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执法有关情况的报告20140607-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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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执法有关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

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我局土地行政执法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权限、依据和适用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在吉利区范围内占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均应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我局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拍照、摄像、勘测;(三)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四)发现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应当向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书,有关行政监察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五)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区土地违法行为主要涉及三类: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非法破坏耕地,主要以非法占用耕地为主。

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分别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恢复土地原状,没

收或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等处罚

二、土地违法案件的制止及处置情况 (一)巡查、制止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今年共执法巡查50余次,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5起,制止15起。我局在克服设备差、人员少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制度,积极开展动态巡查工作,认真填写巡查工作日志,建立健全动态巡查台帐。通过租用机械车辆,组织执法人员强行制止等多种手段,克服重重困难,坚决制止违法行为的延续,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有效地遏制了违法用地,保护了耕地不受损害,规范了用地行为。

(二)立案查处违法案件

对于巡查发现的违法用地,只要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们都依法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今年以来立案2起,目前还不到结案期限。

三、违法占地行为表现形式及形成原因

根据我局近年来处理案件情况来看,我区土地违法主要表现在形式多样化、主体多元化,动因利益化,土地执法日益严峻

在我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以及部分企业在利益驱动下,直接或间接地非法侵占、转让和出租集体土地,违法开工建设,呈现“多、快、乱、杂”的态势。

第一种现象是乱占的“多”,在城市规划区个别村庄,农户几乎把村内所有空闲地都占用了。有的建房户竟多达十几间甚至几十

间,并向周边耕地扩展;道路规划到哪里,非法占地现象就会迅速蔓延到哪里。还有的农户擅自将平房改建成二层、三层甚至更高的楼房。

第二种现象是建设的“快”,由于大多数建房属于个体行为,设计结构简单,施工要求不高,建造成本低廉,加上充足的建筑材料,往往几天就可以建成。而且建设者大多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夜间突击行动,施工速度奇快,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即成事实。

第三种现象是现场“乱”,从建设现场看,所建房屋都是行为人根据自身需要随心所欲搭建,能建一间的建一间,能建十间的建十间,根本不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执法人员来了就立即停工,人一走马上开干,白天拆了夜间抢建,与执法人员打起了游击战,有的甚至暴力抗法,围攻执法人员。

今年5月底,在白坡村北,规划的河阳路上有人非法建设围墙数十米,我局执法人员发现后,端午节不休息,采用下达停工通知书、遣散施工人员、撤除施工设备、约谈村委干部和当事人、雇佣铲车,执法人员推墙等多种方法,多批次、多时间段进行制止,但当事人仍偷偷摸摸、断断续续进行施工。6月5日时,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制止时,当事人直接就把我局执法车辆堵拦在现场,三四个人一起围攻谩骂威胁我局执法人员,把狼狗放出来回跑动,不让执法人员撤离现场,气焰十分嚣张,尴尬孤立局面达达三个多小时,最后我局执法人员只好打110报警,干警来了才撤走。这也是我局今年来第二次因为现场执法受阻而报警。虽然受尽委屈, 我局执法人员仍每天都要到现场转一转,坚持巡查

不放松、不懈怠。我局已就此事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

第四种现象是人员、类型“杂”,非法占地建设行为人既有本村村民,也有城镇居民和外来人员;占用的既有房前屋后的空地、菜地、坑塘,也有村民自己的承包地,还有私下非法买卖的土地。从建筑类型看,有扩建、翻建、新建三种;从用途来看,有因住房紧张而自用的,有用于家庭副业的,有用于出租、出售获利的;从土地审批来看,有曾向村乡提出用地申请,因规划控制等原因未获批准而擅自动工的,有村级、小组甚至农户违规收取租金,非法转让的。

我区有的地方,特别是城乡结合部之所以成为违法行为的高发区,最主要原因就是经济利益驱动,近年来,由于我区城市建设和经济快速发展,土地价格不断攀升,一些农民为了增加收入来源,利用区位优势和外来人员经商办企业租房需求量大的特点,纷纷抢占地皮非法搭建、扩建、翻建房屋,以赚取租金,并企盼在今后旧村改造、征地拆迁中得到高额补偿。

另外,一些土地违法也与农民建房用地紧张有一定关系,特别是近年来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城区发展步伐,2003年我区就对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批进行限制,但与之相应的安置措施却没有及时跟上,导致一些符合建房条件的尤其是已达法定婚龄的青年和住房困难户无法申请建房用地,而这些人又往往没有经济实力购买商品房,于是迫于无奈违法占地建房,其他村民则纷纷仿效。例如,今年五月份,马洞村五组有一户经济困难的村民,父亲癌症,母亲哑巴,儿子四个,全是农民单身,最小的也有24岁,只有一处破旧宅基地,找媳妇都非常困难,村民小组默许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