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及其改进意见2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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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职工民主管理组织或其他机构的,上会前必须先经过相应组织审核,不能先决定再去征求意见,既不能广泛吸取民智,又很可能引起别人的反感。第三,要安排充分讨论的时间。会议议程安排要有能让与会者都能发表意见的时间,主要领导不要急于摆出自己的观点,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再来归纳集中。第四,抓好决策的执行和反馈。决策一旦形成会上就要明确分工执行的责任。一些政策性、制度性的规定必须发文公布,该公开的事务应按规定的形式公开。本次决策事项的执行结果,要在以后会议上反馈通报。第五,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按文档要求全面翔实地记下班子讨论决策的过程,尤其是每个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的主要意见和班子会形成的最后结论都要明白无误地记载下来,一旦发生某些争议,会议记录要经得起历史的检查。

四 加强制度执行的检查督促。院纪委监察室和组织人事处要继续加强对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要每年一次督促下属单位定期自查并通过列席下属单位班子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会议记录等形式,深入检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并帮助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不断检查督促,使遵守“三重一大”制度成为领导班子成员的自觉行为,也使这项制度真正发挥它的应有作用。

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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