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察学导论》自考考试大纲-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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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建立侦查教研机构,开设刑事侦查课程。这一时期我国侦查学的特点是:刑事侦查工作的专业教材已初步形成完整体系,侦查学已具雏型;3.我国侦查学的停滞时期。这一时期大致从1966年至1976年。这一阶段,我国侦查学的特点是:侦查工作被所谓“群众专政”所替代,侦查科学研究呈空白状态,既无内容,又无形式;4.我国侦查学的确立和发展时期。这一时期大致从20世纪 70 年代后期至现在。从 1978 年开始,刑事侦查工作开始进入恢复和新的建设时期,侦查学也继续向前发展。这一时期我国侦查学的特点是:侦查学已基本上形成理论体系。从此,我国社会主义的侦查学开始确立,并不断发展和完善。

理解:1.侦查学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的关系;2.侦查学与证据学的关系;3.侦查学与犯罪学的关系;侦查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第二章 侦查学的基本原理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掌握侦查学基本原理的内容,各基本原理的含义;理三大原理各自在侦查中的意义;了解三大原理的相关知识点。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物质交换原理的基本含义,物质交换原理在侦查中的意义,因果关系原理的基本含义,因果关系原理在侦查中的意义,同一认定原理的基本含义,同一认定原理在侦查中的应用(重点)

识记:物质交换原理的基本含义:当两个物体的表面在运动中相互接触的时候,总会发生一定的微量物质转换,即一个物体表面上的微量物质会转移到另外一个物体的表面上去。

因果关系原理的基本含义:因果关系原理是揭示刑事案件中普遍联系事物的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规律。引起一定结果的现象叫原因;由于原因的作用而必然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同一认定原理的基本含义:同一认定是侦查学和物证技术学的一个专门术语,它是指在犯罪侦查过程中,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了解客体特征的人,通过比较前后出现客体的特征而对这些客体是否同一问题所作出的判断。

理解:刑事案件中国的因果关系的两个特征:第一,原因和结果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是因果关系的本质特征。侦查中的因果关系所要研究的是引起犯罪结果的内在的、直接的、本质的原因;第二,原因和结果在时间上的先后相继是因果关系的外部特征。原因在前,结果在后,所以因果关系是确定的。

理解同一认定的概念:首先要准确把握“同一”这两个字的含义;其次,同一认定客体必须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出现过两次或者两次以上。世界上的事物都具有自身同一性;最后,同一认定的主体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了解客体特征的人。

应用:物质交换原理在侦查中的意义:1. 物质交换原理是实施现场勘查的理论依据;2. 物质交换原理是发现和利用微量物证的理论依据;3. 物质交换原理是进行科学技术鉴定的理论依据;4. 物质交换原理是采取侦查对策的理论依据。

因果关系原理在侦查中的意义:1. 因果关系原理是预防犯罪和控制犯罪的重要依据;2. 因果关系是侦查破案的重要前提;3. 因果关系原理是推动侦查活动向前发展的动力;4. 因果关系原理是提高侦查自觉性的必要条件。

同一认定原理在侦查中的应用:同一认定理论不仅仅是刑事技术鉴定的理论,而是贯穿于各项侦查措施和侦查手段之中,贯穿于侦查活动的全过程。1. 同一认定贯穿于各种侦查措施和侦查手段之中;2. 同一认定是刑事司法证明活动的核心内容。

(二)物质交换的条件,物质交换的基本形式,刑事案件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刑事案件中的主要因果关系,同一认定的条件(次重点)

识记:物质交换的基本形式:1.有形物体互换;2.无形物体互换;3.能量交换。

同一认定的条件:1.客体的特殊性;2.客体的相对稳定性;3.客体特征的反映性。

理解:物质交换的条件:1.有相互交换的物体;2.有外力的作用;3.两个物质实体紧密接触;4.使原有的物体状态发生变化。

刑事案件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第一,一果多因,即在刑事案件中,一种结果往往不只是一种原因所引起的,而是多种原因所造成的。换言之,不同

