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国家生态市技术报告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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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区标准。

一、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排放污染物(噪声)申报制度,制定了《崇州市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管理办法》,严禁在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如确需连续施工的须到建设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对周围居民进行公告后方可施工作业,合理施工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周围敏感点。同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夜间巡查制度,对噪声污染投诉企业进行查处和整改,近三年,查处率和结案率均为100%。

二、加大社会生活噪声监管。近年来,随着我市三产业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日益明显。为了控制社会生活噪声的影响,我市通过采取加强对餐饮业和娱乐业等场所的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它高噪声方式招揽顾客等措施控制社会生活噪声对城市声环境的影响,同时利用“12369”环保投诉热线,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扰民投诉严格执法,限期整改。

三、加强交通噪声控制。为改善我市声环境质量,进一步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市级各部门各司其职,采取了加强交通噪声管理,在主要街道设置禁鸣标志和限速标志,对城区主要交通干道进行了沥青路面改造和行道树栽植。

四、认真抓好中高考期间禁噪工作。每年中高考期间,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工作,要求在居民集中地带及学校附近每天22:00至次日6:00禁止各类产生噪声的作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召开禁噪工作会,对全市排放噪声扰民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巡查力度,为给我市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及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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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噪声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一览表

类别 指 标 2010年噪声均值 区域环境噪声 2011年噪声均值 2012年噪声均值 2010年噪声均值 交通干线噪声 2011年噪声均值 2012年噪声均值 2010年1类区昼夜2010年2类区昼夜2010年3类区昼夜2010年4类区昼夜2011年1类区昼夜2011年2类区昼夜功能区噪声 2011年3类区昼夜2011年4类区昼夜2012年1类区昼夜2012年2类区昼夜2012年3类区昼夜2012年4类区昼夜单 位 dB(A) dB(A) dB(A) dB(A) dB(A) dB(A) dB(A) dB(A) dB(A) dB(A) dB(A) dB(A) dB(A) dB(A) dB(A) dB(A) dB(A) dB(A) 指标值 53.4 52.5 52.2 67.0 66.7 66.4 51.2 54.6 55.5 58.8 49.1 50.7 53.2 58.4 49.1 50.3 58.7 61.2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建设指标十】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COD排放强度

考核标准:化学需氧量(COD)<3.5千克/万元(GDP),且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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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2010-2012年,全市COD排放强度分别为2.9千克/万元(GDP)、3.26千克/万元(GDP)、2.76千克/万元(GDP),连续三年逐年下降(同口径相比),且2010年COD排放总量3258.24吨,完成了成都市政府下达给崇州市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4000吨以内的目标要求,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标准要求。

崇州市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一是以造纸、制革业清洁生产为减排重点,强化水污染治理,有效地削减了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开展造纸企业废水治理及中水回用系统改造,共投入2300万元完成12家纸厂废水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改造,回用能力达到83102立方米/天,同时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对成都立申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川建管道有限公司、成都市千瑞达制革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科尔达皮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州市胜利制革厂、崇州华议皮革有限责任公司、崇州市力源皮革厂、崇州市富邦皮革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降低全市水污染物排放强度。二是加大投入完成全市2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基本实现全市25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进灾后安置点和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工程,有效削减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强度。三是加大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力度。对全市10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厂进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种养平衡等规范化整治,并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关闭、搬迁,进一步降低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崇州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强度统计表

年度 排放总量 (千克) 国内生产总值 (GDP)(万元) 排放强度 - 27 -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5242849 4550347 4262149 1124613 1406600 1634347 4.66 3.23 2.61 注:成都市人民政府下达给崇州市“十一五”COD总量控制目标为4000吨,“十二五” COD总量控制目标为18020吨。

二氧化硫排放强度

考核标准:二氧化硫(SO2)<4.5千克/万元(GDP)

完成情况:2010-2012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分别为3.106千克/万元(GDP)、1.731千克/万元(GDP)、1.473千克/万元(GDP),且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493.6吨,完成了成都市政府下达给崇州市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6100吨以内的目标要求,连续三年逐年下降,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标准。

近几年,崇州市人民政府先后制订了《崇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污染物减排的实施意见》(崇府发[2007]58号)、《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崇府办发[2010]170号)、《关于印发<崇州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考核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崇监发[2010]4号)、《崇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府发[2012]4号)等文件。市目督办按年度下达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并与相关责任部门签订了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关闭落后产能,开展结构减排消减排污总量。“十一五” 和“十二五”期间,我市关闭了成都崇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崇州火电厂、蜀东铁厂和8家水泥厂、15家铅蓄电池厂和2家小纸厂等落后产能企业。二是认真开展燃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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