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第三卷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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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律已经得以揭示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抽象的资本在生产的总过程中如何转化为各种具体的资本,从而说明资本的抽象规定如何贯穿、隐藏在资本主义现实生产关系乃至当事人意识当中。

按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结构和本质规定出发,一个社会的各种经济关系就从混乱的、偶然的表现形式转化为合乎逻辑和规律的总体了。

三.意义

《资本论》第三卷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首先,《资本论》第三卷的“形式转化学说”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的重要体现。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当中,“总体”的历史观具有方法论上的优先性,即社会经济历史是通过一系列运动和转化的中介环节才得以成为能被理论把握的总体。如果没有总体的历史观,政治经济学就会“把有机联系着的东西看成是彼此偶然发生关系的、纯粹反思

联系中的东西”。所谓个别的、具体的、孤立的经济事实(“具体历史”),都不过是“总体历史”的中介环节。其“合理性”不是由它们自身或纯粹理性的规定所决定的,而是根据它在“总体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的。

《资本论》第三卷对资本和剩余价值各种具体形式的分析解决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解决甚至没有提出的一个问题。古典经济学派也试图为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各种形式寻找一个统一的基础,但是他们没有反过来思考:为什么这个统一的基础会表现出各种不同的形式?如何能够从一个抽象的、统一的理论基础中引申出这些具体形式?

“形式转化学说”的重要意义在于:第一,与单纯的形式变化和转变相比,分析“形式转化”的重点在于说明抽象的资本如何根据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而采取不同的具体形式。以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为例。马克思并不否认生产价格与价值的区别,而是强调这一转化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性质决定的,即资本拥有平等的社会权利,等量资本要求获得等量利润。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实质上是因为一般商品生产已经转化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此时,产品不仅是商品,而且还是资本的产品。正式看到了这一区别,才使马克思的价值理论避免了李嘉图学说的矛盾。第二,各种形式之间的转化不是由纯粹逻辑和形式的过程来完成的,而是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现实确立及其运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条件和经济关系决定了各种经济范畴采取的现实形态及其在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等领域的表现。因此,第三,“形式转化学说”充分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拜物教性质。每一种转化都会形式与内容进一步疏离。在抽象资本-取得平均利润的产业资本-商业资本-生息资本-土地资本的转化链中,资本与劳动的联系越来越远,剩余价值的来源也越来越神秘化,剩余或利润越来越表现为货币资本或物质生产要素的产物。正是由于缺乏剩余价值理论和“形式转化学说”,庸俗经济学才最终得出了“三位一体公式”的不合理结果。

其次,由于《资本论》第三卷考察了许多被第一、二卷抽象掉的因素,并且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全貌,因此,只有在理解了第三卷的相关内容之后,对第一、二卷的有关理论才会有比较全面和正确的理解。比如,《资本论》第三卷所论述的社会必要劳动、供求关系与市场价格、虚拟资本、虚假的社会价值等范畴就对《资本论》第一卷阐述的劳动价值论构成了必要的补充。只有把第三卷和前两卷联系起来,才可以体会到《资本论》结构的宏大与逻辑上的严谨。

最后,《资本论》第三卷考察了许多资本主义现实的经济范畴和经济关系。虽然只是在比较抽象的理论层次上进行的考察,但是这些理论学说对于我们理解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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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第三卷的结构

不仅整个《资本论》三卷是按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进行论述的,而且第三卷的论述顺序也如此。

《资本论》第三卷在考察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各种具体形式时,首先是从分析存在于生产领域(即其来源)没有经过分配和转化的利润范畴开始的。第一篇《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研究了这一转化过程。其中,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转化为成本、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构成了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的逻辑条件。 第二篇《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考察了资本有机构成的差别。资本主义生产的这一现实因素导致了个别资本的利润率差别。这对于拥有“平等的社会权利”的资本来说是不能接受的,由此导致了资本的流动与竞争,并且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在此基础上,一般商品生产过程中的价值关系就转化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中的生产价格关系。

