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公共安全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xx市公共安全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539c4a8f680203d8ce2f2484

xx市公共安全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和宁波市委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中共xx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x党?2011?2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推动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推广观海卫、胜山、坎墩三地公共安全基层监管体系试点工作经验,根据我市实际,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安全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一个引领、五大突破”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统筹兼顾、协商协调,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科学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夯实基层基础,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基层公共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促进公共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率先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底,各镇(街道)基本建成运转有序的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构,整合和理顺基层安全监管资源,

—1—

有效改善当前经济快速发展与公共安全基础薄弱、监管职能分散与监管体制不顺、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完善市、镇(街道)、村三级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进一步夯实公共安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我市公共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机构,统一领导。各镇(街道)建立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负责辖区内的公共安全工作;镇(街道)各办(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完善各线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等;各村(社区)建立公共安全管理小组。

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主任)担任,政法副书记(委员)任常务副组长,各副镇长(副主任)、党委宣传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在综治办,主要负责开展公共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大办主任为各线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小组设组长一名,由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兼任。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的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及应急救援服务工作,下设办公室开展综合协调工作;镇(街道)内部其他负有生产安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特种设备和食品药品等安

—2—

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和分管领导分线抓好监管工作,行政上由镇(街道)统一管理,业务上由上级主管部门归口负责指导,各线依照各自职责完成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小组由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配合各线开展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镇(街道)各线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须以文件形式予以确定,在基本围绕《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党?2011?10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以下几个主要行业(领域):①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特种作业、工矿企业内的“三合一”等由分管工业的副镇长负责;②镇村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及应急分队建设由政法副书记(委员)负责;③药品、学校、医院等安全由分管社会事业的副镇长(副主任)负责;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加工等环节安全由各分管副镇长(副主任)根据职责负责;⑤环境安全、城(村)镇建设安全由分管城建的副镇长(副主任)负责;⑥农机、码头、围涂、水利工程、水库、水上作业、山林防火等安全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副主任)负责;⑦教堂、庙宇等宗教场所安全由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各镇(街道)可根据各自实际相应增加公共安全管理内容,并另行制定工作职责。

—3—

(三)充实队伍,强化保障。通过“多员合一、一员多用”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服务队伍及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镇(街道)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监督管理机构,积极推动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向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延伸。各镇(街道)要根据当地人口和产业布局情况,依托当地交警和消防队伍的力量,发动当地生产经营单位、村(社区)和社会志愿者组成多种形式的应急救援服务队伍,制订基层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指导意见,明确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公共安全应急演练;在未建立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前,由镇(街道)政法副书记(委员)协调公安派出所及综治办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社会消防安全工作;要根据所辖村(社区)内的企业规模及数量,设置独立的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要求每个村(社区)配备1-2名公共安全协管员,没有企业的村(社区)可以不设安全协管员,其安全监管职责由村班子成员兼任,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由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镇(街道)安监所(分局)双线管理,保障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稳定性和长效性。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将包括安全生产、基层公共安全应急队伍建设在内的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要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用于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小组及其队伍的建设。

(四)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各镇(街道)要切实发挥公共安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