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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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宛政办[2015]89号 【发布部门】南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18 【实施日期】2015.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规定的通知 (宛政办〔2015〕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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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宛发〔2014〕29号),设立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房屋租赁许可,转为日常工作。

2.取消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转为行政服务项目。 3.取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转为行政服务项目。 4.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事项。 (二)下放的职责

1.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住房保障职责,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解决全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农村转移人口住房困难问题,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2.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督管理职责,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城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和节能减排功能。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性建议,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管 2 / 4

理办法、规定,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拟定和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

(二)承担全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农村转移人口住房保障责任。拟订住房保障建设、分配、运营和监督管理等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各类棚户区改造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宣传国家、省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的责任。组织研究全市住房改革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统计、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职责;指导县(区)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四)履行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抗震设防、造价和标准定额、质量监督、工程检测、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和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装修、房屋拆除、新型墙材、预拌商品混凝土、工程检测等建设企业的动态考核和资质审查、报批;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中心城区市本级财政投资为主导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指导、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大、中、小修;参与市政重点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和后评价工作;负责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和外事工作;拟定全市建筑业、建设监理、工程安全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区外市场、建筑劳务合作。 3 / 4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城市房屋征收方面的安置政策。拟订全市城镇房屋征收

安置管理办法;指导市区建设开发中的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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