第三篇《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考察了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之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利润率这个新的范畴上面的表现。 第四篇《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转化为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商人资本)》考察了在社会分工的作用下,资本主义的流通过程从生产过程中独立出来的情况。与《资本论》第二卷考察流通过程不同的是,第二卷结合流通和交换过程考察的是生产资本的生产(部门)分工,而第三卷考察的则是资本的社会分工。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说明了商业利润的来源及其与剩余价值的关系。 第五篇《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生息资本》考察了资本最纯粹的表现形式——借贷资本和生息资本。在这里,资本既可能表现为我们最初分析的一般形式——货币,另一方面又可以表现为发展了的形式——虚拟资本。马克思说明了利息的来源和性质,从而揭示了资本拜物教的秘密。

第六篇《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虽然主要考察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特殊的生产部门——农业——中的经济关系,但实质上通过说明资本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的对立,揭示了各种形式的所有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是如何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

第七篇《各种收入及其源泉》对第三卷乃至整个《资本论》进行了总结。通过批判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利息)、土地-地租的“三位一体”公式,马克思概括的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联系与基本特征。

《资本论》第三卷的重点内容

第一篇 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

《资本论》第三卷首先考察的是在资本主义现实生产关系以及当事人的意识中与一般的资本范畴相对应的利润范畴。马克思说明了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但是这一转化不仅仅是形式上的,也是实质上的,它表明产品是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所以,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费用和利润这两个部分是整个研究的出发点。

马克思在研究这一转化的过程中采取的假设前提和《资本论》前两卷一样:(1)资本的产品按价值出售;(2)剩余价值全部归资本家所有;(3)流通过程与生产过程是统一的,没有独立于生产过程的其他资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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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成本价格和利润

一.成本价格

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而言,成本范畴从商品价值当中分化出来具有双重意义。

一方面,就资本主义生产的物质性而言,其生产过程也是一个生产要素的生产性消费过程。商品价值中补偿资本家所消耗的生产资料价格和所使用的劳动力价格的部分就是商品的成本价格。它通过价值(而不是实物)的形式来表现已经被消耗的生产要素。在这个意义上,成本价格是商品生产共有的一种范畴。如果撇开其价值表现形式,这种生产性消费还是一切经济制度条件下共有的一种技术经济关系。

另一方面,成本价格这个范畴掩盖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特殊性质,从而掩盖了资本和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结构中的内在联系。成本价格补偿的只是商品生产使资本家自身耗费的东西,但是“商品使资本家耗费的东西和商品的生产本身所耗费的东西,无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量。商品价值中由剩余价值构成的部分,不需要资本家耗费什么东西,因为它耗费的只是工人的无酬劳动。但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工人自己在进入生产过程之后,就成为执行职能的并属于资本家的生产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资本家是实际的商品生产者,所以,对资本家来说,商品的成本价格必然表现为商品本身的实际费用。我们把成本价格叫作k,W=c+v+m这个公式就转化为W=k+m这个公式”(30页)。

总之,“商品的资本主义费用是用资本的耗费来计量的,而商品的实际费用则是用劳动的耗费来计量的。”其中的差额恰好就是剩余价值。关于这个差额形成的原因,《资本论》第一卷已经揭示了。马克思在这里再次作了概括:“在预付资本中,劳动力是作为价值计算的,而在生产过程中,它是作为价值形成的要素执行职能的。在预付资本中出现的劳动力价值,在实际执行职能的生产资本中,为形成价值的活的劳动力自身所代替。”(33-35页) 在成本价格这个范畴中,“在劳动上支出的资本部分和在生产资料(例如棉花或煤炭)上支出的资本部分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是用来支付一种物质上不同的生产要素,而决不在于前者在商品的价值形成过程中,从而在资本的增殖过程中,起着职能上不同的作用。”“我们只看到完成的现有的价值,即加入产品价值形成中的预付资本的各个价值部分,但看不到创造新价值的要素。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也就消失了。”“相反地,就成本价格本身的形成来说,只有一个区别会显现出来,即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39页)但是,“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这种差别,从成本价格的计算来说,不过证明成本价格从表面上看是由耗费的资本价值形成的,或者说,是由资本家自己在耗费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在内)上付出的价格形成的。另一方面,从价值形成来说,在劳动力上支出的可变资本部分,在这里,在流动资本这个项目下,显然和不变资本(即由生产材料构成的资本部分)等同起来。这样,资本的增殖过程的神秘化也就完成了。”(41页)

