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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于实施二次物流配送系统的单位,加油站油品配送由二次物流配送 系统自动进行数据采集和主动配送。

6. 加油站每天核对二次物流配送系统下发计划是否匹配。 4.1.4 加油站不能接卸的几种情况

1. 大雨、雷电、沙尘暴等恶劣气候。

2. 卸油现场人员有违反安全规范的行为,且不听从劝阻。 3. 消防器材、静电接地装臵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

4. 油罐车铅封损坏,铅封条无号码或铅封条号码与成品油配送单不符。 5. 采取油罐车计量交接的,油罐车无有效的油罐容积表,油罐容积表与车辆不匹配。

6. 发现油样外观有可疑现象(有明显水杂或质量问题)。 7. 采取油罐车计量交接的,计量验收实收数与原发数差量率超过公司规定标准。

8. 油品各项数据与随车单据不符。

9. 加油站对应储油罐内的空容量小于油罐车内的油量。

如果接卸过程中发生或发现以上情况,须立即停止卸油并报告经理,由经理报告上级公司,按照上级公司处理意见操作。 1. 现金结算。注意事项:

(1)收银岗位人员依据结算金额开具等额发票。

(2)当班结束时,值班经理、收银岗位人员、加油岗位人员汇总当班

交款金额和收银凭证,并与系统班结数据进行核对,发现不符,及时查找原 因妥善解决。

(3)一个营业日结束,经理(或指定人员)、核算岗位人员共同打开 保险柜清点营业款,填写《加油站营业款交接记录》。

(4)核算岗位人员填写《银行进账单》并将营业款送存银行;如银行

提供上门收款服务,必须签订上门收款协议。收款时必须严格执行协议书的 规定,现金交给经确认的银行职员后,填写《加油站营业款交接记录》,经 理(或指定人员)、核算岗位人员和银行职员共同签字确认。

(5)核算岗位人员将《银行进账单》与《加油站营业款交接记录》核 对一致。

(6)严禁收银岗位人员直接收取支票付油。 2. 银行卡结算注意事项:

(1)在顾客使用现金加油时,不允许员工利用个人银联卡替顾客刷卡。 (2)顾客刷卡加油后,必须在EFT 受理凭证留存联上确认签字。如顾客使用信用卡,必须核对签名栏与小票签名一致。

(3)收银岗位人员依据结算金额开具等额发票。

(4)严格执行银行卡的操作规程,按规定与银行交换数据,核对加油情况和油款进账情况。

(5)班结时,打印银联交易汇总结算单,并与系统班结数据核对无误后, 将银联交易汇总结算单作为附件上缴,单笔交易受理凭证不再粘贴。 3. 昆仑加油卡结算。注意事项:

(1)加油岗位人员发现黑、灰卡应立即向值班经理报告。

(2)收银岗位人员依据结算金额开具等额发票,不得重复开具发票。

(3)根据顾客需要,随时提供查询卡内余额、加油记录等服务,主动配合用

油单位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管理。

(4)班结时,打印昆仑加油卡交易汇总结算单,并与系统班结数据核对无误后,将汇总昆仑加油卡交易结算单作为销售日报表附件上报,单笔交易受理凭证不再粘贴。

4.2.5 调价管理

1. 加油站接收上级公司下达的调价文件,站级系统中自动接收变价通知单。 2. 加油站查看变价详细信息,并与调价文件核对。如出现调价信息不一 致,应立即上报上级公司。

3. 经理组织员工在调价时点进行班结,等待系统自动调价。

4. 加油机、前台POS、发票打印机全部调价成功后,方可开始加油。 5. 加油站管理系统变价操作见最新版本《站级系统操作手册》。 注意事项:

(1)系统自动调价过程中,所有系统相关的设备处于正常开机状态, 不得有提枪加油等相关操作。

(2)涨价时,在系统变价前修改价格牌。 (3)降价时,在系统变价后修改价格牌。

(4)变价操作时,要相应调整可移动价格牌、价格公示屏、发票打印 机等与实时价格相关的设备设施。 4.2.6 回罐油、自用油、换号管理

1. 回罐油指因流量检定(国家强制检定及公司自检),以及加油机维修、排空产生的非销售油品;自用油是保证加油站正常运行产生的发电机和锅炉用油,以及质量抽检用油。

2. 加油站发生 “回罐油”和“自用油”必须事先申请,由上级公司批准并组织实施。

3. 加油机流量检定(国家强制检定和公司自检)、稽查等非销售油品, 以及加油机排空应作回罐处理。

(1)加油站首先获得上级公司对油品回罐处理的审批。

(2)在POS 系统上选择回罐操作后,由系统自动读取加油机的起止泵码数,自动填入加油站检定(维修)回罐记录。

(3)强检、自检、维修、排空操作过程中,由上级公司指派人员监督, 经理(值班经理)、加油岗位操作人员对出枪油品进行回罐操作,操作完毕, 在《加油站设备及工具维护记录》(见附件一表单13)上签字确认。 4. 加油站回罐油严禁挪作他用,必须从卸油口回罐,可由地市公司指派人员现场监督,或利用视频监控回罐情况。

5. 加油站自用油应严格按照上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 发生回罐油、自用油的具体原因应在《加油站日志》以及《加油站设备及工具维护记录》上说明,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7. 换号由加油站提出申请,地市公司进行审核批复。 8. 油品换号作业须严格控制换号操作过程中的损耗。

