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落实监察 充分发挥制度保障功能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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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责任部门,使监督制度落实的责任无可推卸。采用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引导广大群众依照法规制度开展民主监督,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制度执行不畅的单位、一把手进行曝光,达到“曝一教十”的作用。

三是坚持群众路线,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广大党员群众来监督制度的执行。

四是重点加强对一把手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实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制度执行督查,通过完善制度执行督查细则,解决制度有人制定,缺少监督的现状,重点解决对“一把手”督查缺失问题。

五是建立立体监督网络。在内部监督的同时,强化外部监督。把内部监督同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网上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到位。

4、坚决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

一是强化制度对权力的硬约束,使制度真正成为不可触犯的“高压线”。各级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抓敢管,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那些对制度规定臵若罔闻、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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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该追究责任的要立即追究,该停职检查的要停职、该降职处理的要降职、该撤职查办的要撤职、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移送。

二是把法规制度作为“尚方宝剑”、作为准绳和依据,对与法规制度相左、相悖的行为,该批评的要及时严肃批评,要摒弃批评上传统用“有的部门”、“有的单位”、“有个别党员干部”来指代的做法,轻描淡写、隔靴搔痒,既不能对当事者予以警示、又不能对其他人给予震慑,“批评”完后一切还照旧,起不到任何作用;只有指名道姓,落到具体的单位具体的人头,让其“丢面子”、“下不来台”、“抬不起头”,这样才能促使其“长记性”,才能使更多的人对法规制度产生敬畏。

三是责任追究要与提拔任用、职务升迁、工资收入等切身利益挂钩,努力形成不使自觉执行制度者吃亏,不让肆意违反制度者得益的正确导向。凡是制度执行得力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评选先进、晋升职级、提升待遇等方面予以倾斜,激发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热情和自觉性;对制度执行不力的,除批评教育外,还应作为落实各方面待遇的重要评定依据;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严肃进行查处,并取缔其一切非法所得和额外好处。通过体现各种实际利益的褒奖和贬惩,以其内在动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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