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毕业设计总表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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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第二十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由院(系、部)毕业设计领导小组核定,报教务处审核后,要向学生公布。

第十章 总结及存档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系(教研室)要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分析和总结,各院(系、部)在系(教研室)总结的基础上,形成本期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面总结,最后形成书面材料,在下学期开学初送交教务处。

第二十八条 各院(系、部)应适时组织学生毕业论文展览,每个专业对成绩优秀的毕业论文严格筛选后,推选2~3本进行展示,并将这些毕业论文的题目、学生姓名、指导教师、中文摘要及论文的缩写汇总后报教务处统一汇编成册。

第二十九条 每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任务书》、《湖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及其他材料须由各院(系、部)教务办公室或学校教学档案馆存档,并汇总各院(系、部)学生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于第八学期结束前送交教务处一份。

第十一章 抽查及评审

第三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院(系、部)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按照院(系、部)和指导教师分别进行抽查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及参考标准见附表1~6。

第三十一条 评审结果作为各院(系、部)教学工作和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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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 年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评审汇总分析表 附件2、 20 年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院系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3、 20 年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抽查评审分析表 附件4、 20 年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抽查评审意见表 附件5、 人文社科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评分参考标准 附件6、 理工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评分参考标准

湖南工业大学 200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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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 年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评审汇总分析表

学院名称 论文评级(份) 院、系自评 抽查评价 选题的准确性(份) 论文观点的正确性(份) 论文内容的详实性(份) 论文是否有独立见解(份) 论文的条理性和逻辑性(份) 论文表述的准确性(份) 抽查专业数 优 难度过大 正确 详实 良 科学合理 基本正确 有实质内容 有 条理清楚 逻辑性强 条理较清楚 逻辑性较强 条理不够清楚 逻辑性不够强 抽查份数 中 难度过低 有错误观点 需更改成绩 份 数 合格 不正确 不实 无 条理不清楚 逻辑性不强 不合格 专业性不强 空洞 准确 论文格式 评阅意见 附件材料 基本准确 规范 评价适当 - 16 -

不够准确 基本规范 评价偏低 不准确 不规范 未予评价 论文的规范性(份) 指导教师评阅情况(份) 评阅教师评阅情况(份)

评价过高

附件2

20 年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院系专家评审意见表

学院名称: 总体评价: 一、优点 二、问题与不足 专家组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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