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工安全操作培训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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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机修工安全操作培训

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 作业时应穿好电焊工工作服,绝缘鞋和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3、 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米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作业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5、 电焊机不准放置在高温或潮湿的地方,在潮湿的地方作业时要有绝缘措施,雨天不能露天作业,以防触电。

6、 在容器内工作要有良好的绝缘用具,有良好的通风,并有人监护方可作业。焊接容器管道时,应先清理其内部杂物,确认安全后方能作业。

7、 工作中途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电流开关切断,工作结束后,要做到工完场净,要检查现场的火星、火渣,妥善处理余火,并切断电源。

8、 电焊导线不得从乙炔、氧气或易燃气体管道附近通过,也不能与这些管道处在同一地沟内。

9、 清除溶渣时,应戴好防护镜,防止熔渣溅入眼睛。

10 电焊机要有专业维护保养,如有故障须拆装维修的,应由电工负责,焊工不得随意乱拆或改装电气设备。 气焊、氧割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进行气焊、氧割作业。

2、 点燃焊(割)炬时,先开启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氧气阀。

3、 点火时,焊(割)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工作或地面上,焊炬带有乙炔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4、 作业中发现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5、 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变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关乙炔,也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6、 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7、 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8、 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作业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能离开。 9、 使用氧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

(2) 气瓶存入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少于5米。 (3) 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4) 氧气瓶上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使用带油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阀。(5) 氧气瓶不得在烈日光下暴晒,夏季露天作业时,应搭设防晒罩棚。

(6) 开启氧气瓶阀时,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完,必须保持不小于0.2MP的压力。 (7) 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作业。

(8) 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 10、 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存放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并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乙炔瓶应直立,防止倾斜,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存放。 (2) 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不得滑、滚、碰撞,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3)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直立,严禁卧放使用,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表面温度不能超过40度。

(4) 乙炔瓶必须使用专用减压器,并连接可靠,不得漏气。 (5) 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的剩余压力。 (6) 严禁铜 、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11、 使用减压器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混用。 (2) 减压器出口接头与胶管应扎紧。

(3) 安装减压器前,应吹除污物,减压器不得沾有油脂。

(4) 减压器发生串流或漏气时,必须迅速关闭瓶气阀,卸下进行维修。 12、 使用焊炬和割炬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使用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的,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2) 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气阀的严密性,不得漏气,使用时发现漏气的,应立即停止作业,修好后方可使用。

(3) 严禁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嘴或割嘴。 (4) 焊嘴或割炬的气体通路上均不得沾有油脂。

(5) 焊嘴和割炬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时,应停止作业,放入水中冷却。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2、 工作前应对吊车的主要部件及各个装置进行认真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3、 对长时间停止使用或新装吊车,在使用前应时行试车,并认真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能使用。

4、 开车前,必须发出鸣报,起吊过程中,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行人通过,作业中突然断电,应把所有控制器扳置零位。

5、 操作者,必须面向吊车,并注意观察吊物,发现危急情况时,应马上发出避让信号,并停止操作,紧急处理。

6、 严禁同时操作两个按键,不准将吊物停挂在空中。 7、 坚持做到“十个不准吊”原则,即: (1)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 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3) 斜拉物体不吊;

(4) 重物上站人或浮团置物不吊;

(5)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6)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 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8) 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 (9) 吊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 钢铁水包过满不吊;

8、 雨天不准露天起吊操作,以防触电、打滑等事故发生。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1、 凡高地面2米以上的作业,属于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 凡用单梯高空作业,梯子要绑 扎牢固,若一把梯子不够长,应拱临时安全工作架,不准连梯带人一起移动。临时工作架上放的物品要放稳绑牢,不准超重堆放。 3、 临时工作架,必须根据高度,跨度和承受力钉牢,必要时架拉安全网。

4、 进行高空作业时,地面应围设安全警告。

5、 交叉重叠作业时,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要戴好安全帽,必要时设防护网,上层作业人员必须把物体放牢,相互安全协防。 普通车工操作规程

1、 在工作前必须检查机床运转情况,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修理。工件和刀具要固定牢固,在床面上不准堆放工量具及其他物品。

2、 卡盘、花盘必须有保险装置,在使用前要扳紧。专用卡盘(如圆锥轴卡盘)要装上拉杆。

3、 在机床运转过程中不准用手清除切削。

4、 用锉刀在车床上操作时必须右手在前,左手在后。

5、 在加工长零件时要用刀架或中心架。长料加工时,长料从主轴后伸出的长度不得超过200毫米并应加上醒目标志。当长料伸出长度超出200毫米时应装上支架。 6、 在工件转动时严禁用手缠砂布擦光零件或用棉纱擦光零件。 7、 在擦光内孔和外圆时,必须用木棒垫缠砂布。

8、 在加形状不规则的零件或偏心零件时,要平衡配重并夹紧。先开慢车,然后再变为需要的转速。

9、 在高速切屑及加工铸件时,要戴防护眼镜或加设防护罩,以防切屑伤眼。 10、 在加工钢件应注意采用断屑刀具,并用专用铁钩清理切屑。

11、 在装夹工件、调整卡盘、校正测量工件时,必须停车,并把刀架移到安全处,在校正后要拆除垫板等物,方能开车。

12、 下班时应切断电源,将各种走刀手柄放在安全位置。 立式车工操作规程

1、 工件必须用卡盘夹紧或用压板螺丝上牢,不能有松动现象。

2、 在开车时应先检查机床运转是否受阻碍,以及在工作台上是否有未固定的物件。 3、 加工形状不规则的零件或偏心零件,必须加有适当的配重。

4、 装卸、测量工件,检查工件表面光洁度或改变速度,均须停车后进行。 5、 在使用锉刀、刮刀、砂布时必须把刀架移到安全的位置。 6、 应根据车床刀具性能和工件情况来决定切屑用量,不可进刀过猛。

7、 绝对禁止手握插件或把工具放在车床卡盘上(零件卸掉后,卡盘上的爪子应立即固紧或卸掉)。开车前应先检查,防止物件甩出伤人。

8、 铁屑不准用手抹或用嘴吹,必须在停车后用刷子、钩子或其他工具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