的原因,可能产生同一结果。第二,一因多果,即同一原因,产生不同的结果。第三,因果位置的“互换性”,即刑事案件中的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各向其相反的方面转化。从刑事案件发展的整个过程来看,原因和结果是经常变换位置的,在此环节中的结果,在彼环节中就成了原因;反之,在此环节中是原因,在彼环节中则又成了结果。第四,刑事案件因果关系的复杂性还表现在原因的隐蔽性上。一方面,由于犯罪行为的隐蔽性,造成原因的隐蔽性。在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所能直接观察到的只是犯罪的某些现象,其他层次的现象多是隐而不见的。

客体的特殊性:辩证唯物主义的同一观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客体物本质的特殊性是指每个特定的客体物所独具的特性,是客体物的特殊点和个别要素,它表明客体物只能与自身等同。客观事物都有其各自质和量的规定性,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绝对一致的客体物。

客体的相对稳定性:相对稳定是物质运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所谓相对稳定性,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保持其特征基本不变,维系着自身同一的属性。客体的相对稳定性为观察、实验和研究客体的特征提供了基本条件。在侦查活动中,特别在刑事技术领域内,通常是在获得物证(被寻找客体)以后才发现受审查客体的,如何客体不具备稳定性,同一认定就无法进行。同一认定所要求的相对稳定性是指客体特征在进行同一认定的“必要时间”内保持基本不变的属性。同一认定的“必要时间”是由具体案件中寻找客体留下特征反映体的侦查人员发现嫌疑客体并进行鉴定的时间长短决定的。

客体特征的反映性:客体特征的反映性是指客体的特征能够在其他客体上得到反映的一种属性。首先,同一认定要求客体特征比较容易在其他客体上得到反映。其次,同一认定要求客体特征的反映具有较高的清晰度。

应用:刑事案件中的主要因果关系:1. 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因果关系;2. 犯罪动机与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3. 犯罪行为与现场痕迹的因果关系;4. 犯罪行为与感觉等反映形象的因果关系;5. 犯罪技能与犯罪方式之间的因果关系;6. 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的因果关系;7. 犯罪结果与犯罪后行为的因果关系;8. 作案人的反常心理与反常言行的因果关系。

(三)物质交换原理的产生,同一认定的类型(一般)

识记: 1. 根据同一认定的主体是否为鉴定人,可将同一认定分为鉴定型同一认定和非鉴定型同一认定。鉴定型同一认定是指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者聘请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同一认定。非鉴定型同一认定是由对被寻找客体物或人的外表特征有所了解的目击人及被害人等在侦查人员的组织和主持下进行的同一认定。2. 根据同一认定对象的不同,可以将同一认定分为人身同一认定、物体同一认定、场所同一认定和事件同一认定。人的同一认定是以解决先后出现的人是否同一为目的的同一认定。它按照具体的被认定同一客体物的不同,分为指纹同一认定、人体外貌同一认定、牙齿同一认定、动作习惯同一认定等。物体同一认定是以解决先后出现的物体是否同一为目的的同一认定。它按具体被认定同一物体是否断离,可以分为完整物同一认定和断离物同一认定。场所同一认定是根据场所的综合特征来判断某一场所是否案发现场等的一种认识活动。事件同一认定,是指在证明主体所获取的全部证据认定当事人当事人“虚拟”或者说“描绘”的案件是否确实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那个事件。3. 以进行同一认定的依据为标准,可以将同一认定分为根据客体的形象特征进行的同一认定、根据客体的运用习惯进行的同一认定等。4. 根据同一认定的结论,可以将同一认定分为肯定性同一认定和否定性同一认定。

理解:物质交换原理的产生。

鉴定型同一认定和非鉴定型同一认定之间的区别:一是主体不同。鉴定型同一认定的主体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非鉴定型同一认定的主体是被害人、证人等;二是方法不同。鉴定型同一认定一般要通过技术检验实现,检验方法是否科学有效直接关系到鉴定结果是否科学可靠;而非鉴定型同一认定往往是通过目击人或被害人的辨认实现的,辨认主体、辨认对象、辨认程序等直接关系到辨认结果的可靠性;三是结果的法律意义不同。鉴定型同一认定的结果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即鉴定结论;而非鉴定型同一认定的结论可能是一种法定证据,也可能只是采取某种侦查措施的依据。

应用:肯定性同一认定可以确定客体物与案件事实的联系,而否定性同一认定可排除某客体物的嫌疑。不过,更有意义的分类是根据结论的确定性程度将同一认定分为确定性同一认定和非确定性同一认定(又称推测性同一认定),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