9. 换号完毕后,及时更换相应标识,以防卸错油、加错油。

10. 回罐油及系统换号操作流程详见最新版本《站级系统操作手册》 4.2.8 销售纪律

1. 加油站私自赊销油品。

2. 擅自调价、变相降价、加油站之间制造内耗。

3. 掺配或销售不合格油品,擅自在油品中掺兑代用品。 4. 缺斤短两、克扣客户。

5. 用加油卡和支票套取现金,通过加油卡套取公司卡类促销优惠或为顾 客套取卡内资金谋取非法利益。

6. 将溢余油品擅自出售、私分货款。

7. 串号销售油品或代销其他未经许可的油品。 8. 擅自为第三方代储外来油品。

9. 泄露办理加油卡的顾客信息及本企业商业机密。 10. 虚开发票获取非法利益。

第三节 油品储存管理

4.3.2 油品盘点

1. 上级公司组织财务、业务相关部门成立盘点小组。

2. 加油站油品月盘点时间要与财务、业务商品账截止时间相一致。

3. 库存盘点采取系统盘点,手工计量比对方式。如手

工计量与液位仪计量误差不超出高度±2mm、温度误差±0.2℃的标准时,以系统数据为准; 如超出标准再次手工计量确认无误后,以手工计量数据为准。 4.3.3 油品损耗

1. 积极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油品损耗,损耗的处理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严格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 实施油罐车计量交接的加油站,油罐车到达加油站后,计量验收数量与油罐车在油库计量数量的差值如果超过规定标准,超耗部分由承运方全额赔偿。 3. 实施地罐交接的加油站,地罐实收数量与原发数量的差量超出综合差量标准时,由承运方全额赔偿。 4. 油品定额损耗按月核销。因计量不准而发生的虚假盈亏,在当月不能处理时,允许跨月处理,但不能超过3 个月。 5. 加油站损耗不得转嫁给客户。发生超耗或溢余时应查明原因并报地市公司处理。

6. 加油站根据地市公司批准的处理结果进行账目调整。 (一)加油站运输损耗计算:

运输损耗量= 起运前油库原发计量数量-卸货后地罐实收数量 运输损耗率(%)=(运输损耗量÷ 起运前罐车计量数)×100% (2)加油站零售损耗。

加油站零售损耗是指从油品购进验收起在保管、小批量付油过程中发生的损耗。零售损耗量= 月初库存量+ 本月入库量- 本月出库量- 月末库存量 国家现行零售损耗率(%)

(3)加油站地罐交接综合差量。

地罐交接综合差量是指加油站进货时,地罐实收油品标准体积量与计划量的差值。包含油库付油流量计偏差和装车损耗、油罐车的运输损耗、接卸过程中的卸车损耗、地罐自动计量系统的系统误差等因素。

地罐交接综合差量= 地罐实收油品标准体积- 计划油品标准体积

地罐交接综合差量率= 地罐交接综合差量÷ 计划油品标准体积×100% 地罐交接综合差量率参照销售公司标准(汽油0.2%、柴油0.15%)

第四节 油品数质量管理

4.4.1 计量管理原则

1. 执行国家颁发的计量法律、法规、规定,股份公司下发的《成品油计量管理暂行规定》。

2. 加油站推行地罐交接管理。

3. 加油站宜采用油罐液位自动计量系统。 4.4.2 计量器具及辅助用具配备

1. 计量器具:储油罐、加油机、量油尺、检水尺、密度计、温度计。

2. 辅助器具及材料:取样器、温度计保温盒、玻璃量筒、试油膏、试水膏、计量器具专用箱(规格见《加油站细节管理手册》)等。 3. 相关资料:《罐车容积表》、《储油罐容积表》、《石油计量表》(GB/ T1885)。 4. 加油站必须配备一套计量器具、辅助器具及材料,增加一套易碎品(密80度计、温度计、玻璃量筒)备用。年销量4000 吨以上的另加一套计量器具。 5. 标准金属量器由地(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加油站配备。 4.4.3 计量器具管理

1. 加油机、埋地储油罐、量油尺、温度计、密度计、标准金属量器等计量器具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周期(见表4-3)申检或送检,经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报上级公司,经确认后可暂停使用,并报计量检定机构复检合格方能启用。 除法定计量机构外,任何机构与个人不得拆毁加油机铅封。

3. 储油罐容积表最大允许误差不得超过±3‰。油罐检定周期为4 年, 新建油罐视地基沉降情况酌情缩短第二次检定时间。

4. 油罐容积表原件由地市公司负责归档保存,加油站保留复印件或扫描 件。加油站管理系统、液位仪的容积表导入需由地市公司组织进行,加油站 无权自行更改。

5. 加油站应将计量器具录入《加油站设备及工具管理台账》(见附件一 表单14)及《加油站设备及工具维护记录》,并妥善保管合格证、检定证书。 6. 计量器具使用计量器具专用箱保管,计量器具专用箱放臵于消防器材 箱内。

4.4.12 数量计算

油品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1. V20 = Vt×VCF20 m = V20×(ρ20-1.1) 2. m = Vt×Dt

式中 m —油品在空气中的质量

V20 —标准温度下油品的体积(m3)ρ20 ——标准密度(kg/m3) VCF20 ——体积修正系数

Vt ——任意计量温度下油品体积

Dt ——任意计量温度下油品计重密度(kg/m3) 1.1——空气浮力修正值(kg/m3)

说明:1 式来源于GB/T1885-1998,计量精度要求较高及处理计量交接纠纷时使用。2 式来源于石油产品计量速算表,用于一般日常工作。 4.4.14 质量管理

1. 加油站经理是加油站油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计量岗位人员是加油站油品质量的直接责任人。

2. 不同规格的油品必须分罐储存,如需改装其他油品必须按规定清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