码照像机、数码摄像机等办公设备,为其省司法行政专网线的铺设与电信部门签订长期使用合同并支付网络月租费用,为信息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3、办公自动化应用水平稳步提高。2006年,区政府在全区机关各部门开通使用机关协同办公系统,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区级机关各部门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开展公文交换、信息报送、督查督办、建议提案、项目管理、目标管理、档案管理、电子邮件、数据资源查询等工作,初步实现了公文流转自动化和无纸化办公。2009年,市局OA系统在我局开通运行,极大提高了我局与市局两级公文传递和处理的速度。今年3月,直达各科室、司法所和公证处的省司法行政专网开通运行,使办公自动化应用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4、政务公开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范。2007年,我局出台了《政务公开制度》,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和工作范围,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将我局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工作动态、应急管理、下属事业单位的收费标准及相关的办事指南等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司法局网页实施政务公开,对符合公开规定的信息,特别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重点信息进行即时更新。通过网站网页设立公示公告、投诉监督、意见箱栏,接受社会群众监督。2009年,建立了拥有独立域名的建邺区司法局网站和司法所网页,通过网站面向社会宣传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成就,为社会各界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开辟了新窗口。网

站建立至今,网站首页的访问点击数超过8万余人次。 5、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涵盖面不断扩展。2006年以来,我局先后建成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社会矛盾纠纷管理信息系统、公证业务系统、公证管理信息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系统、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系统、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法治电子档案系统、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系统、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等,覆盖了司法行政主要业务工作,信息化应用已成为日常工作的基本手段。

6、司法行政履职能力得到提升。信息化提升了司法行政履职服务能力,如通过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工作人员时刻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及活动范围,实现对矫正对象的有效监管,为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公证业务系统、法律援助管理系统、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系统,可在网上办理和管理各项具体业务,使业务管理网络化,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社会矛盾纠纷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掌握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情况,有效地提高社会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和调处化解能力。

二、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认识不够到位。仍有部分干部职工没有看到信息化建设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认为信息化建设额外增加了工作负担,没有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有的认识片面,认为信息化就是办公自动化。有的思想上因循守旧,仍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方式,信息化实际应用水平低。司法所人员在当前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仍把主要精力放在局下达的硬性任务上,在信息化建设上缺少积极主动的精神。

2、应用能力不够高。经过近几年公务员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和专职人员应用系统操作培训,队伍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仍有部分人员的操作能力仅仅停留在会打字、能上网的初级水平上,对应用系统不能熟练应用。目前懂得系统维护、能够应急处理、精通网络管理的人才不多,工作中遇到计算机故障或系统网络问题时,自身往往难以解决,只能求助于专业人员。

3、应用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化的生命在于应用,但由于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的信息系统相互独立,按照保密工作要求,有的信息系统实行内外网物理隔离,业务工作数据信息只能是向上级主管部门单向上报,本级机关科室之间业务数据不能完全共享,局领导不能实时掌握工作动态,领导工作缺乏完整有效的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信息化建设的成效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4、网站受众面不够广。我局门户网站栏目包括“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工作动态”、 “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基层工作”、“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法律法规”、“办事指南”、“下载服务”、“投诉监督”等,网站储备的空间未能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存在网站栏目不多、信息资源不足、服务领域不宽等问题,造成社会公众对网站的认知度低,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缺乏了解。由于网站缺少对社会公众的互动与服务,使网站的宣传效果也受到限制。

5、网页信息更新不及时。主要是有的司法所人员思想上重视不够,平时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信息化应用上,造成了司法所网页信息发布不及时,更新不经常,存在动态信息较少、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少数司法所人员工作缺乏主动性,当计算机或网络出现问题时,没有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主动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而是放之任之,致使网页信息长时间停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