二.利润

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剩余价值,作为全部预付资本的这样一种观念上的产物,取得了利润这个转化形式。因此,一个价值额之所以成为资本,就因为它是用来生产利润的,换句话说,利润之所以产生出来,就是因为有一个价值额被当作资本来使用。如果我们把利润叫作p,那末,W=c+v+m=k+m这个公式,就变成W=k+p这个公式,也就是商品价值=成本价格+利润。”(44页)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剩余价值采取利润这个转化形式是必然的。

首先,“成本价格的形成具有一种假象,使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的区别看不出来了”。(44页)“资本家究竟是为了从可变资本取得利润才预付不变资本,还是为了使不变资本增殖才预付可变资本;他究竟是为了使机器和原料有更大的价值才把货币用在工资上,还是为了对劳动进行剥削才把货币预付在机器和原料上;不管人们怎样看,对资本家来说,都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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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紧要的。虽然只有可变资本部分才能创造剩余价值,但它只有在另一些部分,即劳动的生产条件也被预付的情况下,才会创造出剩余价值。因为资本家只有预付不变资本才能对劳动进行剥削,因为他只有预付可变资本才能使不变资本增殖,所以在他的心目中,这两种资本就完全混同在一起了”(50页)。

其次,由于成本价格小于商品的价值,“资本家即使低于商品的价值出售商品,也可以得到利润。只要商品的出售价格高于商品的成本价格,即使它低于商品的价值,也总会实现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从而总会获得利润。”并且,“在商品的价值和它的成本价格之间,显然会有无数的出售价格。商品价值中由剩余价值构成的要素越大,这些中间价格的实际活动余地也就越大”。当然,“商品出售价格的最低界限,是由商品的成本价格规定的。如果商品低于它的成本价格出售,生产资本中已经消耗的组成部分,就不能全部由出售价格得到补偿。如果这个过程继续下去,预付资本价值就会消失。从这个观点来说,资本家就乐于把成本价格看作商品的真正的内在价值,因为单是为了保持他的资本,成本价格已是必要的价格。况且,商品的成本价格还是资本家自己为了生产商品而支付的购买价格,因而是一个由商品的生产过程本身决定的购买价格。因此,在资本家看来,在商品出售时实现的价值余额或剩余价值,似乎是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它的价值的余额,而不是它的价值超过它的成本价格的余额,因而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好象不是通过商品的出售来实现,而是从商品的出售本身产生的。”(46页)

最后,“虽然商品价值超过它的成本价格的余额是在直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但它只是在流通过程中才得到实现。由于这个余额在现实中、在竞争中、在现实市场上是否实现,实现到什么强度,都要取决于市场的状况,因此这个余额更容易造成一种假象,好象它来自流通过程”。此外,“直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二者不断互相贯通、互相渗透,??在这些关系中,互相对立的不是资本和劳动,而一方面是资本和资本,另一方面又是单纯作为买者和卖者的个人;流通时间和劳动时间在它们的进程中会互相交错,好象二者同样地决定着剩余价值;资本和雇佣劳动互相对立的最初形式,会由于一些看来与此无关的关系的干扰而被掩盖起来;剩余价值本身也好象不是占有劳动时间的产物,而是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商品的成本价格的余额。成本价格因此也就容易表现为商品的固有价值,结果利润就表现为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商品的内在价值的余额”(51-52页)。

第二章 利润率

随着剩余价值被视为全部预付资本的报酬,商品的价值就划分为成本价格和利润两个部分。因此,在计算利润率时,“不管剩余价值来自何处,它总是一个超过全部预付资本的余额。因此,这个余额和总资本会保持一个比率,这个比率可以用分数m/C来表示,其中C表示总资本。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一个与剩余价值率m/v不同的利润率m/C=m/(c+v)”(51页)。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强调“应当从剩余价值率到利润率的转化引出剩余价值到利润的转化,而不是相反。实际上,利润率从历史上说也是出发点。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相对地说是看不见的东西,是要通过研究加以揭示的本质的东西。利润率,从而剩余价值的形式即利润,却会在现象的表面上显示出来。”(51页)

思考题: 我们是以剩余价值(或利润、资本余额)作为计算利润率的前提的。为什么马克思强调“应当从剩余价值率到利润率的转化引出剩余价值到利润的转化,而不是相反”?

马克思指出:“如果剩余价值率已知,剩余价值量也已知,那末利润率所表示的,就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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