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电器火灾案例分析+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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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6】:2006年2月,某学院实验楼一办公室工作人员使用电暖气并且长时间不切断电源,电暖气短路自燃,并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导致失火。

八、使用假、冒、伪、劣及不合格电器引发火灾。充电器长时间充电,又被衣被覆盖,散热不良容易引起燃烧。

【案例27】:2003年9月12日,某大学新宿舍楼三层女生宿舍发生火灾,从小商小贩处购得的劣质电池充电器成为罪魁祸首。

触目惊心的案例告诉我们,安全无小事,生命最宝贵,警钟要长鸣。在我们生活的校园,每一个不安全行为不仅会伤害到自己,而且可能会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 全。“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应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从身边点滴的安全小事做起,自觉做到:

1、不乱接电源,防止由乱接电源使电 流过载导致的火灾。

2、严禁使用破损的插头、插座等接线板,不购买和使用质量低劣的电器产品,一定要选用有国家认证标志的合格电器产品。

3、不使用老化、 接头处无绝缘胶布包扎的电线,不使用无插头的接线。 4、不私自安装床头灯、台灯,不要将台灯靠近枕头、被褥和蚊帐等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不用可燃物直接 遮挡白炽灯泡。

5、不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炒锅、电饭锅等电热器具。 6、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电源,节约能源,消除隐患。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实践证明,常见的电器设备引起的火灾,如果使用部门或使用者了解必要的消防常识,提高消防意识,火灾是完全可以避 免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地预防,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各种安全隐患,共同创建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的环境,为“平安聊大”“和谐聊大”创建工作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